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agonball版主gkc秋後算帳
茲回覆如下:
※ 引述《cute781217 (XXX)》之銘言:
: 對不起我又被釣到了,我在做最後一次回文
上篇也說最後一次,希望你這次守信用。
: 首先我以下說的話完成在陳述事實,而不包含抹黑及挑釁的成分在
: cute781217 : YO 版主我即是板規 板規裁量權我說得算 投票門檻我
: cute781217 : 說得算 阿我就選上了 謀哩系咩安怎
: 第一個 版主我即是板規 板規裁量權我說得算
: 這個事實源自於版主私自擴大解釋板規三,將原用於規範文章的板規用來限制板友的推文
: ,並私自解釋板規四為板規三的補充條款,有裁量權也因限制於板規本身的規範,文章屬
: 文章,推文屬推文,不該讓版主一句我有裁量權所以可以通用而帶過,而被指證後仍然不
: 改,因此我有以上之言論
: cute781217 : YO 版主我即是板規 板規裁量權我說得算 投票門檻我
版規三跟四的裁量權來自於裡面的但書,所以不是因為版規裁量權我說了算,加上
只有版規三跟四是有但書可以這樣處理,超過十條版規其他有這情況??
所以你一甘子打翻所有版規說(版規裁量權我說得算),擺明以偏概全又與事實不符。
: 第二個 關於投票門檻
: 投票門檻與我說你認為你自己就是板規,板規裁量權你說得算,這完全是兩碼子事,請你
: 不要在混著討論。今天罷免投票超過60個人投票不代表限制投票人數就是對的,當初選
: GKC你出來的時候也就只有30個板友投票,你更只獲得其中的18票,照你所說你並無代表
: 性,可以請你自請下台嗎?
請注意當初制定這個投票的人不是我,所以我無權過問這宗投票的規定。
: 在來簡單多數決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是最簡單明瞭的方法,大家投票前可以透過討論確
: 認投票標的,並進行投票表達自身的立場,勝利方確定後往這個大方向進行相關修整,簡
: 單又明瞭。而在你的類鳥籠公投法的投票門檻中不管今天是40:0 還是21:19 皆有21~40個
: 贊成的板友,在投票勝利的情況下因為此門檻而遭到否決,這就是人數門檻的問題,也是
: 為什麼現在現實公投法需要被修正,也正在被修正中。
: 大致說完了,秋後算帳的問題已經寫在第一第二篇,這篇單純只是強調我所說的話是有所
: 本的,可以請小組長裁決了 謝謝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要無視我上面推文向你提出的問題:
如果你覺得這不OK,那至少你也應該提出更好的建議,而不是一味批評甚至影射我獨裁者
。像你說的簡單多數決,我也提出問題的關鍵,就是現在問題不單純是贊成或不贊成,而
是""解決方案是什麼""?? 單純的大N投票先不說無法讓大家集思廣益解決方案,當下的時
間點連具體的方案都沒有,投票的選項怎麼生出來??
你如果能提出解決方法,那我向你舉大拇指,問題事你都沒提出比現況更好的方法,憑什
麼一直指責別人(我即是版規)??
