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幹麻畫漫畫
※ 引述《augustbear (RAOH)》之銘言:
: 因為文過長,有稍微刪一些
: 而娜美PVC究竟算不算藝術品,我想以嚴肅藝術看待的你應該是不承認的吧。
: : 那就是我誤解了您的『語言』意思了XDD
: 我看了幾篇的討論加上我的看法試著回答自己。
: 在最基本只為求個工作糊口上,我認為確實比較輕鬆容易
說那麼多做什麼
照你這樣說怎麼不說每個人都去當律師法官醫生這類職業
錢多社會地位又高
看來你連最基本的市場法則都不懂
現在的情況是漫畫,插畫,繪本等各有其市場,市場就是那麼大
如果所有人都去畫插畫,供過於求的結果,最後就是所有人都找不到工作
還是你以為這些漫畫家都跑去畫插畫,原來買他們漫畫的人就會跟著去了?
: 同樣在繪畫行為上
: 就想進行創作的插畫家而言,被當作是藝術創作確實比較可能,
: 而想用漫畫方式創作的因為受於偏見還需要長時間的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4.21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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