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ama-Ticket版版主任意劣文,有時職責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patient)時間16年前 (2009/04/21 22: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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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說「我不會再PO任何的辯解文了」嗎? 如果你辯解的話有解答我任何一個問題也就罷了 怎麼還是老話重提? 版規我自己已經貼了三次了,我「看得很清楚」! 但這是你的話: 「 版規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 如有違規一律劣退 沒有日期先後的時間問題」 請問這跟你以下回答相符嗎? 一些小問題我已經不奢求你好好回答了 但怎會連以下三個大問題都回答不出來(我也不曉得貼幾遍了): 1.我違規的文章你砍就算了,沒違規的文章為什麼也砍? 2.如果我的違規情節如此嚴重,為什麼你遲遲沒有發現? 3.以下是你說的: 「 版規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 如有違規一律劣退 沒有日期先後的時間問題」 請告訴我,寫得很清楚的這條版規在哪裡? .... 然後請你不要再拿「初犯」這件事做文章, 我並沒有要求小組長因為我初犯而不施加處罰 而是在這個案例中,是不是初犯影響重大: 如果不是初犯,表示我已經知道「OP文會遭到劣退」 那即使Z怠惰失職未處罰我部分的OP文章,我被劣文還是無話可說 但是如果我是初犯.... 那表示Z「至多」只能處罰我最後一篇的OP文 不應該因為他的怠惰而連同之前的OP文一併處罰 若小組長允許Z的行為,不就等於認同違規文章版主愛什麼時候處理就什麼時候處理 可以讓版友累計到10篇、20篇再一併處罰嗎?一次給10幾20個劣文嗎? 對照另一位版友的申訴文,我才發現原來Z愛水桶就水桶 愛劣文就劣文,愛刪文章就刪文章(另一位版友是被刪四月份的文章,我連2007 年的文章都被刪哩),完全沒個標準 真的要建議Z,如果真要獨裁,就不必制訂如此看似自由民主的版規... ※ 引述《Zypreax (遠離致癌肥胖因子)》之銘言: : 請你看清處版規第二點 : 已經有說了~不可以OP : 如有OP就是違反版規 : 違反版規版主就是可以劣退~~ : 這就是我的意見~~~ ※ 編輯: patient 來自: 118.168.239.208 (04/21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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