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不服Makotoyen板主於Sodagreen板水桶判決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地圖上的流浪者)時間3年前 (2020/10/19 12: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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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群組長的要求,那本人只好冒險來「電」電看 ※ 引述《Tessa (泰莎大佐)》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Tessa 信箱] : 作者: wudi3baomei (Taiwan Next) : 標題: Re: [上訴] 不服Makotoyen板主於Sodagreen板水桶判決 : 時間: Fri Oct 16 11:20:01 2020 : 其實根本是誤會,但如果對大家造成誤會我也願意道歉 : 但原本我的想法是他怎麼會說 : 先一張專輯再握唱會 : 我就聯想到以前羅志祥的作法 : 買一張握手,買三張擁抱 等等 : 所以我才回覆說青峰不會這樣,你的說法太低俗了 : 但最後有人亂帶風向,說我在亂板,導致我被集體圍剿,唉 : 根本誤會好嗎...... 羅志祥的作法我不了解,也不想了解,而是你隨口提的關鍵字「低俗」,導致被水桶的原因 讓我來還原現場:

09/15 12:20,
會不會有16首單曲,然後變成一張專輯,然後再辦個握唱會
09/15 12:20

09/15 12:21,
,然後......
09/15 12:21

09/15 12:26,
有種來相遇啊 XDD
09/15 12:26

09/15 12:27,
樓上你有這個想法就太低俗了,青峰不是這樣的人唷
09/15 12:27
雖然你的推文被f板友插樓,但應不至於影響閱讀 再來還原以下針對你所謂「低俗」說法的推文:

09/15 17:29,
想了解怎樣才是不低俗XD
09/15 17:29

09/15 17:51,
想知道低俗與否的定義是什麼,直接稱這種想法是低俗好
09/15 17:51

09/15 17:51,
像有點...?
09/15 17:51

09/15 18:32,
樓上講人家低俗 ,自己以為多高尚?
09/15 18:32

09/15 18:33,
我不是指我樓上,是8樓
09/15 18:33

09/15 22:54,
認真看了留言,真的不知道八樓所指的低俗的想法是什
09/15 22:54

09/15 22:54,
麼?我覺得沒有哪則留言看起來是低俗的
09/15 22:54

09/15 22:55,
別歪樓呀…也許C大低俗(!?)一點,嘛美賣 (遮臉)
09/15 22:55

09/16 19:25,
8樓有事嗎,我反而不太懂你的意思欸
09/16 19:25
知道嗎?所有針對你推文的人都在問你「低俗」的定義 出單曲數首,然後變一張專輯,再辦握唱會,試問哪位歌手沒有這樣辦過?反而很常見吧? 而且這種作法哪裡低俗了? 所以cellur板友,也就是青峰本人,才在下面反駁並反問你:

09/17 17:28,
我也不懂低俗的點欸,隨意說別人低俗的行為,不低俗嗎?
09/17 17:28

09/17 17:29,
每次看到「青峰不是怎樣的人喔」,我都心想,你哪裡懂我?
09/17 17:29
底下還有人認同cellur板友的說法:

09/17 23:43,
C大竟然出現了,說的真好~不要隨意評論別人啊
09/17 23:43
然後是我的推文和k板友的推文:

09/18 22:12,
c大嗆得好!8樓那種雲鄉民哪能懂你,隨口就提低俗,根本
09/18 22:12

09/18 22:12,
沒有好好欣賞這首歌
09/18 22:12

09/18 23:58,
樓上也不用這樣吧
09/18 23:58

09/19 00:22,
創作一首歌有鄉民弄個梗就被說低俗,被c大和我電剛好
09/19 00:22

09/19 00:22,
而已
09/19 00:22
我指你是「雲」鄉民,是因為我認為你沒有把「最難的是相遇」這首歌聽完,隨口就把 as板友的推測(亦即我推文中有鄉民弄個梗)認為是低俗,我認為你根本沒有好好欣賞這首 歌,所以才會被cellur的推文與我的推文反駁、打臉,後面的剛好而已就是cellur與我的 行為與你的行為一來一往,如此而已 而從上面文意來看,我根本沒有挑釁你的意思,與底下另一位被水桶的推文不同:

09/23 11:00,
我開始覺得canandmap是來反串的。我覺得你這種想法和行
09/23 11:00

09/23 11:00,
動才是低俗。
09/23 11:00
姑且不論是在說誰,aa85720tw板友的推文隨意評論別人的想法和行動才是低俗,很明顯在 挑釁當事人,但若把我的推文和他的放在一起看,根本是在說不同的事情。 簡單來說,我的推文只是在反駁,講難聽點是打臉,因為眾多推文都認為沒有「低俗」的 點,cellur板友與我也認為沒有,所以我才如此推文,但我根本不是在挑釁你或其他板友 然而我的推文卻被M板主以挑釁為由把我水桶,我根本不服他的判決,所以才會來此申訴 與上訴 以上,還請群組長明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91.17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zz_Service/M.1603080381.A.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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