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關於禮拜四聽演講的問題
師誠寫的真好~我就接著你文章的開頭來接續我的想法好了..
因為我是打辯論出身的,所以我知道價值觀是一種很主觀的東西..
就像前篇文章所述,有人支持性善說,有人支持性惡說~
沒有對與錯,這只是大家不同的想法,切入的角度不同而已..
你並不需要刻意的去想要接受別人的想法,我覺得學法律的作用是培養自己的邏輯~
如何有效的把自己的表達架構好,並且能夠有邏輯性的表達出來~
講個例子好了,你可以說法律是正義的化身,那我也可以跟你說法律是一種多數決
的強暴下的產物,當你今天指著小偷斥責的時候,你知道小偷又是怎麼想的嗎?
之所以會有竊盜罪,只不過是大部分的人認為這是一件不好的事情,可是在那些少數
的人心理卻可能認為那是他謀生的一種方式,只不過今天大部分的人認為那侵犯了
他們本身的利益,就運用國會創造出來可以保護自己利益的法律,去犧牲掉了那小部份
人的生存權,竊盜罪的存在,只不過證明了法律是一種多數人欺壓少數人的的工具罷了,
那你告訴我,法律是正義嗎?難道大多數人覺得對的事情都是對的嗎?當大多數人覺得符
合自己利益的事情,而去創造法律時,那麼那些少數人的利益就被犧牲掉,那今天又有誰
來同情那些少數人?
如果法律真的是永恆不變的價值,那為什麼從古自今法律卻不停的在改變?很簡單,因為
法律不是真理,說穿了法律只是那個時代大多數人覺得符合自己利益的事情,而去制定的
一種產物罷了,而很可悲的,這個法律不是公平的,今天在自然界物競天擇下,每天都有不同
的生物為了生存而廝殺,甚至人為了自己的生存而去殺別的生物,那為什麼人殺人就不可以
?人殺人跟自然界的一切現象又有什麼不同?那為什麼人殺了別的動物就可以?如果法律真
的是保護生命法益,那大可以規定殺動物的人也該付出代價,那為什麼不這麼的規定?所
以,法律真的不是正義的化身,只不過是大多數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犧牲少數人的一種工
具罷了,如果哪一天偷竊變成大部分人的職業時,那麼我相信,偷竊就不再是違法的了..
這樣的解釋你懂了吧?所有的事情可以是黑的,也可以是白的,不要把每件事情想的理所
當然,永遠的去挑戰價值,你就會很快的發現,根本就沒有價值存在,沒有所謂的對錯,只
要你有辦法符合邏輯,那麼你就是對的了~
而且我看了你前面po的文章,實在是太難過了.請你不要一進校門口,就開始為學校的所有
事情找出合理的解釋,你應該試著去動腦想,這合理嗎?法律如果都這樣的話,那今天就不
會有人來唸法律系了,就是有太多的老師覺得法條裡面藏著不同的秘密,整個法律才會如
此的活潑,希望你開學開始碰觸法律的時候,不要把每個法條的規定視為理所當然!就是
有不同的老師有不同的想法跟解釋,今天的法學才會有如此的蓬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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