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遊戲戰鬥爆齟齬 5男辱罵1女「臭鮑姬」

看板C_Chat作者 (不課金的課長)時間5年前 (2019/08/15 12:11), 編輯推噓23(2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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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eybro (魔法肥宅見習生)》之銘言: : 遊戲戰鬥爆齟齬 5男辱罵1女「臭鮑姬」 結果GG了... : 2019-08-15 10:54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 遊戲橘子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推出「天堂國際伺服器」線上遊戲玩家,李男等5名玩 : 家 : 與黃女為不同盟的對手,因遊戲戰鬥而產生齟齬,5男辱罵黃女「黑暗妖姬」角色「臭鮑 : 姬 : 」、「停經姬」、「更年期快到了嗎?」、「臭38」,經黃女提告,5男否認,法官不採 : 信 : ,今天依犯案情節輕重,依妨害名譽罪分別將5男判處拘役70日至30日不等。 我在想,這案子,那五個人上訴搞不好會贏,而且也許還有機會打違憲官司哩。 首先,妨礙名譽,可以適用到虛擬角色嗎? 妨礙名譽有四種:公然侮辱、誹謗、誹謗死者、及妨礙信用,其中後3個如果無法連繫到 特定個人,理應不成立(簡單說,不知道『黑暗妖姬』是誰,是要怎麼構成誹謗、妨礙信 用?)吧。 頂多可以成立的是公然侮辱罪。 先不論,虛擬角色可不可以是適用對象,說到底,公然侮辱的處罰是拘役或300元以下罰 金耶,300元以下罰金的罪刑,法官處70日到30日的拘役,有沒有搞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84.1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65842272.A.5D4.html

08/15 12:12, 5年前 , 1F
誹謗死者 第一時間看成 謗佛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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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4, 5年前 , 2F
近年來網路人格權的判例很多,所以適用也告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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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4, 5年前 , 3F
要罵就去國外網站罵,這才不會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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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5, 5年前 , 4F
你可以試看看 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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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6, 5年前 , 5F
報導顯然打錯字了,哪有70日至30日這種說法? 一定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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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7, 5年前 , 6F
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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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8, 5年前 , 7F
7~30無誤 拘役最長就60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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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式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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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8, 5年前 , 9F
你在網路上用對方ID罵人還不是會成立,別幼稚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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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9, 5年前 , 10F
然後這裡的拘役跟罰金是脫鉤的 不要亂換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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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19, 5年前 , 11F
之前LOL上不是就有一堆告成功的案例? 時代在轉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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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0, 5年前 , 12F
刑度低到不需要採拘役才會以罰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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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4, 5年前 , 13F
有理,應該是記者寫錯了,的確沒70日至30日這種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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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5, 5年前 , 14F
概念式連結本來就是看他們爽自由心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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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5, 5年前 , 15F
我知道拘役跟罰金是脫鉤的,只是要強調這麼輕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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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5, 5年前 , 16F
有贏也有輸的 要挑對法院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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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5, 5年前 , 17F
處70天拘役(最多60天)不會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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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6, 5年前 , 18F
所以說70天是多打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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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26, 5年前 , 19F
7~30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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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0, 5年前 , 20F
之前某個新聞的法官就判遊戲與現實未連接,無損害到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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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0, 5年前 , 21F
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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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0, 5年前 , 22F
可能真的是時代變了吧,嘴賤被告就是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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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3, 5年前 , 23F
法官自由心證囉,司法院再不作統一解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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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6, 5年前 , 24F
都是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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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7, 5年前 , 25F
管好嘴巴不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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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9, 5年前 , 26F
自由心證啊 又在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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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39, 5年前 , 27F
還有人以為罵ID或是角色名稱就沒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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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50, 5年前 , 28F
跟抽轉蛋一樣 完全看法官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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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52, 5年前 , 29F

08/15 12:53, 5年前 , 30F
突然想到這篇 類似的事情 事主直接被檢察官打槍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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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56, 5年前 , 31F
樓上跟我想到的一樣 馬的吃案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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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57, 5年前 , 32F
別凹了 留點最後的羞恥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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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57, 5年前 , 33F
說到底 就是目前刑法還沒針對這個明文規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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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2:58, 5年前 , 34F
所以檢察官法官都有自己的見解 也不能說他吃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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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3:25, 5年前 , 35F
概念式連結 這種話都講得出口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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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3:31, 5年前 , 36F
網遊公告頻道比較危險,因為只有能佐證我有現實好友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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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3:31, 5年前 , 37F
好了啦,台男,敢罵不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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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4:22, 5年前 , 38F
拉先萬,我也會阿拉先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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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4:23, 5年前 , 39F
概念式連結 這種話都講得出來啊 概念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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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4:26, 5年前 , 40F
會承認網路人格的檢察官和法官根本超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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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18:56, 5年前 , 41F
台男別硬拗了,讓人看不起不是沒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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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5 23:47, 5年前 , 42F
玩遊戲不能嘴人 誰還要玩
08/15 23:47, 42F
文章代碼(AID): #1TLDjWNK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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