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frojet多篇非當事人發言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nicetree)時間5年前 (2019/02/28 14:15), 5年前編輯推噓4(4019)
留言23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檢舉本板文章 2266 3 2/24 tontontonni R: [檢舉]C_Artboard板長期無公告申訴流程方法 文章代碼(AID): #1SSe7Fhn (C_WorkBoard)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1008207.A.AF1.html 2269 11 2/26 kid725 R: [申訴] kid725小組長不適任 文章代碼(AID): #1STFKOGd (C_WorkBoard)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1168792.A.427.html 違規ID: frojet 違規內容: 第一篇文章代碼(AID): #1SSe7Fhn 下面推文

02/25 14:32,
檯面下 kid725給地圖大你什麼訊息,其實一般人是不會知道
02/25 14:32

02/25 14:32,
02/25 14:32

02/25 14:32,
桶泥也只是就他表面看到的部分進行陳述。
02/25 14:32

02/25 14:34,
是說 還是請kid725盡量公開說明,若涉及個人隱私之機密的
02/25 14:34

02/25 14:34,
版務,再用站內信來處理
02/25 14:34

02/25 15:38,
抱歉 稍微看錯內容,對地圖大說聲抱歉。 但群組規明明規
02/25 15:38

02/25 15:38,
定禁止私下作業。但kid725小組長卻長期慣用站內信來溝通
02/25 15:38

02/25 15:38,
版務。然而站內信的對話通常不為人知,導致kid725表面說
02/25 15:38

02/25 15:38,
一套,私下站內信又是另一套,,我的申訴案就是血淋淋的
02/25 15:38

02/25 15:38,
例子。
02/25 15:38
第二篇文章代碼(AID): #1STFKOGd 下面推文

02/26 17:16,
小組長 雖然我已經被撤職 但是 當時很多濫訴的申訴 我一
02/26 17:16

02/26 17:16,
直希望你幫忙回覆
02/26 17:16

02/26 17:17,
例如 這一篇 當時tontontonni為了反我 一直檢舉申訴我
02/26 17:17

02/26 17:17,

02/26 17:21,
這篇就是代表作之一,過往版規若是小幅度修改,通常都是
02/26 17:21

02/26 17:21,
在原文下方標註修改日期及內容。 不會重新發一篇公告文。
02/26 17:21

02/26 17:21,
但當時的桶泥卻因為我修改公告文內容,卻沒有重新發一篇
02/26 17:21

02/26 17:21,
來公告,跑來申訴我
02/26 17:21

02/26 17:22,
我很希望你能就這些申訴給個明確判決,讓後人可以有所依
02/26 17:22

02/26 17:22,
02/26 17:22

02/26 17:23,
而不是我撤職就不管了
02/26 17:23

02/26 17:24,
另外 我只是單純分享海賊王相關周邊商品,而這些商品文過
02/26 17:24

02/26 17:24,
去也有其他版友發文分享。
02/26 17:24

02/26 17:25,
但當時的桶泥 也是各種無限上綱 抹我 說我收受廠商利益
02/26 17:25

02/26 17:25,
大量發業配文
02/26 17:25

02/26 17:27,
我其實一直在等你判決,可以還我清白。 就算我被撤職我都
02/26 17:27

02/26 17:27,
希望你能判出來,因為他影響我的清譽
02/26 17:27

02/26 17:28,
我當海賊版板主的目的,絕對不是方便收受廠商利益而撰寫
02/26 17:28

02/26 17:28,
業配文。
02/26 17:28

02/26 17:32,
而我也因這事憤而去提告桶泥
02/26 17:32

02/26 17:34,
所以我希望 小組長能由你的判決中,能清楚明定出商業文的
02/26 17:34

02/26 17:34,
界定範圍,造福給後面的人來引用
02/26 17:34

02/26 17:35,
這是我希望kid725小組長 能幫忙判出來的
02/26 17:35

02/27 09:03,
小組長 我能明白及諒解 當一個人被多人申訴 處處被人嗆
02/27 09:03

02/27 09:03,
聲時 那種長期壓力會開始把人逼瘋 經歷那種痛苦我能明白
02/27 09:03

02/27 09:03,
。 但kid725你現是站在小組長高度的人 你回桶泥的話其實
