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幹麻畫漫畫

看板C_Question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3/15 03: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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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ugustbear (RAOH)》之銘言: : 因為文過長,有稍微刪一些 : 而娜美PVC究竟算不算藝術品,我想以嚴肅藝術看待的你應該是不承認的吧。 : : 那就是我誤解了您的『語言』意思了XDD : 我看了幾篇的討論加上我的看法試著回答自己。 : 在最基本只為求個工作糊口上,我認為確實比較輕鬆容易 說那麼多做什麼 照你這樣說怎麼不說每個人都去當律師法官醫生這類職業 錢多社會地位又高 看來你連最基本的市場法則都不懂 現在的情況是漫畫,插畫,繪本等各有其市場,市場就是那麼大 如果所有人都去畫插畫,供過於求的結果,最後就是所有人都找不到工作 還是你以為這些漫畫家都跑去畫插畫,原來買他們漫畫的人就會跟著去了? : 同樣在繪畫行為上 : 就想進行創作的插畫家而言,被當作是藝術創作確實比較可能, : 而想用漫畫方式創作的因為受於偏見還需要長時間的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8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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