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長逃跑] 猴子也能懂的鎌倉幕府覆亡史
《擅長逃跑的殿下》我想原本設定觀眾是有上過日本的日本史的日本人,
所以針對幾個對於日本人來說「蛤?這中學歷史課就教過了吧?」
然而對於外國人(ex:台灣)則很難立刻了解這些歷史,
加上本板的幾個歷史補充也實在是...唉。
故就簡要地,以「猴子都能懂」的目標講解前面幾集,關於:
1.武士叛亂與鎌倉幕府覆亡
2.謀劃叛亂的藏鏡人:天皇繼承問題
項目進行簡單的解說,不喜歡日本史的麻煩現在就可以左轉離開。
那麼就開始吧:
--
一、沒有獎賞……防衛蒙古入侵後的分封矛盾
鎌倉幕府會惹人厭的原因,最遠可以追溯到1274年的蒙古入侵,
鎌倉幕府認為蒙古可能會再打過來,於次年1275年以強制性的繇役,
不管土地是誰的都要在九州博多一帶的沿岸,蓋220cm高的長城。
至於從建造的資材準備,石匠、木匠等人力雇用,以及建造後的維持整修。
都是由該地方的御家人(武士)所屬的莊園負責,等同於變相成為稅負的一部分。
「但花錢總比被無恥的蒙古人打敗滅族好吧」,然而1281年打贏蒙古人後,
"打贏"後的封賞反而就是個問題。
一般來說,像是日本國內的非幕府管轄的反賊、惡黨之討伐,由於他們大多
是有佔據一方的土地,故其土地,以及依附其上的住民可以作為後來分封
給討伐軍獎賞的籌碼。
但是從海的另一邊打過來的蒙古人,打贏了防衛戰也不會有土地。
再加上打仗的軍備裝備、後勤糧食都是由莊園武士自行籌資,本來這些花費
和商人的借款都可以靠後來分封來逐步還錢,但沒有分封下,戰爭的花費
就導致了莊園武士反倒欠商人錢的負債,以及土地變賣問題。
--
武士:「阿我就沒錢啊」
商人:「那你把莊園土地的權狀給我,我要土地所有權」
武士:「奇怪欸我們勇敢地打敗蒙古人,結果我卻窮到連莊園都要被典當了
幕府你是不是該負責阿?」
北條貞時:「土地兼併放著不管也是問題呢...好吧,我發布欠錢可不還的
的德政令吧」
這就是永仁的德政令,其中:
a. 禁止武士的領地買賣及質押。
b. 已賣出或質押的所領應由原領主領有。但若是幕府承認轉讓或出售的土地,
或買主是御家人且領有超過20年的土地,則不需返還,繼續由現有領主領有。
c.若買主是非御家人(未與幕府結成御家人關係,例如姻親關係的武士)或凡下
(連姓氏都沒連武士都稱不上的平民咖小),則無論年限(即使超過20年),
其領地都應由原領主領有。
雖然有效地防止避免諸如商人趁機兼併土地的政治問題,然而這也得罪了
一些想利用商人趁機兼併坐大的大型莊園領主,然而要直接挑戰北條家掌控的
鎌倉幕府,反而會順其意而被宣告反賊被討伐,故為敢怒不敢言的狀況。
