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學科] 元素不能再分解出其它物質嗎?
這篇很久遠了...但實在不太滿意裡面的討論,想再拿出來問問大家...
首先,先將我所認知到的事物定義列出:
1.元素:不能再用普通化學方法再分解成更簡單的物質。(目前發現的元素有117種)
2.化合物: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元素,依一定重量比例,所組成的純物質。
3.同位素:原子序相同,質量數不同的元素。
4.同素異形體:由同一元素所組成,而性質及形態不同的純物質。
由以上看來,O2和O3是同素異形體。我可以說它們是同元素,那可以說它們是「不同性質和形態的同種物質」嗎?
如果上面答案是yes,那麼:
O3->O2+O
是不是就可以說「O3不能再用普通化學方法再分解出其他更簡單的物質。」
打到這邊,我認為元素的定義是不是修改成:「元素:不能再用普通化學方法再分解出其他更簡單的物質。」是不是這樣比較嚴謹?還是有更好的?
最後還有個問題:「元素無法再以任何化學方法將其分解成其他物質。」這句話是對的嗎?因為就以上元素的定義,只說不能用"普通化學方法"再分解,這似乎意味著有"特殊化學方法"可將其分解...?還是說那些方法不稱為"化學方法"???...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分解元素呢?
感謝大家!!!
※ 引述《pianoboy (人還挺多的嘛)》之銘言:
: 國中的教材 : 元素不能再以加熱、照光、通電等方法分解出其他物質
: 可是請見以下式子
: 紫外線
: O3 -------> O2 + O
: (臭氧) (氧氣)
: 這不就推翻了書上教的= =
: 這是怎麼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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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 16:37,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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