02/27 09:03

02/27 09:03,
不得體。 桶泥就算不是當事人,但他說的話多少是事實,您
02/27 09:03

02/27 09:03,
不該用程序上非當事人不得發言這理由壓他,你贏了表面,
02/27 09:03

02/27 09:03,
輸了裏子。
02/27 09:03
違規說明: 第一篇為 tontontonni 針對 C_Artboard板長期無公告申訴 基德組長 除 tontontonni 及 基德組長為當事人,其餘皆非當事人 第二篇為 kid725 回覆 alahuagua 提出的 R: [申訴] kid725小組長不適任 申訴案 除 alahuagua 及 基德組長為當事人,其餘皆非當事人 frojet 皆非此兩案當事人已違反本群組務板置底組規 文章代碼(AID): #1OPMtuEX (C_WorkBoard) #7 申訴案非當事人、板主或組長特別要求說明者,切勿任意發言影響板務處理 非當事人無論引用任何法規皆非官方發言,無效。 註︰在看板使用者遵守該項前提下 組務板針對尚未結案之文章原則上不做鎖文處理。 另基德前群組長亦言 文章代碼(AID): #1STFKOGd 像群組板明明就有規定申訴案件非當事人不得發言 結果之前還不是一堆人不看板規也不遵守 弄到有人出面申訴才肯自律 以上為前群組長對於本群組務版非當事人不得發言之證詞 請麥子群組長處置,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8.20.1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WorkBoard/M.1551334559.A.668.html

02/28 20:14, 5年前 , 1F
其實我一直很想告訴你 你條文要讀清楚 讀仔細
02/28 20:14, 1F

02/28 20:15, 5年前 , 2F
#7 後面有接這句話 非當事人無論引用任何法規皆非官方發
02/28 20:15, 2F

02/28 20:15, 5年前 , 3F
言,無效。
02/28 20:15, 3F

02/28 20:18, 5年前 , 4F
換句話說 #7的重點不是在罰則,而是勸大家請勿隨便發言
02/28 20:18, 4F

02/28 20:18, 5年前 , 5F
,但若仍隨便發言,基本上引用的任何法規都無效
02/28 20:18, 5F

02/28 20:20, 5年前 , 6F
在這個版檢舉我四次的nicetree 你懂了嗎?
02/28 20:20, 6F

02/28 20:20, 5年前 , 7F

03/01 10:10, 5年前 , 8F
你的意思是因為沒有罰則,所以即使規定不能發言,你也不
03/01 10:10, 8F

03/01 10:10, 5年前 , 9F
在乎違規?這心態?
03/01 10:10, 9F

03/01 10:13, 5年前 , 10F
難怪看板警察局說你不在乎站規,屢次挑戰板規站規,將來
03/01 10:13, 10F

03/01 10:13, 5年前 , 11F
對你的話可信度存疑
03/01 10:13, 11F

03/01 19:41, 5年前 , 12F
這裡不是artboard,那邊才大戰到各種歪樓議題。至少
03/01 19:41, 12F

03/01 19:41, 5年前 , 13F
在workboard這邊大家的討論都是有針對申訴文。
03/01 19:41, 13F

03/01 19:43, 5年前 , 14F
然後申訴kid的各個申訴人,內容也算是互有關聯,所
03/01 19:43, 14F

03/01 19:43, 5年前 , 15F
以一起質詢應該是還好,畢竟大家遇到的困境是雷同的
03/01 19:43, 15F

03/01 19:43, 5年前 , 16F
03/01 19:43, 16F
你是不是搞錯什麼?因為這邊禁止非當事人任意發言,所以比較不會有人牽連過來 組務才能正常運作,完成相關組務程序 然後你又不聽小組長的勸,再次非當事人發言 ※ 編輯: nicetree (49.158.20.177), 03/01/2019 20:52:54

03/06 08:32, 5年前 , 17F
群組長公告出爐了,檢舉案非當事人仍可發言
03/06 08:32, 17F

03/06 08:48, 5年前 , 18F
原則上若有針對申訴案之非當事人發言,亦將僅給予口頭警
03/06 08:48, 18F

03/06 08:48, 5年前 , 19F
告,並且板友務必配合
03/06 08:48, 19F

03/06 08:48, 5年前 , 20F
非當事人發言將會給口頭警告,哪裡允許了?
03/06 08:48, 20F

03/06 08:48, 5年前 , 21F
喔,你是寫檢舉案
03/06 08:48, 21F

03/06 08:52, 5年前 , 22F
看錯,sorry
03/06 08:52, 22F

03/16 22:57, 5年前 , 23F
03/16 22:57, 23F
文章代碼(AID): #1STtoVPe (C_Work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