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CDPR與巫師系列原作達成新協議

看板C_Chat作者 (黑雲)時間4年前 (2019/12/24 08:23), 4年前編輯推噓20(21177)
留言99則, 2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5/5 (看更多)
: 推 a29580317: 賣方類比成勞工wwwwww 12/24 07:54 : 噓 wingthink: 勞資……? 12/24 08:08 : → ws36132005: 從頭到尾都是買賣契約 誰跟你類比勞資啊 笑死 12/24 08:08 : → john29908: 等等,這不是一樁買賣嗎? 12/24 08:08 上一篇是談作者到底貪婪不貪婪,想要討論這個問題的可以繼續在下面推文,我慢慢回。 但是這篇講另一件事情:不說這個案例啦,在著作權法的歷史裡面,著作權保障比起「買 賣」關係本來就更像是「勞資」關係吼,這不只是因為很多時候著作權糾紛是出自勞雇關 係(我的員工的產出,像是美漫作者)更多的還有出版商和作者的歷史。 「出版商vs作者」本來就更像是公司和員工,而且必然是資方和勞方。我是不覺得這個有 很難理解啦,只是放在這個爭論裡面,確實會挺像只是我找來支持自己立場的類比,因此 受到比較多質疑也是可以理解,所以跳開個案另外回一篇這樣。 舉例來說,台灣著作權法就規定,有任何「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授權」,就像是這 個案例,不談誰對誰錯貪婪不貪婪,如果他當時就是拿了錢就走也不問後面具體授權出幾 代,在台灣很有可能就是視為未授權,就是因為著作權更保障著作權人利益。 同樣的,在波蘭的智慧財產權法,也有作者獲得收益和授權者差異過大的時候,作者可以 要求追加報酬的條款,雖然沒有多少判例,能不能適用這個案子也還不好說。但是很有可 能CDPR就是擔心弄到法院太難看又沒把握贏,所以乾脆和解--而這規定也是基於保護創 作者的考量不將授權視為單純買賣關係,麻煩推文的幾位不要笑死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5.1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7147035.A.8CE.html

12/24 08:45, 4年前 , 1F
簡單說就是一切合法謝謝指教
12/24 08:45, 1F

12/24 08:56, 4年前 , 2F
感謝說明
12/24 08:56, 2F

12/24 08:58, 4年前 , 3F
但是我覺得一開始直接講這個就好.
12/24 08:58, 3F
因為我不只想要講作者「依法」有權利,還想要講他不貪婪嘛。更進一步來說,我原本想 要反對的就是「契約這樣訂,反悔就是貪婪」隱含的「依法才對」的邏輯,所以才會不一 開始就講作者「依法」有什麼權利啦,不過做人果然是不能太貪婪呢XD

12/24 09:02, 4年前 , 4F
雙方都是主張自己的權利啦 反正玩家樂見雙方達成協議 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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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02, 4年前 , 5F
生新遊戲出來...
12/24 09:02, 5F

12/24 09:10, 4年前 , 6F
那個老人的做法就是很貪婪啊,講不得哦
12/24 09:10, 6F

12/24 09:11, 4年前 , 7F
他的做法就算合法,還是改變不了,吃像很難看啊?
12/24 09:11, 7F
啊有沒有貪婪吃相難看上一篇討論嘛,這篇就只說合法吼。結果我上篇一直有人要跟我扯 合法不合法,現在你又跑來跟我回去討論貪婪,這樣我很混亂啊QQ

12/24 09:15, 4年前 , 8F
歐洲的著作權法有一個特色是一個作品只能「授權」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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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15, 4年前 , 9F
別人,而非「轉讓」,而且就像你說的波蘭的確明文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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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15, 4年前 , 10F
定當收益與分紅不對等原作者的確有權去爭取。我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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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15, 4年前 , 11F
在巫師2出了之後CDPR有詢問原作者是否願意更改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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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合約,但還是被老人家婉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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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17, 4年前 , 13F
從這個角度切入的話 合理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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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18, 4年前 , 14F
如果遊戲爆死,那這位老人根本不會出來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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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1, 4年前 , 15F
我想大家會不滿的地方在於原作者對外聲明是書本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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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1, 4年前 , 16F
成功才有遊戲今天的暢銷等等,並在之前的採訪就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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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1, 4年前 , 17F
出自己簽約的時候沒想清楚,給人的觀感不好,不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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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1, 4年前 , 18F
話他其實法律上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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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有剛開始不要抽成的時候態度很囂張,這部分我也同意就是惹~

