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erep] CFP.TTE.3G 三黨聯合對建國以來最大滅뀠…
※ 引述《chris5984 (PiggyC)》之銘言:
: ※ 引述《julianscorpi (Hakase)》之銘言:
: : #1E3eqLvS (CGI-Game)
原文引用推文過長以致妨礙閱讀,恕刪。有興趣者可至討論串上方尋找該篇文章。
: : #1DrHQMTL (CGI-Game)
: : 5/19 □ [eRep] eROC 面臨新危機
: : #1Dy7A7NY (CGI-Game)
: : 6/09 □ [遊戲] eRep打韓國囉...
: : #1D-wWE_4 (CGI-Game)
: : 6/18 □ [erep] 台韓之戰需要你 新人專用超級懶人
: : #1DyVkM4I (C_Chat)
: : 6/10 □ [推廣] eRepublik與南韓開戰了
: : #1D_Ca6ps (C_Chat)
: : 6/18 □ [閒聊] erepublik台韓之戰 含新手專用懶人包
: 剛好沒事, 把你講的都翻出來看過, 但是你自己看過嗎?!
: 還是你只有看看標題而已?!
我每一篇都仔細閱讀過,對照我的評論,我認為我的評論仍算中肯
: 再者, 這些文章是"政府人員"發的有哪些?
: 內容你有沒有細看過?!
: 極盡聳動之能事來煽動新人的言論又有哪些是"政府人員"講出來的?!
: 要找人開槍也麻煩看清楚資料先!!!
我指責的部分包括政府人員及某些言論前後不一的老手
我再次理解以後,認為我找的資料搭配我的言論並無錯誤或誣衊之處
要找人開槍也麻煩看清楚資料先
: 還有, 我只是個3擊剛滿3個月的新人, 跟現今政府當局其實沒啥瓜葛
: 所有的言論當然只代表我自己的立場, 絕對不干eROC政府當局任何人的事
: 如果真有什麼錯誤的認知也只是我個人的問題
: 請別拿我搭橋來砲政府!!!
我對於政府不滿的點只有三個:中法戰爭式的和約,及沒有明確的國家目標。
以及最後的大絕:不爽你來當。這些部分是我感到荒謬的地方。
而我的文章其他的部分則是針對某些老手動輒以威脅式的言論恫嚇的不滿。
再說,我也沒有要拿你搭橋的意思,畢竟你也說你只是個三擊三個月的新手
我覺得...這樣就想當橋可能還略嫌不足呢。
: : 唔...有空有閒的人可以一篇一篇找來看內容
: : 其中不乏當時喊著南韓怎樣我們要打扁他們
: : 現今卻是口口聲聲說打了就會被滅國的同一群人
: : 臉多就了不起呀!喔,我影射的是這些人多重嘴臉沒錯。
: : ......喔對了,我們這些玩很久的大大就是「主流民意」!
: : 見風轉舵之招,果然高明。
: : 這段最後補一槍。
: : → chris5984:deathnote14...到底新人一開始的錯誤概念是誰給的?! 07/02 13:10
: : → chris5984:為什麼全都要堆到政府/老手身上去?! 07/02 13:11
: : 所以,這些招生文是新手發的嗎?噗哈哈咳咳...(噴茶)
: 至於, 我的之前回文, 若讓你有所誤會真的很抱歉...
: 但我的立場很簡單, 那些"極盡聳動之能事的招生文"是誰發的
: 誰就該負責給新手正確的觀念, 就這麼簡單
: 而不應該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政府身上去"
: 就像我現在在這講的話, 是我個人行為, 關政府什麼事?!
那你可以找我找到的這些招生文(也許在其他版還有很多,我也可能有漏摘)的作者
叫他們要負責給新手正確的觀念,而不是找我
我並不是這些招生文的作者,你要我對這些不是我發表的文章負責,是找錯對象了。
另外,我也沒有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政府身上,我的言論很明白
那些自以為了不起的老手比政府更可怕。
何況,政府人員就等於是公眾人物,可接受大家的公評
照我的理解,你的意思就跟那些所謂老手、大大一樣,政府不能罵,只能誇
因為他們都很辛苦,他們不玩我們要多300個新人才能補上...云云
我並不知道eROC是個專制且限制人民表達言論的國家,如果我誤解了,我在此道歉
並且會刪文,以後也不敢再批評政府了,你們這些談和、組織聯合政府很辛苦的大大們
原諒小的冒犯龍顏,可以請你們大人不計小人過嗎?
這樣,chris5984你滿意了嗎?
另外我並沒有引用您的發文,而在這個版上的推文是公開的,據我了解
版規、站規及中華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我不能引用公開文章的公開推文
而你的言論讓我認為是你以為我在針對你進行攻擊
如果我攻擊的是你,那對象並不包括政府,因為你應該不是政府人員
你的這句[就像我現在在這講的話, 是我個人行為, 關政府什麼事?!]就等於是你在我與你
的辯論中拖政府下水,是轉移焦點的辯論法
如果我攻擊的是政府,那麼你自己跳出來給我打
或許有兩種可能:
1.你以為你是eROC的政府代表
2.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畢竟九品芝麻官裡方唐鏡也自己跳出來挨打了,你說是吧?
