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必記名或過戶的家用萬元以上動產有哪些

看板CFP作者 (no)時間8年前 (2016/04/11 14:54), 編輯推噓-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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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TTHappy (no)》之銘言: : 如題,要將銀行存款藉由代購轉為家用(個人)實物給家人使用, : 而不採用贈與金錢的方式。 : 有沒有不必記名或過戶的動產?例如汽車就不行,因為車主需記名。 : 電視機、冰箱等等則因為已經有了,較不適合。 : 我目前只聯想得到,可以代購例如電腦、印表機等等動產。 接續以前文章,很多版上大大建議了購買某些較貴重的實物,主要是家電類:電視、冰箱 等等.... 我剛剛想到一個長輩那一代傳統的「實物」替換「鈔票」價值的「生前贈與特定晚輩 (因故不採用遺贈)」節稅並且保值(不是花掉,花掉就沒有意義了)方法: 購買金銀珠寶。簡單來舉例:黃金。 這麼做的缺點,當然是會跟金價波動有關聯,如果購買黃金後金價下跌,那麼會虧損。 不過若是相比於: A.長輩(陸續)購買(購入的總價會超過每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的)黃金, 晚輩用自身名義在銀行租保險箱,長輩將黃金交給特定晚輩去放入(晚輩的)保險箱。 B.長輩將超過美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的存款轉帳到特定晚輩帳戶。 假設以新台幣300~500萬元的價值而言: 跟贈與稅的10%約30~50萬相比,金價就算下跌,因此的虧損會不會也小於30萬? 因此A.的操作法比B.好呢?國稅局總不會連長輩的「繼承人」掛名的保險箱, 也統統要求開啟檢查? : ,跟直接匯款給受贈人去購買電腦、印表機相比,若由贈與人直接提領現款去購買, : 如同合法節省數萬元的贈與稅稅基。 : 因此請教一下,還有哪些萬元以上、屬於個人可以常用的居家用品呢( : 可能主要呈現在電器方面吧),可以作為合法節稅的規劃呢?懇請提示看看.... : 謝謝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55.2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460357692.A.7E3.html

04/11 19:02, , 1F
我覺得你很不尊重之前回答你的人,包括我在內。
04/11 19:02, 1F

04/11 19:02, , 2F
你講的方法第一篇不就有人提出來了
04/11 19:02, 2F

04/11 19:06, , 3F
黃金跌10%不奇怪,漲10%也不奇怪。
04/11 19:06, 3F

04/11 19:06, , 4F
有空回去看第一篇,裡面就有教你該做"什麼"了
04/11 19:06, 4F

04/11 19:10, , 5F
14129篇 或文章代碼#1Ml9jKZH
04/11 19:10, 5F

04/11 19:13, , 6F
你比照憲兵事件去思考,看看怎樣可以開啟檢查。
04/11 19:13, 6F

04/11 19:22, , 7F
再提醒你一個盲點,你去查當場買實體黃金跟立刻賣回去
04/11 19:22, 7F

04/11 19:23, , 8F
賠多少%。又或者是家電每隔一年折價多少%。
04/11 19:23, 8F

04/11 19:41, , 9F
04/11 19:41, 9F

04/12 02:01, , 10F
n大第三行說的蠻有參考價值 但n大在我第1篇文的購買大量
04/12 02:01, 10F

04/12 02:02, , 11F
家電等建議 恐不適宜 難以照辦-不然家變成另類百貨行嗎?
04/12 02:02, 11F

04/12 02:03, , 12F
就是因為第1篇諸位大大講的仍有意猶未盡之處 故我再度問
04/12 02:03, 12F

04/12 02:04, , 13F
n大要解讀成我沒尊重諸位大大 我只能莫可奈何 任n大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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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07, , 14F
畢竟諸位大大推文之間有時彼此意見不一 我整理之餘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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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 02:08, , 15F
完全記得哪幾項是多數大大認可或僅一位主張而其他人反對
04/12 02:08, 15F

04/12 02:09, , 16F
所以 若讓n大認為我沒尊重諸位大大 我只能說真的很抱歉~
04/12 02:09, 16F

04/12 07:50, , 17F
給你買哪些家電的建議,然後又說不適宜~ 呵呵
04/12 07:50, 17F

04/12 07:51, , 18F
祝你早日完成財產節稅移轉+躲掉特留分 不講哩
04/12 07:51,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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