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B-Love版主charminggril
申訴人:Wordlag
申訴對象;charminggril
申訴原因;惡意判決永久水桶及charminggril適任與否
該版版主anuse嘗於文章代碼(AID): #1AbbtX06 (BB-Love)公告說明推噓之惡意認定
及水桶標準:
" 3. 關於文章、推、噓、惡意的認定以及水桶標準,說明如下:
惡意的認定並非由推、噓來認定,也有禁止噓文的板酸文滿天飛,
這個的判定標準是由推文的內容來判斷的。
以18073篇判決為例,該次判決被水桶的板友並非連續噓文才被水桶,
而是因為他的噓文提到他板事務、具有挑釁意味、屢勸不聽、板主推文
警告後仍然故我,才判決水桶三天。
並不是因為他噓了,或是連續噓,就會被水桶,今天板規定的標準是,
不管你用推用噓,只要你挑釁、人身攻擊、惡意,那就是違規、水桶。"
故由該公告可知 1. 該版可使用噓文,噓文不代表惡意。
2. 該版可使用連續噓文,連續噓文並非水桶標準。
3. 挑釁、人身攻擊、惡意將被視為違規、水桶。
推不代表善意,噓不代表惡意。
我的確使用連續噓文,但根據該公告表示,該版允許連續噓文,
為避免噓文內容被解讀為惡意,故我只噓了一個".",
難道"."就代表了挑釁、人身攻擊以及惡意?
生活中處處可見".",它有很多用途,可以是小數點,可以是刪節號的結構之一,
但是要將"."與挑釁、人身攻擊、惡意劃上等號,
這種獨特的見解恐怕史上聞所未聞,恕在下不能苟同,
而因為charminggril自身特殊的解讀方式,就將我打入永久水桶的大牢,
那更是不能承受之罪。
既然允許噓文甚至連續噓文,那麼版主不該將文章前面的X逕自認定為惡意,
畢竟文章前標記的X是開放噓文之後可以想見的結果,
否則若版主不容許文章前面出現X,那該版就根本不該開放噓文,
更何況該版還公告表示不會因為連續噓文而浸水桶。
如果因為文章被噓成X1就該永久水桶,
那請問該版有一篇文章(#13nFKwWW (BB-Love))被噓到X2,怎不見版主處理?
版主沒對將該文噓到X2的版友做出處分,表示版主允許文章的推文記數為X,
那為何我噓到X1就被判永久水桶?
假如我當時仿效 "推 yolandals:.","推 eva0617:推","推 souvenir: "等方式,
將文章底下大量重複推同樣的簡略內容,甚至將之推到爆,今天還會被浸永久水桶嗎?
以yolandals,eva0617,souvenir等版友為例,我想答案很明確:不會!
由於anuse版主的公告明確否定以推表示推意,噓表示惡意的區分,
載明應以內容為準,而我的內容與yolandals,eva0617,souvenir等版友無異,
yolandals,eva0617,souvenir等版友同樣也是大量重複推這種文,
尤其souvenir版友推文的內容完全空白,
既然不以推噓來認定惡意與否,
如果版主都能從一行空白中看到善意,那麼就不該擅自將"."詮釋為惡意,
版主判我永久水桶,卻無視yolandals,eva0617,souvenir等版友之行為,
我曾向anuse版主表達此疑問,然而,anuse版主完全不予理會。
這其實是一個很值得討論的問題,
anuse版主卻因人廢言,
甚至我向其檢舉版友在公告下推文對我公然謾罵也不願處理,
好像被水桶之後連人權都沒了,此舉無異變相鼓勵大家對一個不能發言的人吐口水,
令人相當遺憾。
空白推到爆->ok
"."噓到X->永久水桶
而我與上述版友的差異說穿了也只是推噓之分,
所以文章代碼(AID): #1AbbtX06 (BB-Love)所述:
"惡意的認定並非由推、噓來認定,也有禁止噓文的板酸文滿天飛,
這個的判定標準是由推文的內容來判斷的。"
此公告根本是一個莫大的玩笑,推噓不重要?由內容來判斷惡意與否?
實情為一樣是大量、重複、連續的簡略內容,
推噓一字之差,便是惡意滿盈、永久水桶之別。
由此可見,推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我卻被該公告深深誤導了。
每個人對文章都有自己的評價,A認為某篇文章有80分,B可能認為只有40分,
既然在版面上公開發表文章,就應有接受別人指教的雅量,
得到讚揚,固然欣喜,然而,一旦出現異議,就想把對方浸水桶的話,
那還是請版主把噓文拿掉,明令只褒不貶,免生枝節。
我表達了我對文章的評價,打了我認為其該有的分數,
但那不表示我滿懷惡意,
因為是噓文,任何字眼都可能產生誤解,所以我斟酌再三之後才決定使用".",
這是一種謹慎的,柔和的,委婉的表達方式,有緩和噓文的作用,絕非惡意。
如果版主認為我打了太多次分數,那也可以進行溝通,
畢竟該版允許連續噓或推,也沒訂定次數上限,所以我解讀為重複打分數也沒關係。
如果連一個"."都可以被歸類為惡意,那還有什麼發言能夠被許可的?
