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板主說明 4-1補點後無違規的範疇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2年前 (2022/04/29 21:03), 2年前編輯推噓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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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sushimaRiko (津島梨子)》之銘言: : 這篇 : #1YPopFWF (C_ChatBM) : 明明已經三判違規了卻遲遲不結案 : 讓原po能補點後無違規 : 意思是 就算定罪 只要版主執行前補點就算無違規嗎? : 未來會不會出現 已經修正內容了卻依舊水桶的情形? : 請板主群說明 : 記得這個之前也吵過 簡單來說,3-5所謂的判決指的是正式公告於希洽並且做出了水桶之處置 所以在公告前都還有修改的機會 並不是說檢舉文底下推文了就一定不能改 之前一直都有改的,有被檢舉人修改後改,或者聽了說法後想一想不對勁後改 只要不是在公告後才改都沒太大問題 再來回到所謂推文多數確定後到公告的時間差 最後推文是4/28 22:59 改判的首推是4/29 16:28 之間相差不到24小時 我想這應該不至於構成所謂遲遲不結案的情況啦 至於好像有人提到瘋法4-1違規過,是沒錯啦 不過違規過不能用3-5減輕也是之前的內規與裁量,並沒有正式寫進去 或許之後板主們可以參考看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51237396.A.592.html

04/29 21:10, 2年前 , 1F
不愧是前板主 有料(?
04/29 21:10, 1F
※ 編輯: jschenlemn (180.177.1.168 臺灣), 04/29/2022 21:11:44

04/29 21:32, 2年前 , 2F
問題的核心不難 但是可以加一堆料下去炒
04/29 21:32, 2F

04/29 21:33, 2年前 , 3F
大家都能接受這解釋的話 老早就沒事了
04/29 21:33, 3F

04/29 21:34, 2年前 , 4F
我建議直接廢除3–5,不然有些人都
04/29 21:34, 4F

04/29 21:34, 2年前 , 5F
直接踩在板龜龜殼上面跳舞了,還沒事
04/29 21:34, 5F

04/29 21:34, 2年前 , 6F
好像把乖乖遵守板規的板友和檢舉人
04/29 21:34, 6F

04/29 21:34, 2年前 , 7F
當白痴捏,對ㄚ
04/29 21:34, 7F

04/29 21:42, 2年前 , 8F
檢舉人本來就是... 沒事
04/29 21:42, 8F

04/29 21:45, 2年前 , 9F
:(
04/29 21:45, 9F

04/30 00:45, 2年前 , 10F
可是有人在判決前修掉還是被捅啊
04/30 00:45, 10F

04/30 01:47, 2年前 , 11F
04/30 01:47, 11F

04/30 01:51, 2年前 , 12F
4-11一直都不太給3-5修吧
04/30 01:51, 12F

04/30 01:52, 2年前 , 13F
我記得有說過 4-1跟10比較有機會修正給過
04/30 01:52, 13F

04/30 01:52, 2年前 , 14F
11是最嚴的 連屍體挖出來都會送走
04/30 01:52, 14F

04/30 02:48, 2年前 , 15F
4-11不修也好,不然會變大型釣魚場吧
04/30 02:48, 15F
文章代碼(AID): #1YQ-8KMI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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