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證據2] 多重帳號查詢 (ONE_PIECE 2018/10/10)

看板C_ArtBoard作者 (SheShe)時間5年前 (2018/11/09 14:10), 編輯推噓-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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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bokino (卡布其諾)》之銘言: : dear kid725 : : 首先補上 engfen 於板上的「心得」文章 #1RvGfpyD (C_ArtBoard) 其中有部份內容為 : 當事人自承為他人分身的作為,應該可以提供小組長送至帳號部作為附件證據,已釐清 : 問題。 : : 另外,由於engfen、frojet多重帳號申請一案,我為該申請的發起人,應該有資格對該 : 文章進行意見表達,主要只有下列幾點。 : 一、engfen在這文章之前已經多次發表爭議發言,甚至也有自承其發言為分身,卻又表 : 示自己的發言為瞎掰的內容,因此其帳號言論本身可性度就是一個問題。 : #1Rh67y-M (Gossiping) : 推 engfen: ygg我跟你說喔 我今天看到QK, 見鬼了 居 1.200.223.250 10/02 20:56 : → engfen: 然長得人模人樣 皮膚比女人還白皙晶瑩 我 1.200.223.250 10/02 20:56 : → engfen: 要羞愧去跳河了XD 1.200.223.250 10/02 20:56 : → engfen: 我不期待看到好樹 畢竟他之前辦NS版聚照 1.200.223.250 10/02 20:56 : → engfen: 片流出了。 1.200.223.250 10/02 20:56 : → engfen: 但ygg我很期待看到你。 1.200.223.250 10/02 20:57 : → engfen: 希望您也跟QK一樣有點顏質 讓我驚豔 。 1.200.223.250 10/02 20:57 : → engfen: 對了這是我分身 你應該知道我是誰 1.200.223.250 10/02 20:58 : #1RlOQa68 (C_ArtBoard) : → aiweisen: https://i.imgur.com/7CAsf91.jpg
10/11 18:48 : → aiweisen: 到底有多少人不會仔細看文章 就急著發言 10/11 18:50 : → aiweisen: 更別說engfen在八卦推文自爆是分身了 然後各種自爆 這 10/11 18:56 : → aiweisen: 樣被查分身應該沒什麼好護航的吧 10/11 18:56 : 推 engfen: 哈 我瞎掰你也信 10/11 19:01 : → engfen: 那我說 我和卡布是大學同學 還在同一間大樓上班 你要不要 10/11 19:03 : → engfen: 信 10/11 19:03 : → engfen: 卡布 白天沒事不要一直上Ptt 發文 你這樣丟我們臉 不要 10/11 19:04 : → engfen: 用公司的IP 10/11 19:04 : → engfen: 不然會讓人以為公家機關都這麼爽 10/11 19:05 : 二、由於ONE_PIECE板板主群於卡漫夢工廠小組板對frojet帳號有申請過兩次多重帳號查 : 詢,其中包含多個帳號皆疑似為frojet 帳號同一人持有或是共用帳號,由於這些帳 : 號查詢帳號部皆還未有答案,而依照帳號部板規三-2、三-3、四-1、四-2、四-3、 : 六-1等規定,除使用多重帳號之違規者,其提供帳號借用者皆屬違規,因此就算 : engfen 於該文章所言屬實,還是應讓其兩筆多重帳號查詢流程完畢、以及引起的相 : 關法律程序完成。 : : 而engfen 本身於文章中已表明無意說明之前frojet使用帳號、或是提供誰協助當事 : 人進行明確的違規行為,更不用說還可能涉及法律層面的問題,為確保其他使用者 : 權益,希望小組長能夠協助板友讓帳號部更快釐清事情真相。 : : 三、多重帳號案之懲處 : 2. 帳號有違規情事者,經組務移送帳號部成案、調查後,將公佈調查 : 結果、相關懲處並執行之。除保留登入次數最高之兩名帳號外,其 : 餘帳號一律清除;保留之帳號中若有註冊未滿九十日或登入次數未 : 滿三百六十五次者,一併清除。保留之帳號需有相同之註冊資料; : 註冊資料不實、不全或與其餘帳號資料不同者,予以退註或清除。 : 3. 累犯遭移送帳號部處理達三次者,將列為看板不受歡迎的使用者。 : (註6.) : 四、看板不受歡迎使用者 : 1. 依據多重帳號管理辦法第二條累犯處理條款說明;情節重大者,站 : 長得逕行宣布該使用者為不歡迎使用者。 : 2. 其處份事項為:永久停權處份、能擁有本尊一個id、不得有其他分 : 身、該使用者曾使用過所有認證信箱一律封鎖、不允許其以認證碼 : 註冊、褫奪公權、賦予通緝之印記。 : 3. 經帳號部判定為不受歡迎使用者後,發現有其他分身者,依照多重 : 帳號管理辦法第二條之申請方式提出。 : 六、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 1. 本站禁止帳號出借、移轉或共用之行為。 : 三、由於engfen以及其他疑似frojet使用的分身帳號,於年初就不斷的在多個看板, : C_ArtBoard、ONE_PIECE、Gossiping中透過發言、發文等行為來意圖來影響板務 : 運作,尤其ONE_PIECE板被影響甚巨,不論是看板的討論風氣、看板的板務執行, : 以及各種負面言論來評論板主群、板友的人格。 : : 其中部份板友還被迫面對其法律告訴、被惡意公開個資,不但影響多位板友名譽 : 、也讓板友處與擔心被告而身心俱疲,因此部份板友迫於自保也只能進行相對應 : 的法律行為來自保。 : 對此,我本人以及部份板友,會依板務流程靜待多重帳號查詢的結果公佈,也會 : 請站方先行保留相關電子資料,如真有違法之情事,以供日後後續的法律流程使 : 用。 : : 刑法: : 第 十五 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 第 210 條 :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 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 罰金。 :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 關者,不在此限。 : 第 313 條 :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 ※ 引述《engfen (Christoph)》之銘言: : : 趁這個帳號沒被砍除前, : : 我想說寫真心話,以及澄清一些事情 : : 解決各位的疑惑。 : : 我就是frojet,一直以來大家 : : 都對我分身鬧版之事存疑 : : 但事實上 frojet我並沒有那麼多分身, : : 這麼多年來 frojet一直只有frojet一個分身,直到當了ONE PIECE板主時 : : 才深感當版主不能亂說話,才創了smomo3cat分身,但這個分身很少用,創了後也不知道 : : 要幹嘛,就擺著。 : : 只是後來我弟失戀,他想發文抒發,我就想說 借給他使用smomo3cat,可是我弟弟當時處 : : 於失戀中,又看不管別人霸凌我,說話偏激些,當年版務之亂時,愛亂噓別人,又被亂講 : : 話 當年菜花一詞就是處於他的口裡,而他事後也跟我道歉,而我也因此水桶自己分身。 : : 很多人認為那些有相同IP位置分身是我,那其實部分帳號,是願意幫我說話版友的帳號, : : 但礙於他本尊帳號使用多年,而且很有可能會被查出來,所以用分身來替我說話,但他分 : : 身帳號被板上水桶後,從來沒有申訴過經驗,我經過他本人的許可下,登入他的帳號幫忙 : : 他發表申訴文,也因此留下我和他有相同IP的位置。 : : frojet我有買三個帳號來使用,是因為我之前帳號不多,被惡意禁言時,只買帳號來使用 : : 。這三個帳號第一次被送帳號部查驗時 ,只有兩個被查到。 : : 而其實frojet自己知道有一位版友也買帳號幫我發言,但對各位而言,買帳號發言之事很 : : 可恥,但我frojet而言只會由衷謝謝他,因為這世上會有一個從來沒見過面,卻義氣相挺 : : ,這是我在這段時間上,認識而結交的好朋友。 : : 我永遠不會告訴各位,誰是我弟弟,我弟弟的真實帳號是那一位? : : 我也永遠不會告訴各位,那些帳號是他買的,那些帳號是我買的。那些發言是我的發言, : : 那些發言又是他的發言。 : : 至於engfen這個帳號又是另外一個故事,又會牽扯到另一個版友讓渡給我使用,所以我也 : : 不會告訴各位engfen原始本尊是那一位。 : : 我永遠也不會跟各位告之,誰是我弟弟的分身帳號幫忙發言,誰又是從未見面過的版友義 : : 氣發言,就讓這件事請成為一個謎底,就讓frojet帳號背負這些質疑消失,停權他。 : : frojet只是一個帳號代表,可以砍除他,也讓frojet可以重新做人。 : : 我已經把所有關於分身之事,講清楚 : : 雖然很多知道我事情的人, : : 都勸我不要自爆 : : 我不想再這樣虛偽做人下去 : : 剩下就是官司問題,我會一一跑完官司,能和解就和解。 : : 祝各位幸福 三、由於engfen以及其他疑似frojet使用的分身帳號,於年初就不斷的在多個看板, C_ArtBoard、ONE_PIECE、Gossiping中透過發言、發文等行為來意圖來影響板務 運作,尤其ONE_PIECE板被影響甚巨,不論是看板的討論風氣、看板的板務執行, 以及各種負面言論來評論板主群、板友的人格。 其中部份板友還被迫面對其法律告訴、被惡意公開個資,不但影響多位板友名譽 、也讓板友處與擔心被告而身心俱疲,因此部份板友迫於自保也只能進行相對應 的法律行為來自保。 對此,我本人以及部份板友,會依板務流程靜待多重帳號查詢的結果公佈,也會 請站方 先行保留相關電子資料,如真有違法之情事,以供日後後續的法律流程使 用。 為何一位堂堂版主能如此偏頗到這種地步? 來看一下事情順序 1.版內爭執 2.業配抹黑開始 3.繼續到組務吵架 4.Q版友開始用提告恐嚇威脅 5.Q版友持續表明自己告人情況 6.Q版友等肉搜對方,公開可聯想之臉書 7.N版友盜用對方頭貼 (肉搜結果) 8.F前版主發文表明自己身心俱疲 9.Q版友開分身當版主,惡搞F前版主等人 10.F前版主開始用分身去海賊版吵架 11.繼續到組務吵架 12.平息一段日子 13.再度吵起來 14.F前版主疑似公佈對方個資 15.為了個資事情多位版友表明不舒服 16.表明不舒服之人當時有肉搜過F前版主 17.看板警察介入 18.小組長開始判決 19.F前版主再度表明身心俱疲 20.現任C版主表明他與其他版友為受害者 僅是以客觀立場來看 當初明明是某位版友以法律途徑恐嚇F前版主,先告對方的,然後與其他版友惡意肉搜, 找出對方的相關資訊例如住在哪裡,臉書,甚至有人盜用照片當作頭貼,難道這些事情大 家都忘了? F前版主後來也發文表示過,表明自己被這些人搞的身心疲憊,像是業配等子虛烏有之事 情,名譽被損。 大家在PTT吵架不是少見的事情 但根據前面現任C版主的文 好像把一切責任都歸咎於F前版主 完全忘記當初一開始起頭的時候大家怎麼對前版主的 現在大家對個資敏感 感到不舒服 但是當時的各位不是以肉搜前版主為樂? 將心比心。 看到身為版主的C版友把事情講反把話說成這樣 實在令人難以相信其公正性質。 更別說連小組長的公正性質都出現問題 別的不說 請問Q版友等於H現任版主之事,何時才能送帳號部處理? F版主分身之事馬上送,但吵了半年的QH分身卻一直不送,不太能理解這其中的意義。 明明都是成年人,卻表現的如同幼稚園 讓大家都身心俱疲的意義在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8.199.118.16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ArtBoard/M.1541743812.A.B0B.html