照版主的標準,那乾脆把BB-Love版的噓文功能取消吧,
既然這個功能存在,一旦使用之後卻被指責為惡意而永久水桶,
那噓文彷若陷人於不義之陷阱。
而#1AczKgD4 (BB-Love)的判決公告中,
作者 charminggril (迷人低燒烤) 看板 BB-Love
標題 [公告] Wordlag 永久水桶
時間 Mon Aug 31 21:50:3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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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lag 於本板 wowysky 版友文章內惡意噓文,
依板規判為蓄意,水桶永久不再放出。
此公告發出後,該ip之所有分身列入嚴格管制,
一有不法將砍文並一律永久水桶。
版主 小迷
charminggril版主聲明將該ip之所有分身列入嚴格管制,
一有不法將砍文並一律永久水桶。
首先,分身id並不違反ptt的站規,
charminggril版主此一判決無疑有連坐之意,
而這麼嚴厲的處罰竟是來自於我噓了一個".",
而所謂的"一有不法將砍文並一律永久水桶"更是怪哉,
也就是說從今以後如果我用分身id,無論犯哪一條版規,無論情節輕重,
一律砍文並永久水桶。
如此意氣用事的判決真是不合理之至,徒然貽笑大方。
欲平反之結果;
文章代碼#1AbbtX06 (BB-Love):
" 以18073篇判決為例,該次判決被水桶的板友並非連續噓文才被水桶,
而是因為他的噓文提到他板事務、具有挑釁意味、屢勸不聽、板主推文
警告後仍然故我,才判決水桶三天。"
文章代碼#1AbMKEOu (BB-Love):
" 在18059篇文中以酸文以及惡意噓文不斷討戰,經警告後仍然故我,故水桶三天。"
提及他版事務、具有挑釁意味之噓文,以酸文以及惡意的連續噓文不斷討戰,
如此明顯的犯行,
版主尚且先是屢次勸告、推文警告之後,該版友依然故我,版主才判決水桶三天。
而此次我因一個溫和的"."被判永久水桶,版主事先卻未曾柔性勸導,逕行公告之。
試問我要怎麼未卜先知推論出溫和的"."等同於版主心中的挑釁、人身攻擊、惡意?
以酸文以及惡意噓文不斷討戰只要水桶三天,
相較之下,一個溫和的".",而且是可以緩和噓文的"."卻被判永久水桶,
這樣的惡意判決讓人大為質疑其正當性與適當性。
而該判決結果公告出來之後,我欲與charminggril版主進行溝通,
怎料charminggril版主卻要我不必多說,逕行申訴他。
由文章代碼#1AbfnLDZ (C_WorkBoard)以及本案可知,
版主們在制定版規、水桶標準以及與版友的溝通等方面都有極大的瑕疵,
卻不思改進,已非單一個案。
希望藉此機會檢視作風如此獨斷專行,剛愎自用的版主繼續執行該版版務是否合宜?
故在此提出申訴請求撤銷我永久水桶的判決,還我發言的權利,
重新檢討charminggril版主適任與否,
要求charminggril為其不當裁決在BB-LOVE以及C_WorkBoard公開向本人道歉,
將#1AczKgD4 (BB-Love)列出的文章推文數還原為X1
(這些文章的推文數目前已被版主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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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KUN,
這裡我不是指你噓文,我是在回應你說我大量連續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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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就違反版主公告不以推噓判定惡意,而以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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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重複推文算不算跳針? 如果版主沒有對推噓次數做出規範,就應視為無上限
所以你想強調噓過的內容就不能噓了?
版規沒這種規定,既然沒規定,就不應限制,
在黃蓮下的眾多噓文中,多次出現"個版" "不認同" "我只為惡意可以如此巨大而噓",
還是說如果我不是只噓一個點,而是以許多點做變化,你就可以接受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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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莫名其妙,那麼請問連續空白推的妙處在哪?
避免噓被誤解為惡意,我謹慎地只用".",
相較之下,推文可以發揮的空間大的多,連續空白推實屬劃地自限,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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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尊重但不認同你的看法,
你有你的自由,你的用意該問你自己,我不是你的代言人,我也無意為你的行為做出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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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2007年的文章,紅的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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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片白之中,噓的紅色最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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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最"明顯,噓比箭頭顯眼,這麼多人都注意到那幾篇文章不就是最好的證明,
不然2007年的文章早被淹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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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往上到你最初推文的那裡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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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隨時都可以改,PTT的id向來是先註冊先贏,
既然我註冊了,那在PTT上,Wordlag這個id的使用者就是我。
如果註冊了這個id就是惡意,那你應該請站方不要開放這個id讓人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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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要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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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該文表達評價,他想看就看,若他不想看,難道我還能勉強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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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沒有不想讓他知道啊,我對該文評價就在版面上,而我無法替他決定他要不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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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是2007年的文章,在文外有個標記比較不會被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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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註冊一個id應該不用事先調查這是誰的暱稱吧
照你這麼說,那麼陳水扁應該跳出來指責abian這個id使用者充滿惡意?
abian這個id使用者完全不能發表任何非讚揚陳水扁的言論?
abian這個id使用者不得在陳水扁的新聞下噓文? 不然就是惡意? 這種推論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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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不太懂你的邏輯。
※ 編輯: Wordlag 來自: 61.62.29.38 (09/0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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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你是指哪部份的推文?
※ 編輯: Wordlag 來自: 61.62.29.38 (09/03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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