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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建議] 其實要節稅的話沒那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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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我們早就知道了,不用一再提醒我們....實務上有沒有發生過因為海外贈與被課稅被罰的例子呢?我朋友把錢匯國外,現在他爸也往生了. 怎麼從來沒聽說國稅局有拿著他爸的水單叫他解釋的事情?. 這個沒什麼好解釋的,假設某爸把錢匯到國外自己澳門的戶頭. 之後提出來去賭場輸光了,或是拿去珠海花在女人身上. 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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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不懂法條我再把前面版友貼的東西在複製ㄧ次. =========================================================================. 蓋遺產及贈與稅法 第一條有規定適用範圍. "凡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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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跟我一樣,我還以為是國稅局的小姐搞錯了我是打算匯出去香港之後就不再匯回來,我還會申請中國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其實我比較想接觸的是這種業專啦,不是那種只會叫我保一些沒必要的險的我也覺得沒有理由要嫌疑人證明自己的清白,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國稅局有本事就去國外查吧....欠稅一百萬的話會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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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早就辦過財產總歸戶了..... 我的台幣定存外幣定存、國內股票、基金等等的資料一個都沒寫出來. 只有不動產而已..... 因為國稅局只是跟銀行的電腦連線可以看異常而已,根本就沒有列在總歸戶裡現在是地球村的時代了,很多人打算一輩子住國內還是把錢放國外錢放國外好處多多,不僅稅法優惠還可以到任何國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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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辦過財產總歸戶了,上面說查無資料. 貌似財產總歸戶只有登記不動產,我剛好沒有不動產要匯到海外去的錢絕對不是生活費. 生活費的話,一年 222萬弄個十年就有兩千萬了. 個人覺得錢最好不要存在台灣,放在經濟自由度比較高的地方. 拿到香港存自然是一直放在那裡,累積 650萬就申請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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