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請罷免ONE_PIECE板主

看板C_JapanBoard作者 (小喬)時間7年前 (2016/09/01 01:12), 編輯推噓1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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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DDKDD (KDD)》之銘言: : 申請罷免板名: ONE_PIECE : 申請罷免板主: ClubT、nicetree、aiweisen : 申請理由: : ONE_PIECE板自2016年8月2日,多項板務措施失當,已嚴重影響使用者權益,本人 : 依組規提出罷免,罷免理由主述如下: : (a) 不當控管言論自由 : (b) 過度濫用禁言及板務警告權力 : (c) 無法達到板務中立立場態度 : (d) 實施重大政策未與看板使用者充份溝通 : 兹分述如下: : 不當控管言論自由 : 8/2 看板板務聯合發表公告,公告後段要求” 為求板面整潔及板務文干擾,禁開 : 相關新文章討論。”,此舉已嚴重干涉看板使用者共同參與板務功能,而在組務答辯 : 中,板主以有罪推定心態論定使用者必發廢文,而干擾板務進行,此舉嚴重不信任板 : 友。 : 站規賦於板務文章審查權是在使用者發表文章後才具有實質審查權,而非”提早” : 在未發文時就進行文章審查權,此動作從主觀意識上不信任板友自治能力,客觀上已 : 有違站規精神,恐怕已無法堪任看板職務。 組務認定ONE_PIECE板主群採用"有條件開放討論板務"之方式管理看板 並無不妥 組務與海賊板均認為採用"有條件開放討論板務"之方式管理看板, 為PTT站方合法管理方式,為板主適當管理之必要方法 且本次亦允許板友論述表達各方意見,詳精華區 Z-18-30 何來不當管制言論自由之說??? 而本項問題在OP板也有於公告 #1NesE9hF 中的Q4回覆過 : 過度濫用禁言及板務警告權力 : 引用#1NesWZBj (ONE_PIECE)公告,板務不當擴大解讀板規,引起大眾質疑,而在 : 其後#1Nf4NLnD (ONE_PIECE)公告,亦針對特定對象做不正當板務權行使,引起大眾抗 : 議。在無法得知是否會被濫用板務禁言權,已有人擔心會被清算,引起寒蟬效應。 關於「為求板面整潔及板務文干擾,禁開相關新文章討論。」一事, 申訴人過去已於 #1Nef-mBb (C_JapanBoard) 向小組長提出檢舉, 而小組長也在 #1NlorTit (C_JapanBoard) 判決 關於申訴人所提出的 「#1NesWZBj (ONE_PIECE)公告 不當擴大解讀板規,引起大眾質疑」之問題, 當事人違規事項證據確鑿,且當事人已於 #1NevZVdX (C_JapanBoard)提出申訴 而小組長也在#1Nlos5yv (C_JapanBoard)判決過,維持原判決 接著申訴人再提出 「#1Nf4NLnD (ONE_PIECE) 針對特定對象做不正當板務權行使,引起大眾抗議。同樣當事人違規事項證據確鑿,且當事人已於#1Nf7SHgk (C_JapanBoard)提出申訴 而小組長也在#1NlpN4XB (C_JapanBoard)判決過,維持原判決 當事人有意見必然會提出申訴,板主群也會針對申訴給予更進一步的說明。 正所謂三人成眾,大眾一詞是真的很好用。 板主群所有判決文章經小組長審視後,均維持原判。 因此證明板主群並無過度濫用禁言及板務警告權力」 此外,板主群係依板規執行版務,發文與推文前均須了解板規禁止的事項, 才能避免違反板規。 希望請申訴人不要再擅播令人誤會的謠言 : 無法達到板務中立立場態度 : #1Nf4NLnD (ONE_PIECE)公告中,nicetree多次不當發言,已有不理性情緒,板務 : 若無法達到和平討論,在地位不平等情況下板友會擔心是否遭不當濫用權利,”順我者 : 生、逆我者亡”俗稱板皇心態,恐怕已深植不少板友心中,此事已有必要徵求板友心聲 : ,對板務進行信任投票。 理性跟情緒,只要是人就會有情緒,板主也只是個人。 沒有情緒的人不在人間界。 在每一次的公告中,我們多次向板友們宣導,討論請保持理性。 但是#1Nf4NLnD 公告一文中的推文,板友對於我們的判決認為就是公報私仇、清算。 如果說今天板主在板務的執行上確實有錯,我們在自省後立刻改進。 就如同aiweisen板主判錯禁言天數後,經板友指證就立刻修正。 但是當判決確實沒錯,恕難一再接受失去理性的聲音 接著申述人提到「...板友會擔心是否遭不當濫用權利...」 然而在#1Nf4NLnD (ONE_PIECE)公告中,nicetree版主的原推文如下:

