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臨檢的應對方法

看板CAR-TUNING作者 (和平製造者)時間14年前 (2009/09/07 06:16), 編輯推噓6(6012)
留言18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這篇文謬誤實在太多了 請詳閱警察職權行使法跟刑事訴訟法 檢查行李箱確實是需要特定要件 如警察合理懷疑你將有危害行為 可以使用強制力把你從車裡拖出來 有事實足認時可以檢查交通工具 包含開你的行李箱、手套箱 至於車前蓋~當你被警察攔下來時 就可以檢查你的引擎和車身號碼 跟是否由警察動手根本無關 如果警察完全依警職法行使公權力 但行為人在那邊盧,在那邊亂,很有可能觸犯到刑法第135、136條 這妨礙公務之罪可是不輕喔 只要你被移送,但是無法舉證警察有不依法行事之情事 成罪機率不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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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實足認有"犯罪之虞"時可檢察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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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就會有人搬憲法出來了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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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把人拖出來?這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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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很多妨礙公務的案例,還沒有因為跟警察吵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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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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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事實足認也要站得住腳,難道報告要寫「車主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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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機歪」之類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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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該怎麼寫,這你就不用替警察操心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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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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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車後把車門關好 站在旁邊用手機全程錄影 反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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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警察搞什麼鬼 覺得不合理就把影片寄去相關單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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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相關單位"要比你要檢舉的單位最好高一層級 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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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被吃按 最好順便寄去各大電視新聞台 或是水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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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守法的老百姓 給他看證件 喜歡看哪就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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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好了....你會比在那邊盧以為懂法律的刁民快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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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邊想半天刁條子的 你不是心裡有鬼就是身上有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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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子跟你玩到底也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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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樓上 沒事也沒必要跟警察對上 不會有啥好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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