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Coser女大生惹議派出所做筆錄 法界:觸妨害風化不該當

看板C_Chat作者 (特)時間3年前 (2020/07/06 17:24), 3年前編輯推噓11(1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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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私立學店法律系啦,應該也可以算法界人士了 首先我們先看社維法第8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害善良風俗,不 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要件有三個 1.公共場所 2.任意裸體或為放蕩姿勢 3.不聽勸阻者 所以只要在公共場所裸露或做放蕩姿勢,而且又不聽執法人員勸阻者當然就是違反社維法 囉 她的例子問題就在沒人報警勸阻,還有一點是如果警察勸阻之後有馬上穿起衣服一樣也是 沒違反社維法的 再來看刑法第234條 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關於猥褻的定義可以參考大法官釋字第617號 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 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 為限 這個部分應該就比較看法官怎麼認定了,我自己的看法她露黑森林的行為確實客觀上有和 性器官聯結阿,而且我這個普通一般人看了也覺得很羞恥侵犯到我的道德認知了,所以我 覺得應該有違反刑法234條 有問題的可以推文問我,我盡量回答 雖然我平常上課很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102.5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94027481.A.C25.html

07/06 17:26, 3年前 , 1F
如果是刑法的話應該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嗎?
07/06 17:26, 1F
嗯 妨害風化除了230條跟血親性交是告訴乃論其他都是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要主動偵辦

07/06 17:26, 3年前 , 2F
然後呢 最後還是罰錢了事而已啊 又不會有前科 有啥好吵的
07/06 17:26, 2F

07/06 17:26, 3年前 , 3F
不懂
07/06 17:26, 3F

07/06 17:26, 3年前 , 4F
另外就目前情報來看檢察官並不打算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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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6, 3年前 , 5F
可以主張黑森林不是鮑 所以不算性器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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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6, 3年前 , 6F
誒所以每個甲甲都至少有一次露鳥機會,被勸阻再收就沒事
07/06 17:26, 6F
那只是社維法的部分阿還有刑法的問題

07/06 17:27, 3年前 , 7F
而且罰錢了事還是檢察官跟法官願意處理這無聊案子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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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7, 3年前 , 8F
我其實不太在意她有沒有前科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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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7, 3年前 , 9F
比較好奇的是關於這類事件跑的是什麼樣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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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7, 3年前 , 10F
然後什麼樣子的結論跟影響到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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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8, 3年前 , 11F
但基本上如果被認定為不需要積極作為去干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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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8, 3年前 , 12F
對COS圈來說跟對本人來說也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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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29, 3年前 , 13F
理論上使用到法院資源處理的話這類事件也相對來說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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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59 臺灣), 07/06/2020 17:31:51

07/06 17:29, 3年前 , 14F
進法院這關搞不好還比較省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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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0, 3年前 , 15F
其實沒有明顯外型的話很難認定吧,跟貼貼紙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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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1, 3年前 , 16F
有被當成現行犯抓到還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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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2, 3年前 , 17F
不過既然當下沒人報警,也就是沒被當現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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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2, 3年前 , 18F
那就是...應該會走上反正沒被現場抓到所以也沒有真的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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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2, 3年前 , 19F
反正成不成都有可能,問題還是在管理跟現場反應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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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3, 3年前 , 20F
要完善
07/06 17:33, 20F

07/06 17:33, 3年前 , 21F
這是事件過後主辦單位應該會加強這塊的管理
07/06 17:33, 21F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59 臺灣), 07/06/2020 17:34:47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59 臺灣), 07/06/2020 17:36:49

07/06 17:36, 3年前 , 22F
公訴罪跟非告訴乃論之罪定義完全不一樣 一般人誤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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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6, 3年前 , 23F
算了 你都念法律系了麻煩有點sense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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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我就學店仔阿,我畢業後又沒要做法律工作 有錯我更正我就爛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59 臺灣), 07/06/2020 17:38:21

07/06 17:37, 3年前 , 24F
抱歉,我不是法律系的,自己隨便讀的法律知識可能會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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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37, 3年前 , 25F
別人
07/06 17:37, 25F

07/06 17:40, 3年前 , 26F
cos圈沒就算了 法界沒執照不要稱法界人士= =
07/06 17:40, 26F
嗚 抱歉我沒有牌不是法界人士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59 臺灣), 07/06/2020 17:41:15 ※ 編輯: nh507121 (219.91.102.59 臺灣), 07/06/2020 17:42:29

07/06 17:45, 3年前 , 27F
沒人勸阻,可見沒人覺得被妨礙啊,怎麼舉證當場讓人不舒
07/06 17:45, 27F

07/06 17:45, 3年前 , 28F
服,事後是事後的解讀
07/06 17:45, 28F

07/06 17:46, 3年前 , 29F
這樣看起來,這件事情應該會直接沒成案結束
07/06 17:46, 29F

07/06 17:46, 3年前 , 30F
誰羞恥誰厭惡,站出來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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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46, 3年前 , 31F
因為事後還要找現場的人舉證說自己當下有沒不舒服
07/06 17:46, 31F

07/06 17:46, 3年前 , 32F
這看起來超蠢也超浪費資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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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48, 3年前 , 33F
幫別人不舒服是很多問題的來源,當場有小孩子注意了,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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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7:48, 3年前 , 34F
哭小孩了,還是哪個人看到嘔吐?
07/06 17:48, 34F

07/06 18:03, 3年前 , 35F
一個醜女露下體就暴露出法條問題 喝
07/06 18:03, 35F

07/06 18:07, 3年前 , 36F
不用舉證當下不舒服啊 普通一般人的意思是假定一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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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 18:07, 3年前 , 37F
常人 不好聽的講法就是法官覺得舒不舒服
07/06 18:07, 37F

07/06 20:37, 3年前 , 38F
叫獸:沒牌臭了嗎?
07/06 20:37, 38F

07/06 21:00, 3年前 , 39F
你還沒牌比較像是cos法界人
07/06 21:00,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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