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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我要去看嵐的最終場 爸的守夜給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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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去太可惜了。. 而且所謂的不符常情,也大概只是不符古老地方的常情。. 這種落後的所謂常情,. 和進步的現代社會,文明世界的原則,社會基礎的契約精神,. 有些地方根本背道而馳,這些所謂的常情和現代的文明社會一有衝突,. 便應該要警覺那是舊時代的垃圾,然後立即捨棄。. 葬禮本身是沒有問題的,現代社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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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poi.com/i/22XQH9.md.jpg. ↑來自丈夫的後續更新. 全部翻譯會有點長,只做節錄. 這個人的行文讓AI翻譯會有主詞不明的毛病. 所以丟AI出現不同解讀的話別找窩(′・ω・`). 結論:沒去演唱會。公審文被妻子發現,氣炸了. 妻子看完大家的意見,在情緒過後有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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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她要去就去,. 她家人那邊只要我有空,需要我替代出席我就去. 理由沒什麼. 她到底孝不孝順,. 作為枕邊人的你難道需要等到這件事才知道嗎?. 如果你是因為這件事情才知道她不孝的話,. 的確是應該離婚,這樣對她比較好。. 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我可以肯定我會選家人這邊。.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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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回這題,. 我的話OK,我是長子下面兩個妹妹,. 但敝人不才,兩個妹妹都比我有長進,賺得不少,. 有個妹妹剛好是韓星粉,每年出國一兩次。. 喪禮這種事情我的話沒辦法就乖乖出力,. 但她(們)如果有事沒辦法全程參與整個流程,. 看是要多出錢還是其他事情上幫忙我覺得可以接受,. 但老媽跟其他親戚那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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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看法是這樣. 如果我的妻子真的敢這樣說. 不管過去的感情再好 我也會開始堤防他. 如果感情普普通通 甚至不是很好 我會開始考慮離婚. 不要懷疑 原因就是因為他不"孝順". 原因是這樣. 夫妻的感情再好 戀人般的愛情早晚也會冷卻. 經歷十幾二十年的相處 早晚都會從戀人變成家人. 而你看看你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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