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KANCOLLE版水桶說明不足

看板C_CenterWork作者 (秋山小~~雨)時間9年前 (2015/04/21 21:53), 9年前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推文過長,直接另開文章回應

04/21 19:21,
他有沒有真的兩次我不知道 但是他的說法
04/21 19:21

04/21 19:22,
成了在前後推文/氣氛上先判定了他說的環
04/21 19:22

04/21 19:23,
境(沒指出是哪些)在環境內再行判定主要
04/21 19:23

04/21 19:24,
因素
04/21 19:24
首先板主判定標準組務管不著,也沒必要管 除非板主管板使用多套標準針對不同人,這邊組務才會介入 組務這邊有組務的標準,對於板務標準不滿 上訴到這邊就是用組務的標準去再檢視

04/21 19:26,
只取四字的部分#1JcEdRb8 (KanColle)
04/21 19:26
#1JcEdRb8 (KanColle) 本篇判決和本案的板主標準差不多

04/21 19:28,
首次提到推文氣氛#1LAv2Jzf (KanColle)
04/21 19:28

04/21 19:29,
#1LAv2Jzf (KanColle) #1LBKaSfe (KanColle) 此二文章為板主執行標準,如前述,組務不管

04/21 19:52,
我另有在站內信往來時就當下情況舉例
04/21 19:52

04/21 19:53,
如若使用其他語助詞是否同判
04/21 19:53
另外關於氣氛說 組務這邊贊成板主的執行模式 真要規定哪個語助詞是否可以使用,只會造成無意義的文字獄 且會讓一些使用者以挑戰板規界線為樂 簡單來說,除非板主標準不一,組務才會介入 因為組務的標準凌駕於板務之上,所以組務沒必要管板務標準 不過這邊也建議 KanColle 針對 2-1 再多做較詳細的說明 避免過多的爭議再度發生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8.2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enterWork/M.1429624435.A.EE7.html ※ 編輯: Rainlilt (1.161.58.242), 04/21/2015 21:56:41

04/22 12:04, , 1F
我以為一般的心證空間已經足夠判決使用
04/22 12:04, 1F
文章代碼(AID): #1LDbPpxd (C_CenterWork)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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