--
二、問題永遠是繼承權,天皇繼承爭奪之戰
另一個糾纏長年的問題,則是自後嵯峨天皇的繼承權問題,
直接看族譜吧:
後嵯峨
┌┴┐
龜 後
山 深
草
後嵯峨:(就算我講其中一個兒子繼承,另一個也會跳腳吧,而且最終還是
鎌倉的北條家說得算阿,那還不如乾脆叫鎌倉決定算了,呵)
後嵯峨:「繼任者就交給幕府決定了」
北條家:「不是欸就把問題丟給我喔..那不然你們倆後代輪流當如何?」
這就是両統迭立(りょうとうてつりつ),這個一看就知道考試會考的名詞,
就是指擅長逃跑殿下那時候,因為形式上公平起見,讓兩家系都能輪流繼承,
當天皇的制度。
--
之後就是這樣互相安插了好幾年:
後嵯峨(1)
┌┴─┐
龜 後 龜山系:大覺寺血統
山 深 後深草系:持明院血統
(3) 草(2)
│ │
後 伏
宇 見
多(4) (5)
┌┴┐ ┌┴┐
後 後 花 後
醍 二 園 伏
醐 条 (8) 見
(7) (6)
後醍醐:「該輪到我了吧?」
後宇多:「可我認為應當讓後二条的兒子邦良即位才對,反正都大覺寺統的子孫
你幕府也不用再安插省事多了吧」
北条得宗:「的確,就讓邦良當吧」
後醍醐:「去你的死老爸!!!!去你的上皇!!去你的得宗!!!幹我就來自己當!!!」
--
這個混雜對老爸以及當時幕府北条家的怨恨,造就了幕府最大的敵人:
後醍醐天皇。不得不說他真的是很有毅力的人,以下是他謀反的次數:
1324 正中之變:被密告而失敗。
1331 元弘之變:還是因為被密告失敗,二犯後被幕府判處流放到隱岐島。
然而儘管被流放到隱岐,後醍醐天皇利用各地因故對幕府不滿,各據一方的
山賊惡黨,例如楠木正成在各地燒殺劫擄作亂,而幕府派兵鎮壓處理的同時,
後醍醐天皇就趁機逃離了隱岐島,並向各地送達了叛亂密令。
之後就像星際大戰三部曲一樣,原本受命打楠木正成的新田義貞,
收到了後醍醐天皇謀反密令,認為局勢將變大有可為下,新田就撤兵不討伐了,
反而回到了上野國公開要起兵打幕府。
北条家臣:「怎辦東西兩邊都有御家人叛亂了啦」
守時:「足利高氏會去處理啦,而且他妻子還是我妹妹赤橋登子欸,
我妹跟他兒子千壽王都在我這邊當人質,穩啦,他才不敢造反」
後醍醐:「高氏阿,這不就代表守時那白癡不會認為你會謀反嗎?
你擔心你妻和兒子,乾脆和新田裡應外合窩裡反不就能全拿嗎?」
--
儘管這個謀反裡的成員都是互相看對方不順眼,例如足利高氏,
大概就看新田是個被幕府德政令搞到,看他有商人背景,就要求5天內上繳6萬貫
以作為討伐楠木正成的軍資金。
足利:「不過就是個連錢都繳不出來就叛亂的田僑仔,跟楠木那種土匪有啥差別」
新田:「你他媽也不過是個連主君都能反叛的逆臣,還好意思以為自己多高級喔?