如果你有以上疑慮,你不該是指責我(我即是版規),而是向我提出配套措施的建議,例如
遇到你說的40:0和21:19時又該用何種方式來配套認定?? 這樣才有建設性吧。這些也都是
可以拿出來討論修改的。
但整篇推文下來,我只看到你只在影射別人(我即是版規),從沒提出任何""解決方法""
,這才是問題吧??然後什麼方法都沒提,就指責別人假溝通假民主。試問你有拿出更好
的方法來跟我溝通過嗎?? 沒有~反到是罵我18票來亂啥、影射獨裁者、我即是版規。
從沒有良性的溝通,反而在罷免理由說我假溝通、假民主。
那試問~為什麼小組長一給高明的建議,我就二話不說馬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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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9.20.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82573678.A.7F9.html
※ 編輯: gkc (36.229.20.16), 12/24/2016 18: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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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說別人雜馬斯的人,實際自己行為才像,還敢說別人後顏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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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版友寄信向我詢問,我已經給出答案,其中兩三位沒有公告,是因為該篇內已經聲明。
"""請留意最後一句,劃線部分""":
在此為了避免文不對題的問題,本篇討論規定:
1.本篇討論勿偷渡戰文,或明為討論版務,實則行罵人之實。
EX:拿S版主來當比方,如果我在談到關於版上洗文的議題時,忽然話鋒一轉,提說像S
版主之前的那些文章就是一個洗文或無意義文的例子。
像這類疑似指桑罵槐,或者討論中包裝罵人的內容就是錯的一律禁止。以維持良好討
論風氣。
2.推文討論請與本次投票有關
既然投票已上路請推文討論與本次主題直接相關。
違者水桶兩週。不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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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3: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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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上面第二點,該篇是在討論投票,所以判斷標準第一是對人還是對事,然後是否涉及
用語有(謾罵)之嫌,再來是是否離題?? 最重要的是如果有違規之虞我都會提醒,通常是
在推文中提醒到第二甚至第三次說這屬於違規,屢勸不聽才會水桶,所以沒有問題。
光是有兩三位(包括你),詢問為何沒公告,就表示很多人根本就沒在管法規內容,所以連
上訴到組務這邊也都幾乎都是不按程序申訴。這只反映出過去龍珠版的無為而治,導致多
數人我行我素,甚至不理規定。這樣被水桶,能怪別人嗎??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3: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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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先為自己沒看清楚公告罵我厚顏無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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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都是依據規定跟裁定,原因在推文裡都有說,也都有勸導並非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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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樓上這位的才有問題吧,如果去魔力神殿,就可以看到某人說什麼"玩黑的"可以滿足大
家胃口、"不做大哥很久了"、"三重親戚很多",我不曉得是什麼意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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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不多。不過我還是會去看看你的狀況。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5: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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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再曲解了,其實被桶的人推文中幾乎都有說明和警告,重點是公告中規則寫得很
清楚,等到被桶還在問為何沒公告?? 應該先檢討自己為何習慣性不看版規和規定。
版友來信問我也都有正面回覆理由,連水桶原因都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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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幫你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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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31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又開始不知所云了~~.....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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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先提的阿,但反正接著大概審理完就知道結果了,因為是非對錯非常清楚。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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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一串你會一直違規我也不意外了。XDDD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6: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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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笑喔~不過看你的用詞希望你不要連小組版都被小組長嫌惡XDD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6: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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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我也是針對行為跟做法,事實上第一時間我選的就是投票。就是因為
我認為投票最中庸,最民主,組方也認為投票最折衷的選項。
反到是你的說法認定是皇帝才有問題吧。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16: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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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這問題才是迴圈,當時要做的是先集思廣益,沒有先參考大家的意見選項生
得出來嗎?? 生不出來怎麼舉辦小組說的投票?? 後來生得出來裡面的選項都是參考版
友在一開始的意見,有何問題??表示一開始公告的集思廣益反而是對的。
何況方式不一樣但一樣是投票,一樣是民主機制。而當統合版友的意見之後,即使小
組長明說我要怎麼處裡他都不干涉,但我還是按組方建議來做,就表示對我來說投票
方式如何我不在意,當時一開始不採用是因為具體""解決方案""還沒出來,沒選項如
何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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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喔~希望跟你一起賴訊息的人不會想對我""玩黑的"",我好怕喔~!!
而且命版跟某人一起團結的人好像其中還有個劈腿還是騙色出名的,還有個精神有問題
又說謊,又一天到晚鬧著要自殺的人,好奇的是跟某人團結的人怎麼這麼多這種貨色??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20: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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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囉~我快10年沒去台中了,更別說台中學校,你該不會是做夢夢到吧??
當然啦~如果會""玩黑的"",就算有心人士捏造幾封黑函我也不意外。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21: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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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阿~建議可以多留幾次"玩黑的"相關狠話,相信會有更多人會懼怕某人的虎威喔。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2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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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是沒什麼在意,因為即便是黑函只要敢具名或拿出指控證據,我都一定有具體反證
可以戳破,我無所謂。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21: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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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笑的事是講你自己吧~我不曉得浪費司法資源2次,被司法單位駁回的人是誰??
※ 編輯: gkc (36.229.18.83), 12/29/2016 21: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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