Re: [問題] 白馬非馬的典故??
白馬非馬其實不是很難的論述,只要把「非」字理解為「不等於」就好了。
《公孫龍子‧指物》就提到一個概念: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增字為注的話,就是這樣的:「物莫不有指,而指無所指。」
「指」在這裡的意思,是符號學上所謂的「能指」。
一般也就是「名稱」、「稱謂」的意思。
於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就是符號學一個重要的概念:
凡天下之物必有一個稱謂,但是稱謂本身不能作為被稱謂的對象。
也就是,「指」並不能當作一個「物」來看待。
把這個概念拿進來看,「白馬非馬」便不是一個很難理解的概念。
公孫龍從三個方向來表示白馬非馬。
第一個,求馬,則黃黑馬皆是,求白馬,則黃黑馬不可得。
這是簡單的「集合」概念。
在「馬」的集合裡,不只白馬,黃馬黑馬都是馬。
但在「白馬」的集合裡,就只有白馬一類。
第二個,求白馬,則定所白,白馬之白跟白石、白羊之白不同。
前面從「白馬」跟「黃馬」的不同來看「馬」的概念下分類的不同,
這裡就從「白馬」跟「白羊」的不同來看「白」的概念下分類的不同。
若「不定所白」,則白馬、白羊皆有白。
但若求白馬,則白羊不可得,因為「定所白」。
第三個,總說基本概念。白者所以命其色,馬者所以命其形。
命其色者非命其形,故白馬非馬。
白是形容顏色,馬是形容形體。
白馬是白跟馬的概念的相加,所以白馬跟馬還是不同。
這概念在今日的理則學或符號學其實並不算很難理解的,
但是在當時人的腦袋並沒辦法知道,而且容易把「非」字拘泥在「不是」的意義上。
所以才被稱為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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