要不是我剛好觀察到鎌倉潮汐剛好有潮間帶淺灘可以奇襲,
我看你根本連反叛都不敢吧,臭俗辣」
楠木:「你他媽說誰土匪你敢再說一次看看?」
然而剛好這三種人各自代表了被幕府樹敵的惡黨、以及被幕府當提款機利用的
下級武士,以及利用人質等制度控制的御家人,而這些人剛好又有個因為繼承人爭議
願意當逆賊吉祥物的後醍醐天皇,導致了御家人選邊站也可以說是"大義"
總總的積怨在機緣巧合下,最終凝結了起來,才變成了第一集的狀況。
不過歷史有趣的地方就在於,即使推翻後掌握權力的人,
最終也往往會因為同樣本質的問題而再度被推翻而失敗,後醍醐天皇
跟他的建武新政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不過現在動畫沒演到就姑且不講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100.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23794808.A.AF3.html
→
08/16 15:58,
1年前
, 1F
08/16 15:58, 1F
對中世紀的政權來說,商人的資本積累,若加上土地買賣,
很容易變成一股逐漸尾大不掉的勢力,反例就是像歐洲某些國家的自由市。
而古今中外最有效的做法,往往都是用一些手段來讓商人對王室/政治階層的
債務免除,或是錢幣貶值,從而導致商人的階級流動失敗。
而商人們的適應就後來的,以借錢給武士來換取自家兒子入贅到武家,
這樣名義上來說子孫也就依附變成了有姓氏的武士,例如文中的新田就是個例子。
推
08/16 15:58,
1年前
, 2F
08/16 15:58, 2F
※ 編輯: midas82539 (114.32.100.244 臺灣), 08/16/2024 16:06:16
→
08/16 16:01,
1年前
, 3F
08/16 16:01, 3F
推
08/16 16:02,
1年前
, 4F
08/16 16:02, 4F
推
08/16 16:02,
1年前
, 5F
08/16 16:02, 5F
推
08/16 16:04,
1年前
, 6F
08/16 16:04, 6F
推
08/16 16:04,
1年前
, 7F
08/16 16:04, 7F
推
08/16 16:05,
1年前
, 8F
08/16 16:05, 8F
推
08/16 16:06,
1年前
, 9F
08/16 16:06, 9F
推
08/16 16:07,
1年前
, 10F
08/16 16:07, 10F
→
08/16 16:08,
1年前
, 11F
08/16 16:08, 11F
推
08/16 16:08,
1年前
, 12F
08/16 16:08, 12F
推
08/16 16:09,
1年前
, 13F
08/16 16:09, 13F
推
08/16 16:09,
1年前
, 14F
08/16 16:09, 14F
→
08/16 16:10,
1年前
, 15F
08/16 16:10, 15F
→
08/16 16:10,
1年前
, 16F
08/16 16:10, 16F
→
08/16 16:10,
1年前
, 17F
08/16 16:10, 17F
推
08/16 16:21,
1年前
, 18F
08/16 16:21, 18F
→
08/16 16:21,
1年前
, 19F
08/16 16:21, 19F
推
08/16 16:43,
1年前
, 20F
08/16 16:43, 20F
→
08/16 16:47,
1年前
, 21F
08/16 16:47, 21F
推
08/16 16:47,
1年前
, 22F
08/16 16:47, 22F
→
08/16 16:48,
1年前
, 23F
08/16 16:48, 23F
→
08/16 16:48,
1年前
, 24F
08/16 16:48, 24F
→
08/16 16:49,
1年前
, 25F
08/16 16:49, 25F
→
08/16 16:49,
1年前
, 26F
08/16 16:49, 26F
→
08/16 16:51,
1年前
, 27F
08/16 16:51, 27F
→
08/16 16:51,
1年前
, 28F
08/16 16:51, 28F
推
08/16 16:52,
1年前
, 29F
08/16 16:52, 29F
推
08/16 16:59,
1年前
, 30F
08/16 16:59, 30F
→
08/16 17:23,
1年前
, 31F
08/16 17:23, 31F
→
08/16 17:24,
1年前
, 32F
08/16 17:24, 32F
→
08/16 17:24,
1年前
, 33F
08/16 17:24, 33F
→
08/16 17:25,
1年前
, 34F
08/16 17:25, 34F
推
08/16 17:50,
1年前
, 35F
08/16 17:50, 35F
推
08/16 18:38,
1年前
, 36F
08/16 18:38, 36F
推
08/16 19:56,
1年前
, 37F
08/16 19:56, 37F
推
08/16 20:23,
1年前
, 38F
08/16 20:23, 38F
推
08/16 21:04,
1年前
, 39F
08/16 21:04, 39F
推
08/17 00:54,
1年前
, 40F
08/17 00:54, 40F
推
08/17 01:04,
1年前
, 41F
08/17 01:04, 41F
推
08/17 05:40,
1年前
, 42F
08/17 05:40, 42F
推
09/04 12:57,
1年前
, 43F
09/04 12:57, 43F
→
09/04 12:57,
1年前
, 44F
09/04 12:57, 4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