11/09 14:23, 5年前 , 1F
簡單,沒立組規肉搜都不會怎樣。有立就會怎樣了
11/09 14:23, 1F

11/09 14:26, 5年前 , 2F
沒立組規,可是沒有板主嗎?
11/09 14:26, 2F

11/09 14:27, 5年前 , 3F
而且板主還收到多封檢舉信,板主也沒出聲調解糾紛啊
11/09 14:27, 3F

11/09 15:06, 5年前 , 4F
除了10是他自爆以外,連14都被判決及提出證據了還用疑似?
11/09 15:06, 4F

11/09 15:06, 5年前 , 5F
其他完全沒提到f的誇張事蹟,你說這叫客觀?
11/09 15:06, 5F

11/09 15:48, 5年前 , 6F
比起你們幾位(不含現在統尼)的留言與發文來說絕對夠客觀了
11/09 15:48, 6F

11/09 17:37, 5年前 , 7F
說這篇客觀我真的是笑了
11/09 17:37, 7F

11/09 17:47, 5年前 , 8F
先把這篇文章所有集合名詞(大家、這些人..等)一個一個
11/09 17:47, 8F

11/09 17:47, 5年前 , 9F
定義清楚 不要一桿子打翻一船人
11/09 17:47, 9F

11/09 18:14, 5年前 , 10F
好棒棒,一個上站12次卻能一清二楚海賊組務所有事情的人
11/09 18:14, 10F

11/09 18:14, 5年前 , 11F
才,看了一下ip 原來是人才濟濟的新加坡人呢!
11/09 18:14, 11F

11/09 18:46, 5年前 , 12F
原來是新帳號啊
11/09 18:46, 12F

11/09 19:11, 5年前 , 13F
滿滿的護航 你跟我說這是客觀?
11/09 19:11, 13F

11/09 19:18, 5年前 , 14F
這ID
11/09 19:18, 14F

11/09 19:54, 5年前 , 15F
本文作者非案件當事人 無回覆此案件之必要
11/09 19:54, 15F

11/09 19:54, 5年前 , 16F
板規3當中禁止非當事人回覆檢舉及申訴案件
11/09 19:54, 16F

11/09 19:54, 5年前 , 17F
雖未管制到多重帳號查詢之申請文章
11/09 19:54, 17F

11/09 19:54, 5年前 , 18F
但原則上不鼓勵非案件當事人回覆
11/09 19:54, 18F

11/09 19:55, 5年前 , 19F
往後組務板規會進行修正
11/09 19:55, 19F

11/09 19:55, 5年前 , 20F
在此前請本文作者及其他使用者勿回覆此類文章 感謝配合
11/09 19:55, 20F

11/09 19:56, 5年前 , 21F
為什麼要「往後」? 你現在改一律禁止非當事人回文不就好了
11/09 19:56, 21F

11/09 19:57, 5年前 , 22F
那個往後不知道又多久之後 這期間鑽這漏洞發文你都不敢罰
11/09 19:57, 22F
文章代碼(AID): #1RvIJ4iB (C_Art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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