12/24 09:21, 4年前 , 19F
我想大家會這樣說 因為公司也冒著風險改編和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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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1, 4年前 , 20F
作者就是話多愛酸,其他沒啥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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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3, 4年前 , 21F
人家在波蘭是國家的知名作者 像金庸一樣 書是真的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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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3, 4年前 , 22F
作者其實問題就跟老傑一樣 嘴巴太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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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3, 4年前 , 23F
但是CD讓這IP紅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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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4, 4年前 , 24F
所以不熟波蘭的我們就拼命罵 事實上就是作者他太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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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5, 4年前 , 25F
但是作者個性才能創造出那麼多活裡活現的雞歪人 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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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5, 4年前 , 26F
冒著風險改編?CDPR當初應該是想是撿到大便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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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6, 4年前 , 27F
遊戲ip那麼多改編失敗的例子在,不是改編就一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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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6, 4年前 , 28F
,他當初錯估這遊戲的熱賣程度,最後才跑出來說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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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6, 4年前 , 29F
有問題,就算合法,但給別人的觀感就是貪婪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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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8, 4年前 , 30F
要做4的的時候再談新合約觀感會好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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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8, 4年前 , 31F
既然波蘭法律這樣規定,那CDPR一開始還問是要直接買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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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8, 4年前 , 32F
還是按收益分%不就很奇怪了,也只有後者能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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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差太多的時候啦,而且授權改編能不能用那條其實有爭議,通常是用直接出版書

12/24 09:29, 4年前 , 33F
當是有風險阿 誰會相信波蘭能出賣幾千萬大作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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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29, 4年前 , 34F
問題是那位老人自己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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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31, 4年前 , 35F
其實不會奇怪,就是給原作者一個保險,如果作品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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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4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12/24 09:42, 4年前 , 60F
作者吃相難看,大家都看的出來阿.不過原po這篇也沒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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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2, 4年前 , 61F
鄉民又變法官了 說誰贏就誰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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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3, 4年前 , 62F
創作者本來就有權力爭取合法利益,吃相難看和爭取合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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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4, 4年前 , 63F
益並不衝突,當然作者嘴臉很難看就是,要酸又要拿,傑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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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4, 4年前 , 64F
果然就是寫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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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4, 4年前 , 65F
就「合法」跟「貪婪老人」並不相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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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4, 4年前 , 66F
2018那篇律師函要的是6千萬PLN喔,約4.6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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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5, 4年前 , 67F
我覺得不用講他吃相難看 任何人在那個處境都會去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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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5, 4年前 , 68F
喔喔 感謝澄清,1600萬是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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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6, 4年前 , 69F
會說他吃相難看,就是之前作者對遊戲太多酸言酸語,所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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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6, 4年前 , 70F
然後法條引用的是波蘭版權法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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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6, 4年前 , 71F
一堆人酸他XD...假如當初他是一直讚美遊戲之類,今天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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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6, 4年前 , 72F
甚麼處境? 看到被自己看錯的東西大賣,所以想插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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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7, 4年前 , 73F
這樣的行為本來就會被酸貪婪阿,就算他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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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7, 4年前 , 74F
爭取權益,搞不好大眾也會支持.不過有時看到因為作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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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8, 4年前 , 75F
聽都沒聽過的公司做國內沒有的產業 要用你的東西做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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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8, 4年前 , 76F
酸小說,也覺得太過,小說本來就寫的很好啊.遊戲故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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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8, 4年前 , 77F
正常人不會選分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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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8, 4年前 , 78F
這就是投資阿,沒有讓你2種都爽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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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9, 4年前 , 79F
也看的出對原著處處致敬和延伸引用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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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49, 4年前 , 80F
況且2的時候,CDPR有問他要不要換約,老人拒絕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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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50, 4年前 , 81F
ip跟實際資產的有點不一樣 講投資有點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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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50, 4年前 , 82F
不過其實現在雙方有達成協議,彼此都能接受,也算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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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50, 4年前 , 83F
主要是二代還是叫好不叫作 所以他根本不想換約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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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54, 4年前 , 84F
要不是CDP太喜歡巫師,所以格外尊重作者,如果是某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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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09:54, 4年前 , 85F
才懶的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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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01, 4年前 , 86F
二代被前一代移植家機的業務吃掉大筆經費後,還忍痛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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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03, 4年前 , 87F
做白工且支付大筆違約金,一代賺的全賠光,剩一條內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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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03, 4年前 , 88F
出時數超短的二代,換做是我也不會選分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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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08, 4年前 , 89F
合法沒問題啊,但這不影響作者展現出來的言行就是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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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11, 4年前 , 90F
他是對遊戲沒啥好感就是了,一堆人拿著遊戲問他天堂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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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11, 4年前 , 91F
魔戒等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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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18, 4年前 , 92F
魔戒抄天堂
12/24 10:18, 92F

12/24 10:55, 4年前 , 93F
我只看過壓榨作者的還沒看過被作者壓榨 蠢驢果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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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0:55, 4年前 , 94F
人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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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1:18, 4年前 , 95F
看到新聞的時候本來就知道合法了啊,跟貪婪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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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2:38, 4年前 , 96F
假如今天CDPR直接破產爆炸 作者應該就不會出來喊說要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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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2:38, 4年前 , 97F
分了
12/24 12:38, 97F

12/24 12:40, 4年前 , 98F
所以就是賭錯邊阿 發現賭錯邊還想要另一邊的好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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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2:40, 4年前 , 99F
被嘴兩句合理吧 錢都要到了還不能嘴嗎
12/24 12:40, 99F
文章代碼(AID): #1U0LgRZE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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