08/05 18:23,
置底檢舉就在那裡,與其在那說板主處理不符合自己的聲
08/05 18:23

08/05 18:23,
音,不如去想為何都是這些人被檢舉,為何挺板主的人沒被
08/05 18:23

08/05 18:23,
檢舉?
08/05 18:23

08/05 18:24,
對板務有意見非常歡迎,但是如果只會叫囂謾罵,只好請你
08/05 18:24

08/05 18:24,
進桶
08/05 18:24
nicetree板主會在推文如此一說,是認為板友們已經反對版主到是非不清 連真的違規都說是版主在清算,難保後面會出現其他種失去理性的推文, 所以nicetree版主才在推文中警告如果只會叫囂謾罵,只好請你們進桶」 用詞雖然直白且犀利,但是nicetree版主要警告項目就是板規B-4 4、引戰推文:人身攻擊、評論板友、謾罵、或於有防雷文章質疑爆雷 有針對性的需經當事人檢舉。(一句一罰)(同篇) 在過去的禁言公告中,如果我們要禁言需要確實寫出違規理由。 所以,我們並不是仗著批踢踢提供給板主的權利而去濫用, 我們執行板務都是秉持著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 即便真的發生誤判,向板主解釋或由小組長介入調解,通常都撤回判決。 因此在nicetree板主推文警告之後,沒有一位板友違反B-4, 自然就沒有被我們禁言,也間接表示我們並未失去中立立場。 更顯得出我們沒有做出"順我者生,逆我者亡"的誇張行徑 完全是板友自己庸人自擾 板主群真若是申訴人說的板皇,那板主群的做事風格可以比現在更犀利。 還需要找站上法務甚至去智財局詢問問題嗎? 至於申訴人提到中立一事,板主群想說 這世界上本來就沒有公平的事,有那種永遠平衡的天秤嗎? 板皇一詞是板友對版主一種不信任的代稱,這我們概括承受。 畢竟板主群身分特殊,很多事情本來就很難達成兩全。 她認為你偏頗對方,你討好她。結果換另一方認為你偏頗對方。 要求完全中立,任誰都做不到: 實施重大政策未與看板使用者充份溝通 : 8/2公告並非所有人皆反對適當禁止非法事項,但大多數人更重視被尊重感覺,板 : 務未曾徵詢大眾意見即強硬實施,事後對標準亦無一致,才是板友擔憂之處,板務是大 : 眾事務而非私人家事,板主不應態度高傲未溝通即實施,而後多次荒唐行為更嚴重破壞 : 板友對板主信任。 : ONE_PIECE乃PTT歷史悠久人數眾多看板,但近日因板主不當行為導致人氣低迷。 : 綜合以上理由,惠請小組長準予板友對板務分別進行信任投票,決定三名板務是否 : 仍適任板務一職。 八月二日所發佈的公告如下: ┌─────────────────────────────────────┐ │ 文章代碼(AID): #1Nd_bNHb (ONE_PIECE) [ptt.cc] [公告] 低調文處理辦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70101847.A.465.html │ └─────────────────────────────────────┘ 在此申訴人提出三點方向,包括: (1).重要政策未詢問板友意見,不尊重板友。 (2).事後禁止標準不一致 (3).板主態度高傲未與板友溝通就立刻實施 以下將根據三點進行回答 1. 在PTT上會被稱做重大政策一般是跟使用者習慣有關。 而最近一次的重要政策就是劇透分類,討論的是能不能在標題透露劇情。 在這一部分,也利用投票讓板友決定劇透的方向。 然而,這一次禁低調文雖然也是重要政策,但與過往不同。 這次政策是牽扯到法律層面的問題,能不能繼續在板上分享盜版漫畫。 板主群在之前就已經有先行模擬,如果我們為了要尊重板友,把低調文 的執行與否交給板友們決定;依照以前經驗,最後就會把政策交付投票。 法律的問題,不會因為板友們的投票結果而改變,違法疑慮還是存在。 所以重要政策若牽扯到法律,板主群是傾向直接禁止後再與板友討論其他問題。 曾經有位板友說過,並不是所有事情都是交付投票就是最好的 然而這項重要政策,誤打誤撞剛好與站方提出的公告不謀而合 ┌─────────────────────────────────────┐ │ 文章代碼(AID): #1NK-3pgM (Announce) [ptt.cc] [公告] 請使用者尊重著作權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nnounce/M.1465114867.A.A96.html │ └─────────────────────────────────────┘ 2. 板主群是禁止用任何形式分享漫畫,不禁止貼圖。 為了是要讓海賊板確實以討論為主,不要再有分享的行為出現。 然而禁止的標準不一,原因也早在低調文總結中的Q3就已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NlcsGR5 (ONE_PIECE) [ptt.cc] [公告] 低調文總結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ONE_PIECE/M.1472097680.A.6C5.html │ └─────────────────────────────────────┘ 3. 早在一開始就有所謂的宣導期間,所以並非申訴人說得立即實施。 在宣導期間內違規也不會受懲處,之後也持續詢問相關單位並再做出回覆, 且 亦配合版友要求調整板規內容,就是為求謹慎及良善溝通。 此外,板主群也沒有態度高傲。現在任由板友評論板主群,也花時間整理 板友的問題並回覆無法回答的問題就寄信去問智財局板友對於宣導期 間認為太短認且覺得罰責太嚴,我們就從原板三個月的宣導延長至四個月 ,罰則從退文改禁言。這些跡象都能從過去的再ONE_PIECE板上的公告中 看的出來。 ---------------------------------------------------------------------------- 申訴人最後提到 「ONE_PIECE乃PTT歷史悠久人數眾多看板,但近日因板主不當行為導致人氣低迷。 綜合以上理由,惠請小組長準予板友對板務分別進行信任投票,決定三名板務是否 仍適任板務一職。」 板主群認為,人氣這一回事,的確是能夠激發討論與推文,這無庸置疑。 然而取消低調文一事,人氣的消失這板主群也有看到。 也就是說海賊板有一部分的人氣是靠分享低調文的方式來維持的一個版沒有低調文,就沒有人想來,變成海賊板只剩這個功能,難道不覺得有點悲哀嗎? 不曉得當初創版的前輩是否有料想到這件事。 換個角度來說,取消低調文後仍留在板上的人,才是真正支持海賊板的人板主群應該是透過其他方法把人氣繼續提升,而不是恢復低調文, 取得那虛無飄渺的人氣。 綜觀上述回答,板主群採用條件式管控發文,為了就是控管討論板務文章, 避免過多重覆內容的文章甚至是根本沒有意見的板務文章,沒有不當控管言論自 由。當事人確實違規,也依照板規給予禁言,並無過度濫用禁言及板務警告權力 。板主執行版務,確實依照板規所規定的事項執行,任何一位板友皆能寄信檢舉 ,只要違規事項符合標準,板主就會依板規執行,並非無法達到板務中立立場態 度。低調文建立宣導期間,期間之內就是板友與版主的溝通時間,根據溝通的結 果適度的調整板規,並非實施重大政策未與看板使用者充份溝通。 -- 歷史總是不斷重演? 人終究無法記取教訓? https://www.ptt.cc/bbs/L_TaiwanPlaz/M.1410410427.A.318.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18.18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JapanBoard/M.1472663525.A.D7B.html

