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洽特] iWin在公民網路政策參與平台又有新的連署

看板C_Chat作者 (山水)時間3月前 (2024/02/20 08:24), 3月前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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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fFail (秘密)》之銘言: : 一點進去我就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 https://i.imgur.com/mmv6oHI.jpg
: 我們的同人創作販售是有繳稅的嗎? : 常常看到日本那邊同人場不用繳稅之類的 日本那邊的稅制我不熟, 但日本同人場是不收消費稅的。 可能還說要繳個人所得稅吧? 臺灣這邊是這樣: 個人自營業分勞務跟銷貨兩種, 同人誌顯然是後者。 「理論上」只要有非二手常態銷售行為, 就應該要設立稅籍課稅, 但是未達起徵點不強制設立。 而起徵點就 「任意連續三個月營業額平均8萬以上」 即便你是個人。 以同人場的生態來說假設每年只跑兩場FF, 那就是單場收入超過24萬才有必要設籍課稅, 這時候你是屬於「小額營業人」 雖然不用開發票,但也不能拿進項抵稅, 營業稅(日本的消費稅)直接繳營業額的1%。 然後當你營業額超過 「任意連續三個月營業額平均20萬以上」 意即單場收入60萬以上, 即便你是個人,你也必須開一間公司。 就算你賣的是二創同人本更甚至是盜版也要, 因為侵權二創等等,這件事情不歸國稅局管。 這時候就要隨貨開立發票、並且繳5%營業稅, 同時你也可以拿你的進項抵銷項來省稅。 以營業稅收取的邏輯來說, 就是同一個商品產生的垂直金流不重複收稅。 然後從去年開始, 假設有經營網拍,都必須主動揭露抬頭統編, 有稅籍卻沒有揭露,是要依法開罰的。 如果作者是以自己的社團名義開網路通販, 會場跟通販的數字是要加在一起的; 但如果是委託其他人或店家開通販, 那要看他們跟作者怎麼談, 有些店家會把給作者的收入提報勞務所得, 這時候作者繳的稅就是看他自己的所得級距。 少數店家會把稅金全繳也不提報成本, 這時候作者拿到的錢不用繳稅。 因為法律上這些錢都被視為店家自己的收入,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錢在作者的口袋裡面。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AI2201_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4.0.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08388684.A.5D6.html

02/20 08:26, 3月前 , 1F
有的會故意多開幾個分流去賣就是
02/20 08:26, 1F

02/20 08:27, 3月前 , 2F
這種就是明顯在逃稅,抓到很慘的
02/20 08:27, 2F
※ 編輯: up45678 (58.114.0.47 臺灣), 02/20/2024 08:31:45

02/20 10:01, 3月前 , 3F
畫興趣的小攤沒這問題 大手攤會被國稅局查多半都有成立公
02/20 10:01, 3F

02/20 10:01, 3月前 , 4F
司 營業額不上不下的就很尷尬了...
02/20 10:01, 4F

02/20 10:24, 3月前 , 5F
不就不要賣這麼多?印幾本帶多少去賣自己能控制吧
02/20 10:24, 5F

02/20 12:02, 3月前 , 6F
原來開通販的難點在這喔,我一直想不就開個賣場計量寄
02/20 12:02, 6F

02/20 12:02, 3月前 , 7F
貨為什麼那麼多攤販不願意開通販
02/20 12:0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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