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實況] 全職高手
: 可是葉秋作假 嘉世並無有能力鑑定身分證真假或是否本人
: 根本就是被詐欺 所以反而可以告葉秋
: 只要告上去 不管有沒有成立 官司在身 大陸就是給你禁賽
: 至於什麼榮耀 三冠王 在作者一直強調已經商業化聯盟中
: 根本不算什麼!
: 舉一個例子 中職
: 20年間參與職棒比賽的球員約有1300人,其中台灣本土球員600餘人,非台灣籍(洋將)
: 則有700人左右。因涉賭而遭到禁賽、無法回職棒圈的本土人員接近100人,約佔六分之一
: 。 by wiki
: 多少次假球? 冠軍有追回取消過? 總統夫人在旁邊看都照打
: 就算是靠一人奪冠 你還是不能完全否定其他人的努力
: 個人獎項全部收回 so?
扯甚麼 , 這根本是不相關的兩回事
如果真的有這個 case 詐欺根本不可能成立
他根本沒有達成詐欺的構成條件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請問詐術在那 ? 請問不當得利在那 ?
這個罪名真的要成立的其實是偽造文書或者是背信
刑法210:僞造 變造私文書 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342條-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
違背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未遂犯亦罰之
回到葉修的例子來說,這兩項都不會且不可能成罪
請問他用假名打聯賽有損害公眾或者他人利益 ? 請問他用假名打聯賽有不當得利 ?
刑法上不可能成罪,有問題的反而會是在稅務上
因為帳戶薪資所有人是葉秋,所以他有可能會逃漏所得稅
不過按照葉秋已經知道她身分被冒用的情況下,稅務問題應該也解決了
所以現在會難堪的只有嘉世,葉修這個人完全沒有問題
別在拿中職的爛例子了,要拿也請拿黑襪事件,而黑襪事件的例子也沒有成罪
他們使用的罪名叫做賄賂罪
特別提出黑襪的原因,就是因為 shoeless 雖然被除名了
不過之後還是不斷利用假名在別的聯盟或者 minor打球,他也沒問題
簽訂合同,主要還是看合約履行精神,或者合約履行要務,簽名是一環,不過那沒那麼重要
全職的例子以大陸來說,大陸都有案例債權合約擔保人使用假名
不過最後還是被抓出來要連帶保證債務的例子了?這很明顯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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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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