09/01 02:16, , 1F
我先確認一下 這是您個人回覆 還是全體板主回覆
09/01 02:16, 1F

09/01 02:17, , 2F
若是代表全體板主回覆 請小組結束溝通階段
09/01 02:17, 2F

09/01 02:18, , 3F
另外個人建議 您應該要了解為何現在OP板對板務感到失誤
09/01 02:18, 3F

09/01 02:19, , 4F
更正 失誤 --> 失望
09/01 02:19, 4F

09/01 02:20, , 5F
目前已有不少人對你們深植板皇印象並且不信任 其來有自
09/01 02:20, 5F

09/01 02:21, , 6F
已經不是一朝一夕了 是時候站在使用者角度去看待這事
09/01 02:21, 6F

09/01 02:22, , 7F
而不是用在權者角度去看待事情
09/01 02:22, 7F

09/01 06:47, , 8F
這是全體板主回覆
09/01 06:47, 8F

09/04 16:45, , 9F
不會失望啊,有很多人也支持板主們的,板主加油!
09/04 16:45, 9F

09/04 20:43, , 10F
不曉得K說的不少人是整個OP版人數的幾分之幾ˊ_>ˋ
09/04 20:43, 10F

09/04 21:00, , 11F
版主加油+1
09/04 21:00, 11F

09/06 15:38, , 12F
版主加油+1
09/06 15:38, 12F

09/06 23:17, , 13F
感謝樓上幾位
09/06 23:17, 13F

09/08 03:20, , 14F
現在的板主做得不錯
09/08 03:20, 14F

09/08 21:18, , 15F
版主做的不錯,要繼續加油唷~~~~
09/08 21:18, 15F

09/12 23:33, , 16F
推版主,真的辛苦了~
09/12 23:33, 16F

10/04 20:06, , 17F
一半
10/04 20:06, 17F

10/20 11:28, , 18F
需要客觀看待而不是代入使用者角度解決..
10/20 11:28, 18F
文章代碼(AID): #1Nnm_brx (C_JapanBoard)
文章代碼(AID): #1Nnm_brx (C_Japan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