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心情] 當老師的,除了法律應該想想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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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既然原 po 的板友說他不是在攻擊老師, 卻又礙於人情事故, 不能說清楚,. 那麼我們就只好自己把情境講清楚, 然再回應. 1. 老闆完全沒問題, 但是老師因故, 臨時要提離職, 沒法子呆到學期末. 當老闆求他至少留到月考後, 但是老師說勞基法的規定, 他可以不用留到月考後. 那麼, 我會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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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是絕對認同一個負責的態度. 帶了就要到一個階段(一次段考完? 一學期完? 還是找到新老師交接完?). 不管哪種都可以 以讓孩子們受到的影響最小為前提. 只是老闆們很多也扯到一個境界. 你提離職 也說好帶到啥時候就好. 結果老闆提早找到人 就叫你提早打包. 或是從提離職開始到離開這段時間薪水跟你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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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經驗和預設立場 如果有不對 請老師指正. 我想今天原po提到老師丟下一句話 我不教了 這句話的時間點?. 如果明天還有課 今天就丟下這句話給老闆 於情於理 都說不過去.... 畢竟你沒有給老闆 充裕的時間 去和家長說明和找頂替的老師. 也讓小朋友面臨突然的狀況. 而該老師又拿勞基法來當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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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講的很難聽. 因為你只站在一面的立場. 似乎表示您不能懂得設身處地為其他人著想. 我是一個會計研所研究生. 我當初因為商業會計法老師說了很多老實人辛苦創業. 卻被有心人士善用公司法不斷稀釋股份失去財產的故事感動. 才投考研究所的. 因為我想幫助人 並且最痛恨利用法律欺壓人的行為. 我一直以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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