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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今天晚上的插畫界/同人界到底發生了什麼
共 40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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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不曉得這些事件有沒有被收錄到懶人包去. 人2這傢伙曾經出過書,這也就算了,他在寫序的時候. 居然抄了那作品…不 應該是直接描上去的. https://www.facebook.com/mftwc/posts/1651893935071236. 某粉絲團的梗被他整個抄去. https://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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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無關的,ACG點太薄弱的話我自刪. 當年冒牌生藉由蒐集海賊王圖片、彙整網路心靈小語爆紅出書. 最近好像又重出江湖要出書了?. 看他粉絲專頁點讚、分享、回應的人數好像不若以往. 這應該算抄襲爆紅炒短線的經典範例吧?. 少了抄襲海賊王,只剩下網路心靈小語,就變成路人一個了. 不過現在看起來好像也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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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些愚蠢者說什麼「反正抄襲就成功了」這種蠢話. 我猜想會說這種話的人,根本沒在創意工作裡待過. 甚至可以說非常年輕,而且這種人肯定是無腦到無法製作創意之物. 才會說「現實都是這樣做才能生存」這種沒見過世面的白癡話. 真可惜,在我這個生存於創作界很久的老人眼中. 每個抄襲者其實都是失敗下場,每個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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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二 → 偷梗並表達在作品上, 法律上的"概念"是不受著作權保護的. 所以人二目前問題是在道德上的問題. 二創 → 未經著作權人授權 "違法" "重製" "改作" 著作權人的作品. 本身法律上就已經相當嚴重了,另外著作權保護的"作品的完整性". 也被二創搞的亂七八糟. 好啦, 平常罵盜版罵的臉紅耳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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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本身就是侵權行為,但是因為告訴乃論,而日本的創作者們一般也都容忍同人,所以才沒事。. 但在歐美就不是這樣了,這也是為什麼日本的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會引起這麼大的討論,因為要改非告訴乃論。所以事實上就是作者默認你去玩,這就是同人。. 但至少同人你都很清楚作者是拿那部作品在弄。. 同人的先決是商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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