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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長輩生前就要轉贈很多財產 如何完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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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5(26推 1噓 122→)留言14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TTHappy (no)時間8年前 (2016/02/11 22:31), 8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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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協助詢問如何幫某個孤單的家庭做理財的規劃。涉及稅法與家庭財管。. 所以不是很清楚,想請教一下。. 某位長輩有兩位第一順位繼承人。. 因為只要是合法繼承人,日後多多少少受法律保障會拿到遺產的一部分。. 而長輩認為其中一位居心不良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之一),. 先前騙另外一位已經去世的長輩--是這位
(還有67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2→)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ze (一期一會)時間8年前 (2016/02/14 23:2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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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148-1的立法理由第四條有寫:. 本條視為所得遺產之規定,係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權益而設,並不影響繼承人間應繼財產之計算。因此,本條第一項財產除屬於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所定特種贈與應予歸扣外,並不計入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條應
(還有64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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