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11煞甩尾被瞄 怒砸海巡哨

看板Cga作者 (eddy)時間17年前 (2007/09/04 13:57),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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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lambone (死濫幫啦)》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 作者: HALA0623 (£天生壞胚子£) 站內: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11煞甩尾被瞄 怒砸海巡哨 : 時間: Tue Sep 4 10:30:26 2007 看到這個,來說說飆車事件吧! 忘記是哪個長官講的,要弟兄處理港區內飆車事件,只想說,又是一 個搞不清法令的長官,我們又不能開罰單,也不能沒收車牌,要處理什麼 ,難道是態度和藹立場堅定地柔性勸離嗎?最扯的是某長官認為應該把他 們銬回所內作筆錄,我又不是不想退伍! 首先,要分清什麼是飆車,一輛,那叫練習開車;兩輛,那叫開車上 路的偶遇;三輛,那就可以算飆車了。所以輛少的不用理,三輛以上就要 處理了。 確定是飆車後,該怎麼處理?當然是報警處理呀。 或許有人會笑竟然是報警處理,至少我有朋友聽到是這種反應,他還 說我們不是具有司法警察的身分嗎?要弄清楚,這不歸我們職權管轄。 所以囉,平時一定要和友軍維持良好關係,像轄區警局、消防隊一定 要熟,像我們某任所長過年還會自掏腰包送禮物呢。遇到該他們處理的事 情,就一通電話過去,說明一下情況,他們立刻就過來搞定,雙方都省麻 煩。 不過,千要記得絕對不要打 110或 119,這是找友軍麻煩,因為這種 號碼是打到聯合處理中心去,一是時效絕對慢很多;二是中心搞不清我們 的身分;三是事後他們還要往上報告。因此,我們的值班人員一定要會背 這些友軍的電話(不過,據說00梯之後的人就只要會看壓在玻璃下的電話 號碼即可,唉)。 另外,就是要注意自身安全,怎麼還會有發現被尾隨後,所內沒人待 命的事件,我個人是認為外勤帶隊和值班都要懲處才是。 最後,據不願透的消息來源指出,自前年的永安事件後,有少數長官 會希望再遇到類似的攻擊安檢所事件時,我們的弟兄直接把他們打的滿頭 包,最好現場立刻全抓下來,以振士氣,至於打傷人的責任上級會扛。不 過,這種消息聽聽就好,我才不相信上級這麼有擔當,大家還是安全退伍 為首要考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94.40

09/04 14:05, , 1F
說到友軍 我還跟它們借巡邏機車 來給長官看
09/04 14:05, 1F

09/04 14:06, , 2F
希望能用這種速克達的...說真的 很好騎...
09/04 14:06, 2F

09/04 14:15, , 3F
機車要換已經講好幾年了,每次最後都有長官反對,唉。
09/04 14:15, 3F

09/05 01:36, , 4F
之前局長演講說過,永安事件怎麼不拿槍到旁邊屋頂狙擊
09/05 01:36, 4F

09/05 01:37, , 5F
先對空鳴槍,再跑就開槍....聽到傻眼....
09/05 01:37, 5F

09/05 07:25, , 6F
某些長官真是把官字的那兩個「口」發揮到極致呀。
09/05 07:25, 6F

09/09 00:27, , 7F
局長嘴砲啊.....上面不敢扛,你要誰替你開槍...
09/09 00:27,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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