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雖然我知道天主教版對我有很多特殊的規定
例如我違反版規一律用最嚴重的劣文+三個月水桶
但是其他版友違反板規影響到我時
版主會自動戴上眼鏡
儘管如此,我還是要依版規提出檢舉
為的是要凸顯天主教的不公不義的本質
檢舉AlbertSpeer違規推文,違反版規二
#1K1StPx4
推 AlbertSpeer: 你看誰不爽 都可套這些東西在他頭上 指稱他是大淫婦 09/04 19:45
→ AlbertSpeer: 要是要這樣遷強解經 國民黨與馬英九也可以是大淫婦 09/04 19:46
→ AlbertSpeer: 中共與習近平也可以 歐巴馬 普丁 梅克爾都成 09/04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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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大家回憶一下天主教版的不公不義
====================經典範例一=================================
※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http://www.ptt.cc/bbs/Catholic/M.1383882023.A.DC0.html
: alchm下面文章對我人身攻擊
: 跳針大王ccome,coome,comme,comee,你那兒出了問題,igno----!
: 此篇推文對我人身攻擊
: 推 AlbertSpeer:莫非come是傳說中的曹姐姐?XD 11/09
05:10
檢舉不受理 未符合版規二之執行標準
版規二執行標準:
1. 見置底:□ [公告] 關於板規二的執行
2. 人身攻擊之認定依中華民國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標準為判斷標準
=====================經典範例二================================
※ 引述《come (come come )》之銘言:
: 文章代碼(AID): #1IbUu52K
: 推 AlbertSpeer:時常在捐啊 就樓上常常裝瞎子假裝看不見而已 11/28
12:18
親愛的板友 come 平安,關於您的檢舉,經板主們討論決定如下:
檢舉不受理 未符合版規二之執行標準
版規二執行標準:
1. 見置底:□ [公告] 關於板規二的執行
2. 人身攻擊之認定依中華民國刑法309條公然侮辱罪之標準為判斷標準
=====================族繁不及備載======================
※ 編輯: come (112.104.159.36), 09/04/2014 20:44:03
推
09/04 21:21, , 1F
09/04 21:21, 1F
你之前的推文已經表明你知道你自己違反版規,並表示如果被水桶沒有異議
我本來還覺得你是個爽快的人
現在你看到版主刻意袒護你,就開始仗著版主欺負人
不虧為一個天主教徒
→
09/04 23:23, , 2F
09/04 23:23, 2F
→
09/04 23:24, , 3F
09/04 23:24, 3F
真是標準的回答,看來你們是刻意要袒護自己人,就算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要袒護到底
不過我的檢舉就是要凸顯這點
當然我也不會再笨到去組務檢舉了
大家也知道組務都是你們自己人
就是那個同性戀組長管轄的
在前一篇檢舉文中我就已經問過你是不是要每篇文章都註明禁止回文
後來我也表明是用寄信的方式告知
這是根據之前#1CQ6reWU 版規二的執行標準處理
相關證據我都已經保存了
雖然你可以說有新版規,但是新版規的版規二與舊版規看起來是一樣的
同時你們也沒有註明舊的版規二執行辦法已不適用(就是沒有公告廢止)
在上一篇的檢舉文中,我已經清楚表達是用寄信告知
但是沒有人回答說這樣的方式已經不適用
你們繼續袒護不義吧!
天主教的本質完全被你們表現出來
→
09/05 00:31, , 4F
09/05 00:3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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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32, , 5F
09/05 00:3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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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37, , 6F
09/05 00:37, 6F
淫婦的本質就是用不義的方式換取利益與權力
這個本質到哪都不變的
※ 編輯: come (112.104.159.36), 09/05/2014 0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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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3,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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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8,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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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yi51665不要在我的文章中回文推文
※ 編輯: come (112.104.159.36), 09/05/2014 00:51:37
推
09/05 01:02,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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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18,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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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7:21,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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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08,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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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10:08, , 1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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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20:52,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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