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白馬非馬的典故??

看板Chinese作者 (非也)時間17年前 (2007/12/11 01:39),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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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馬非馬其實不是很難的論述,只要把「非」字理解為「不等於」就好了。 《公孫龍子‧指物》就提到一個概念: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增字為注的話,就是這樣的:「物莫不有指,而指無所指。」 「指」在這裡的意思,是符號學上所謂的「能指」。 一般也就是「名稱」、「稱謂」的意思。 於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 就是符號學一個重要的概念: 凡天下之物必有一個稱謂,但是稱謂本身不能作為被稱謂的對象。 也就是,「指」並不能當作一個「物」來看待。 把這個概念拿進來看,「白馬非馬」便不是一個很難理解的概念。 公孫龍從三個方向來表示白馬非馬。 第一個,求馬,則黃黑馬皆是,求白馬,則黃黑馬不可得。 這是簡單的「集合」概念。 在「馬」的集合裡,不只白馬,黃馬黑馬都是馬。 但在「白馬」的集合裡,就只有白馬一類。 第二個,求白馬,則定所白,白馬之白跟白石、白羊之白不同。 前面從「白馬」跟「黃馬」的不同來看「馬」的概念下分類的不同, 這裡就從「白馬」跟「白羊」的不同來看「白」的概念下分類的不同。 若「不定所白」,則白馬、白羊皆有白。 但若求白馬,則白羊不可得,因為「定所白」。 第三個,總說基本概念。白者所以命其色,馬者所以命其形。 命其色者非命其形,故白馬非馬。 白是形容顏色,馬是形容形體。 白馬是白跟馬的概念的相加,所以白馬跟馬還是不同。 這概念在今日的理則學或符號學其實並不算很難理解的, 但是在當時人的腦袋並沒辦法知道,而且容易把「非」字拘泥在「不是」的意義上。 所以才被稱為詭辯。 -- Ψ 樓不在高,有錢則名。藥不在佳,回扣則靈。斯是駙馬,惟吾賤名。╯係 台開上交易,發票入帳清。談笑有財團,往來無良民。可以炒股票,買基 金。無呻吟之亂耳,無手術之勞形。朝回駙馬府,暮入檢查庭。囚號云:﹀ 文 「貳貳陸零」。 《兆賤銘》 非也 ψ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3.1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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