與我回應無關之引文恕刪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234.76
※ 編輯: julianscorpi 來自: 58.114.234.76 (07/02 17:28)
→
07/02 17:29, , 1F
07/02 17:29, 1F
→
07/02 17:30, , 2F
07/02 17:30, 2F
推
07/02 17:30, , 3F
07/02 17:30, 3F
→
07/02 17:30, , 4F
07/02 17:30, 4F
→
07/02 17:32, , 5F
07/02 17:32, 5F
推
07/02 17:33, , 6F
07/02 17:33, 6F
→
07/02 17:33, , 7F
07/02 17:33, 7F
推
07/02 17:35, , 8F
07/02 17:35, 8F
→
07/02 17:36, , 9F
07/02 17:36, 9F
→
07/02 17:38, , 10F
07/02 17:38, 10F
理解。
實際上我在這篇文章內使用文字的PH值也相當低,我想我可能是被激怒了。
既然你這麼推文,那我也應該對於本文還蠻具針對性的部分道歉
不過這篇文章上述內容我並不打算刪修,就放著成為歷史的一部分吧=.=
推
07/02 17:39, , 11F
07/02 17:39, 11F
→
07/02 17:39, , 12F
07/02 17:39, 12F
→
07/02 17:40, , 13F
07/02 17:40, 13F
→
07/02 17:41, , 14F
07/02 17:41, 14F
關於招生文與上下線,我的想法要分成兩點
1.關於上線與下線間的關係
我覺得上線只要做到兩件事就可以了:
完成你當初允諾拉人進來的承諾(如退G給包等)、以及對於下線的問題能夠盡力回答
(至於當初允諾以外的援助我想上線自己斟酌決定是很正常的)
2.關於招生文
我的兩篇文章都在做著假設:這段時間看到了招生文而進來遊戲的新人是為了打南韓
當然國際局勢瞬息萬變,可能新人進來的時候我們已經變成軍演了...於是造成認知落差
我覺得只有活下來的新人能夠表達出自己的看法(以投票或報紙等方法支持主戰派等)
而因此而馬上離開的新人我們也只能說是招生手段失當,也不能說是誰的錯
因為這樣的文宣而吸引進來而又有心留下的新手,我認為會變成(對eSK)主戰派
(包括一怒之下回鍋的我)
而我現在不滿的點在於,民主國家,大家可以在各討論版、在eREP裡開報紙發表自己意見
這應該是相當正常的事情,但是現在卻有一些政府官員
(不一定為現任,前任或前前任說話更大聲,相較之下我覺得現任爆氣還能夠理解,前任
跑回來自恃著自己是元老大放噘詞實在...罷了)
或掌權者,如eROC目前三大主要黨的領導階層
在不論是公開的言論、或是代表單位發表的聲明中
雖然用華麗的詞彙包裝,但是骨子裡的意思就是主戰派都是一些新進遊戲的小屁孩
(原因如上所述)
都是他們造成現在國內的亂源等等
(我必須要說,典型的近期例子就如三黨聯合聲明...我必須要說這串上面有篇翻譯實在太
GJ,不過我實在沒辦法用這麼惡劣的口氣來進行翻譯XD)
如果要我提我的個人想法,那我必須要說(概念跟C老師很像,我也受他很大影響XD)
政府/掌權者做錯事很正常,做錯了事而不承認也很正常,不承認而要扎稻草人來轉移目標
說都是他們的錯也很正常,而與主和派對立的主戰派被塑造為稻草人也很正常
(正常=/=正確)
但這一切加起來,只會讓這些有著主戰意識的人(許多為新人)對老手更不滿
而這也是我,和與我有相同想法的人們主要針對的部分
※ 編輯: julianscorpi 來自: 58.114.234.76 (07/02 18:02)
推
07/02 17:41, , 15F
07/02 17:41, 15F
→
07/02 17:42, , 16F
07/02 17:42, 16F
→
07/02 17:42, , 17F
07/02 17:42, 17F
→
07/02 17:42, , 18F
07/02 17:42, 18F
→
07/02 17:44, , 19F
07/02 17:44, 19F
推
07/02 17:44, , 20F
07/02 17:44, 20F
→
07/02 17:45, , 21F
07/02 17:45, 21F
→
07/02 17:45, , 22F
07/02 17:45, 22F
推
07/02 17:45, , 23F
07/02 17:45, 23F
→
07/02 17:46, , 24F
07/02 17:46, 24F
→
07/02 17:46, , 25F
07/02 17:46, 25F
→
07/02 17:47, , 26F
07/02 17:47, 26F
→
07/02 17:47, , 27F
07/02 17:47, 27F
→
07/02 17:47, , 28F
07/02 17:47, 28F
→
07/02 17:48, , 29F
07/02 17:48, 29F
→
07/02 17:49, , 30F
07/02 17:49, 30F
推
07/02 17:49, , 31F
07/02 17:49, 31F
→
07/02 17:49, , 32F
07/02 17:49, 32F
→
07/02 17:50, , 33F
07/02 17:50, 33F
推
07/02 17:51, , 34F
07/02 17:51, 34F
→
07/02 17:51, , 35F
07/02 17:51, 35F
→
07/02 17:52, , 36F
07/02 17:52, 36F
→
07/02 17:52, , 37F
07/02 17:52, 37F
推
07/02 17:53, , 38F
07/02 17:53, 38F
→
07/02 17:53, , 39F
07/02 17:53, 39F
推
07/02 17:59, , 40F
07/02 17:59, 4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