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 5566板 一事
※ 引述《oca (。。。。。。。。。。)》之銘言:
: 想說的是 1.精華區中可以看到有關於新增版主或是申請版主的一些規定
: 但是 在新增版主一項中 只很簡單的列出申請格式
: 至於說新增版主究竟是否需要再10個人連署通過?
: 亦或是由原版主直接提出同意後即可?
: 2.在1所說的情況下 假若今天版主是直接由認可 不須再連署
: 那麼當原版主一但被罷免下台時 當初那些新增版主該如何處置?
: 以目前這篇公告看來 似乎是可以取代原版主繼續擔任版主
: 3.假設2成立的話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漏洞
: 以後有版主要被罷免時只要先去新增版主即可
: 這樣不就很容易造成國王人馬的掌權?
: 我覺得這種模糊的中間地帶
: 會很容易被做文章或是攻擊的 尤其是在fivesix版上
: 或許組長們似乎該把條文寫清楚一點 (或是寫在那我沒看到了 @_@)
1. 關於板主新增問題
板主新增方式實行已久, 每位板主可自行申請另一個板主來幫忙板務,
你所說的新增板主方式是該板目前沒有板主的增加方式,
若板有板主, 則由板主負責來增加第二個板主或第三個板主。
2. 板主若被罷免 增加板主該如何是好
板主一旦被罷免就不會再給板主新增板主的申請。
(若法條沒加上, 就把條文再寫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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