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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看盜版的不是敵人!」日本漫畫家大膽發言:不是不挺正版,是根本買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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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原因很簡單,因為授權費太貴了. 不要說摩洛哥啦~台灣的東立青文尖端有多少斷尾的,有多少一年只出一本的. 原因就是判斷回不了本乾脆不出了. 你說作者願意便宜賣,但是出版社不願意啊. 版權在出版社手上,他要養員工要獲利怎麼可能便宜賣. 就像推文說的,作者真這麼大愛就不要透過出版社發行. 直接在網路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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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認真說漫畫的通路目前就是跟不上其他媒體不是. 動畫現在有串流平台百花齊放,不想付錢連yt都一堆免費正版. 音樂的話也差不多,不想訂閱也有yt聽免費. 遊戲有steam啥遊戲都有,要免費可以等epic. 甚至主機也有出訂閱制. 這幾個解決這篇文說的正版難以取得. 但就漫畫小說這兩個. 目前還是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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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想到有一種說法 叫做黑紅也是紅. 有些搞怪網紅 老是出負面新聞 或是走光露點搏版面. 或是脫序演出 形象炸裂 就會有人說 有流量總比沒流量好. 問題是 這流量要能變現阿. 如果變不了現 那就是拿自己的信譽去典當 結果還當不到錢. 有些素人就是唱紅一兩首歌 風靡大街小巷 結果他本人根本沒收益.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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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討論得很激烈. 到底版權的本質是什麼. 我們就要回到版權法誕生的那個歷史背景. 世界上最早的版權法誕生於1710年的英國安妮法案. 時代背景是這樣的. 1557年英國女王瑪麗一世"血腥瑪麗"為了限制言論自由,控制思想. 給予出版商王室特許的永久版權. 而原作者也只是打工仔,出版商都是買斷制,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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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的是事實阿. 台灣在80.90年代是盜版王國. 在國際上惡名昭彰. 還上過美國特別301條款. 台灣如果當年乖乖守法付歐美日本天價專利費. 想要成為科技王國是不可能的. 因為企業利潤和研發費都被專利費吃光了. 台灣想起來就得先從偷別國技術開始. 反正歐美日本歷史上崛起也都是從山寨偷竊別國技術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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