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關於 5566板 一事
※ 引述《sallykoi (莎莉.蔻依)》之銘言:
: 1. 關於板主新增問題
: 板主新增方式實行已久, 每位板主可自行申請另一個板主來幫忙板務,
條文沒寫 還是你可以清楚跟我說在精華區那篇文章的那一條?
: 你所說的新增板主方式是該板目前沒有板主的增加方式,
: 若板有板主, 則由板主負責來增加第二個板主或第三個板主。
一樣 條文沒寫
: 2. 板主若被罷免 增加板主該如何是好
: 板主一旦被罷免就不會再給板主新增板主的申請。
一樣 條文沒寫
至於另一個問題在下面的推文有回答到了
: (若法條沒加上, 就把條文再寫清楚一點!)
我想 你似乎漏掉了幾個我真正想問的重點
簡單一點講就是 1.在已有版主的情況之下
新增的版主是否需要有民意(10人連署) 或是原版主同意即可?
2.假設新增的版主是不需民意的
也就是說該版主的地位實際上是由原版主認可 付予的
那當原版主不被認同而被罷免時
新增版主的地位如何? 畢竟他不是通過民意認可的
版主新增的方式實施已久
但是在精華區的版主申請條文中(如下):
┼┼──────────────────** ﹡.**
││ 06.24.2004
│
│ 『申請板主.規定與格式』
資格:
1.通過本站的身份認證,註冊達半年以上,上站次數達200次,文章發表數
達200篇以上
2.對於所申請的看板內容有相當了解,具有熱忱,且能努力照顧板務
3.申請者於同一時間內只能申請一個看板的板主
4.確認欲申請的看板無板主,若已有板主,請參看:新增板主格式
5.申請者若擔任PTT一般群組板主超過三個板主或是視聽劇場超過兩個板主
以上(不含)者,必須通過組長會議通過後任命。
在第四點中 我只看的到 參看新增版主"格式" 這個字樣
整個條文中 只找的到申請書的格式怎麼填
問題是申請的方法 程序 或是說規定在那? 我看不到
這應該才是問題的重點所在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3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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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