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看到一些PO文的感想

看板China_Travel作者 (麥特雷利恩)時間13年前 (2011/02/13 17:13), 編輯推噓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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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che (咕~~~~)》之銘言: : 關於這個問題,我查了半天也只發現這個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第十八條台灣居民短期來大陸,應當按照戶口管理規定,辦理暫住登記。 在宾馆、饭店 : 、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 : 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二十四小时(农村七十二小时)内到 : 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在賓館、飯店、招待所、旅店、學校 : 等企業、事業單位或者機關、團體和其他機構內住宿的,應當填寫臨時住宿登記表;住在 : 親友家的,由本人或者親友在二十四小時(農村七十二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戶 : 籍辦公室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不辦理暫住登記或者暫住登記證的 : ,處以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 也就是說,入境24hr(農村72hr)內,要辦理暫住登記 個人認為不應解讀為入境24小時內 應解讀為每更換一臨時住宿地後24小時內較洽當 這比較符合人口管理的概念 以上為個人淺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165.69

02/13 20:22, , 1F
這篇的概念是對的,而實際也是這樣的。
02/13 20:22, 1F

02/13 20:24, , 2F
依照規定是每入住一個地方(24hr內),就要辦理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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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0:24, , 3F
這是大陸為了管理人口所產生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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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0:24, , 4F
而不是入境24hr內那一次要辦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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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07, , 5F
也就是罰100到500,好過住涉外旅館被收過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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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08, , 6F
而且要照規定的話,即使在台灣,家裡有客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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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08, , 7F
也是要去警察局報備登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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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09, , 8F
這種被查到的機率非常小又罰不重的東西笑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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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 ※ 編輯: a0004175 來自: 118.232.165.69 (02/13 21:15)

02/13 21:15, , 9F
等等...大陸法律沒規定台胞住非涉外賓館要罰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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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17, , 10F
樓上是對的,大陸只規定台胞要住涉外賓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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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有規定罰則。(也就是沒住涉外賓館,沒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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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17, , 12F
這跟暫住證是兩碼子事情,只有樓上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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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3 21:38, , 13F
除非在涉外賓館和警察局連線,不然誰會真的去辦暫住?
02/13 21:38, 13F

02/14 18:42, , 14F
辦理簽證的人一定要去辦暫住證,很多人旅行喜歡辦理一年多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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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8:42, , 15F
比較省錢,方便
02/14 18:42,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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