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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
共 19 篇文章

推噓6(6推 0噓 6→)留言12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deathslipkno (BAUBAU結)時間3月前 (2024/02/06 03:24),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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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其他物品. 也太模糊了. 像是裏作遊戲. 比方說蘭斯 VenusBlood 戰女神 對魔忍 千戀萬花 BaldrSky等. 為了擴大受眾群和豐富內容. 囊括各種可推的角色是常態. 就算我只廚大奶御姐. 蘿莉正太部分全跳過. 但還是包含在整個遊戲內啊. 這樣算不算持有?. 太離譜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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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30→)留言35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kuninaka時間3月前 (2024/02/06 03: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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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兒童和未成年做瑟瑟ㄉ事. 是人類本能、人倫常理ㄇ. 窩不是很董. 有人可以教教我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99.175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7161626.A.AE

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JustBecauseU (ki)時間3月前 (2024/02/06 04: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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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問題是她立法的中心理論就是個BS. 那理論根本不是任何一種已知科學. 單純就是一個主觀認定. 哲學家卡爾曾經說過從經驗得來的理論. 必須具備邏輯上容許反例的存在. 才是算是科學. 也就是說一個理論從正反都可以論證. 這個叫做可否證性. 舉個例子. 世界上所有天鵝都是白的. 這個理論可以被否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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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8推 3噓 24→)留言35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cutesoda (極酷蘇打)時間3月前 (2024/02/06 04:54),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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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述《IokUdiefirst》之銘言. 我覺得這篇沒有提及部分事實. 所有我來補充. 范雲他們的修正 其實是司法院的建議. 理由是他們希望牽涉刑法的部分. 在相關的條文都要保持差不多的論述. 至於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 其實也在協商時引起委員們質疑. 司法院也補充當年「猥褻」一詞. 也有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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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6(26推 0噓 90→)留言116則,0人參與, 3月前最新作者Hosimati (星詠み)時間3月前 (2024/02/06 05:39), 3月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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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關的段落恕刪. 引述《IokUdiefirst (武漢肺炎)》之銘言. 我覺得很有意思的一點就是,參考大法官釋字第617號解釋文:. 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上述不滿的段落其實就是把這段猥褻物的定義搬過來而已,怎麼就從相對溫和的版本變成擴大解釋權,擴大解釋權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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