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 管委會不准入住,HKA告華固奧之松

看板C_Chat作者 (○(#‵ ︿′ㄨ)○森77)時間6年前 (2018/01/30 20:39), 編輯推噓23(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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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98350186918.html 電競戰隊HKA中的8名成員,日前想搬入公司承租作為宿舍的豪宅「華固奧之松」,不料遭 到住戶、管委會群體反彈,並搬出規約表示,有權禁止入住,甚至口出惡言,遭到大批民 眾撻伐、直批歧視意味濃厚,但管委會似乎堅決不讓步,27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仍協商失 敗,最新消息確定,HKA將走法律程序,向豪宅管委會提告華固奧之松管委會的委任律師王瀚興律師,在27日進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前透露,其實 上法院只會兩敗俱傷,謾罵部分應是溝通不良導致,還是希望能在會議上協調出兩方都滿 意的結果。電競團隊HKA當時也表示,願意讓選手申請良民證,降低居民對治安方面的疑 慮,但似乎兩方在會議中還是無法取得共識,團隊經紀人Eric 30日晚間在臉書發表聲明 ,宣布確定法院見! 文中,Eric代表公司表示,已經開始進行正當法律程序,準備向有 關人士提告,希望盡快讓宿舍爭議落幕,讓團隊成員有個地方好好休息、訓練;而針對部 分民眾提出「為什麼不能讓選手住在公司的電競大樓內」?Eric則回應表示,根據台灣法 律規定,電競大樓的使用執照是「辦公大樓」,並不是「住辦大樓」,用作住宅就是犯法 地方政府力挺 2個原因恐讓豪宅管委會敗訴 台北市建管處表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明定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 制外,針對「專有部分」,所有權人得自由使用、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所以除非屋主 是將房子做非法用途,否則在「規約不得抵觸法令」原則下,管委會沒有權利用規約方式 ,限制要租給誰、誰不得入住,針對糾紛,如果兩方有需求,很樂意幫助協調。 承租前沒問題,入住後管委會卻突拿出規約,表示有明文禁止,對此,律師表示,雖法律 明載「有損害社區生活品質及造成社區危害等公共安全顧慮之行業」,但定義相當不明確 ,也不能無限擴張,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多數決之權力濫用,就可能遭到法院判無效, 加上規約如果是在租賃契約後才陸續增訂,依「不溯及季往原則」,應適用修訂或增訂前 的緣有住戶規約之約定。 而今日欲進一步詢問,針對電競公司確定要提告,管委會有無下一步打算,記者致電華固 奧之松管委會,對方不願做任何回應,僅表示一切由委任律師代為發言,立即就掛上電話 ,而受委託的王律師電話則處於關機狀態、無法最新回應。 ===== 懶人包: 1.HKA開告了 2.華固奧之松委任律師認為上法院只會兩敗俱傷 3.地方政府挺HKA,管委會敗訴敗訴味道濃厚 4.管委會將發言權全丟給委任律師,但委任律師沒開機,記者無法獲得最新回應 END.目前LOL戰隊成員住在前OW戰隊成員的宿舍裡 -- 三位地位顯赫之人坐在一個房間,一位是國王,一位是僧侶,最後一位則是富翁。有個傭 兵站在他們中間,此人出身寒微,亦無甚才具。每位顯赫之人都命令他殺死另外兩人。 國王說:『我是你合法君王,我命令你殺了他們。』 僧侶說:『我以天上諸神之名,要求你殺了他們。』 富翁說:『殺了他們,我所有的金銀珠寶都給你。』 『請告訴我——究竟誰會死,誰會活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147.18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17315948.A.823.html

01/30 20:40, 6年前 , 1F
委任律師應該收錢了事就好吧 根本必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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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1, 6年前 , 2F
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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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2, 6年前 , 3F
HKA永遠都這麼精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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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3, 6年前 , 4F
自以為有錢就當老大 地球要繞著他轉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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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5, 6年前 , 5F
大吉大利,今晚吃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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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8, 6年前 , 6F
感覺是面子問題,不給臉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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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9, 6年前 , 7F
Dear 華固奧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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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49, 6年前 , 8F
生可可告死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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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50, 6年前 , 9F
對管委會來說已經是面子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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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是豪宅結果是辦公大樓,這哪門子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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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54, 6年前 , 11F
委任律師就是認為一定敗訴才那樣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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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56, 6年前 , 12F
辦公大樓是 選手室,豪宅是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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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57, 6年前 , 13F
miz沒看清楚內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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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0:58, 6年前 , 14F
這華固根本必輸 不然律師之前哪會那麼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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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02, 6年前 , 15F
等法院等到過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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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06, 6年前 , 16F
必輸的案子,律師沒差,贏了又不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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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06, 6年前 , 17F
ow隊員現在住哪裡?一起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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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17, 6年前 , 18F
管委會若贏了,大家都搶當主委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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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22, 6年前 , 19F
這官司不知道要打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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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27, 6年前 , 20F
強制罪沒告警察不敢抓 告贏再強制罪 屢犯直接可以羈押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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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40, 6年前 , 21F
管委會很難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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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1:41, 6年前 , 22F
委任律師表示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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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1, 6年前 , 23F
兩敗俱傷?HKA最大的傷害就是比賽可以受到影響而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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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2, 6年前 , 24F
既成事實,這不會更糟了...反而這個笑死人隔音超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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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2, 6年前 , 25F
毫宅還沒受到實際損害,告下去正式求償時才會重傷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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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09, 6年前 , 26F
輸的一定是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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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2:32, 6年前 , 27F
這算偏見還是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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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05, 6年前 , 28F
就看人出名死要錢 這種白痴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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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0 23:05, 6年前 , 29F
台灣戰隊可能摸摸鼻子算了 香港人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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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04:57, 6年前 , 30F
生可:我的律師比你們住戶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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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1:34, 6年前 , 31F
法庭戰結果只有贏、輸、和解,除了互控傷害沒聽過有兩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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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9:53, 6年前 , 32F
這必輸的,管委會自訂規範遠超法律...
02/01 09:53, 32F
文章代碼(AID): #1QS6TiWZ (C_C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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