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所以兒少法36-1管到二次元有過度解讀嗎?
※ 引述《Tanjiro (炭治郎)》之銘言:
: 現在iWIN還是衛福部就是一直拿36-1來打二次元
: 1.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
: 其他物品,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怎麼之前都沒事今年開始出事
: 而且我這怎麼看這法律寫得應該是真實人物的圖畫吧
: 那我今天畫一根香蕉弟弟或茄子妹妹引發性慾是不是也會iWIN?
: 這條法律沒有被過度解讀嗎?
顯然是過度解讀阿
而且他們自己還不是法官就想自己先解讀法律 說ACG人物也在此內
顯然就是想騙沒碰過法緒的人民
然後也自己說了 之後還要給法官判決有 因為他們根本沒這權力
但是還是說你違反法條
不過他們光是能把使用者停止權限或是先弄到法院
就夠噁心人了
基本上衛福部怎麼解讀 說如何如何已經不重要了
他們鐵定有上層的壓力 然後用這些手段完成他們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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