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

看板C_Chat作者 (菜花被河蟹)時間3周前 (2024/04/10 13:24), 3周前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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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uodam64402 (菜花被河蟹)》之銘言: : ※ 引述《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之銘言: : : 馬上做到!修法加重持兒少性影像刑責 黃捷等完成提案今送出 :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409W0095 : : 民視新聞網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 : 草案說明如下: : : 一、為減少而少性剝削影像透過網路下載而傳播,爰增訂重製之行為樣態。 : :(修正條文第 36條) : : 二、為提高嚇阻效果,提高持有兒少性剝削影像之刑度。(修正條文第39條) : : 三、犯第31條第2項、第36條第1項、第38條第1項、第39條第1項、第3項或第44條 : : 之罪,判決有罪確定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令其接受身心治療、輔導 : : 或教育,必要時得延長之。(修正條文第51條) : 現在的刑度是7年以下與100萬以下罰金,當製作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 : 之色情媒體或物品時,未來的刑度應該會是如何? : (1)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以下罰金;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 (2)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以下罰金;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 (3)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700萬以下罰金。 : (4)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1000萬以下罰金。 如果有營利行為(交易行為),加重二分之一其刑。 : 目前來看,(1)或(2)的可能性最大。 原文搞錯了,是製作才有這麼高的刑責。 而散布、播送、公開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之色情媒體或物品時, 目前是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而未遂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未來刑度也可能會比照上述製作的刑度,罰金上限則至少1000萬以上,如: (1)3年以上、10年以下/7年以下(未遂)有期徒刑、1000萬以下罰金; 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2)5年以上、15年以下/10年以下(未遂)有期徒刑、1500萬以下罰金; 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3)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2000萬以下罰金。 (4)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5000萬以下罰金。 以上如果有營利行為(交易行為),加重二分之一其刑。 以出版物、宣傳品(如同人場場刊)、網路媒介(如公開販售網址), 來播送具有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之色情媒體或物品之相關訊息者, 目前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如有營利行為,則加重至5年以下,罰金不變。 未來刑度可能如下: (1)1年以上、7年以下(營利)/5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以下罰金;可一項物品一罰累加 (2)2年以上、10年以下(營利)/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以下罰金;可累加 (3)無期徒刑或3年以上(不論)有期徒刑、1000萬以下罰金。 持有完全虛構(不指涉任何自然人)之色情媒體或物品, 影片是1年以下有期徒刑、3~30萬元罰金。 圖畫與語音是科處1~10萬元(初罰)、2~20萬(再罰以上)罰金, 並處2~10hr輔導教育。 未來刑度可能如下: (1)3年以下/1年以下;15萬~150萬元罰金/10萬~1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 10hr~50hr輔導教育。 (2)5年以下/3年以下;30萬~500萬元罰金/20萬~3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 20~100hr輔導教育。 (3)1年以上、7年以下/6個月以上、5年以下; 50萬~1000萬元罰金/30萬~5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 50~200hr輔導教育。〔新增〕 (4)3年以上、10年以下/1年以上、7年以下; 50萬~1000萬元罰金/30萬~500萬元罰金(再罰加倍)〔新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2.119.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12726685.A.42C.html

04/10 13:34, 3周前 , 1F
好險我不會畫色圖
04/10 13:34, 1F

04/10 13:38, 3周前 , 2F
沒差啦 反正只要帶到風向就好^^
04/10 13:38, 2F

04/10 13:39, 3周前 , 3F
上一篇是創造 這一篇就是持有和散佈了
04/10 13:39, 3F

04/10 13:40, 3周前 , 4F
一群宅男還在燒統神 忘記自己快沒東西看了
04/10 13:40, 4F

04/10 13:48, 3周前 , 5F
判的比詐騙還重欸
04/10 13:48, 5F

04/10 13:49, 3周前 , 6F
燒統神跟這有何關係 法規定的明確點 讓創作者可以遵守而不
04/10 13:49, 6F

04/10 13:49, 3周前 , 7F
是被某機關判定不是更好嗎
04/10 13:49, 7F

04/10 13:59, 3周前 , 8F
這樣也不輕吧,看來那幾個大型同人活動都能收收掉了
04/10 13:59, 8F

04/10 14:55, 3周前 , 9F
持有虛構作品為何要罰?毫無因果關係可言
04/10 14:55, 9F

04/10 15:13, 3周前 , 10F
就1年以上7年以下啊!比作者少關3年這樣
04/10 15:13, 10F
那我補充一下您的刑度和罰金標準。 ※ 編輯: uodam64402 (118.232.119.18 臺灣), 04/10/2024 15:25:03

04/10 15:22, 3周前 , 11F
好日子要來了!!坐穩啦~
04/10 15:22, 11F
※ 編輯: uodam64402 (118.232.119.18 臺灣), 04/10/2024 15:29:00 ※ 編輯: uodam64402 (118.232.119.18 臺灣), 04/10/2024 15: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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