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Drama-Ticket版版主任意劣文,有時職責

看板Buzz_Service作者 (遠離致癌肥胖因子)時間16年前 (2009/04/10 11:44),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9/11 (看更多)
請你看清處版規第二點 已經有說了~不可以OP 如有OP就是違反版規 違反版規版主就是可以劣退~~ 這就是我的意見~~~ ※ 引述《patient (patient)》之銘言: : ※ 引述《Zypreax (遠離致癌肥胖因子)》之銘言: : : 請妳收起妳的情緒性字眼~ : : 本人無法對你充滿情緒性字眼的文章回應 : 我這邊哪裡用了情緒性字眼? : 說別人「可笑」、「振振有詞」、「會讓『你的版』大亂」的好像都是你耶 : 不過我承認我是在諷刺你,你知道版主有暫時M文的權力吧 : : 我也跟你說過了 : : 既然違反版規就是這樣處理 : : 幾篇都一樣~ : 「不存在的版規」在哪裡?你還是沒回答耶 : : 我只是要告訴你 : : 別人發生同樣事件 : : 目前因為正在處理中 : : 所以其它人的部分一定是等到目前事件有相關定論後才會處理 : : 懂了嗎?????? : 我舉這些的例子在說明,長期以來你根本對許多OP文根本沒有處理 : 也因為你的沒有處理,讓我得到六個劣文 : 要是你認真一點負起版主的責任,就不會是這樣的結果 : 難道版主只被動的接受檢舉、濫發劣文就好了嗎? : : 我的意思是說~ : : 妳跟我說妳是初犯 : : 那我怎麼會知道你會不會有其它ID已經是累犯 : : 如果每個ID來亂版被砍掉之後 : : 都說他是初犯~~ : : 那下次換各ID來不就好了~~ : 都跟你講 : 「我以初犯的理由跟你溝通是基於「情」 : 但既然溝通無效,現在當然就是訴諸理跟法了 : 我也跟你說過了,我願意接受處罰,但不是一下子六個劣文過來,讓人不得翻身 : 一點都不符合比例原則 : 至於我是不是初犯…跟站方查一下就知道,我可以告訴我在PTT從未違規過 : 不過這不是重點」 : 那你來舉這個例子做什麼? : 我今天爭的「不是」因為初犯所以不接受處罰 : 而是因為你的怠惰、疏忽,讓我多了六個劣文, : 好幾篇以來我都這樣講..你看到了嗎? : 而且照你這樣子講,要是我不是「累犯」,你就要重新處理嗎? : 另外,說「亂版」(又是情緒性字眼!)會不會太嚴重啊 : 我亂版亂到你十幾二十天都沒發現,那也真是太厲害了 : : 請妳注意自己OP的篇數好嗎 : : 妳所舉出來的例子 : : 都是兩篇 : : 只有妳是連續三篇~在很相近的日期 : : OP是指相同標題連續PO~~ : : 請搞清楚好嗎?? : 周處除三害是幾篇啊?難道換個標題,內文差不多就不叫OP啊? : 那連續三篇為什麼是「六篇劣文」啊? : 還有「本人對於違反版規者~一律採劣退處理」是你說的 : 那請你就不要再討論到底是PO了幾篇,因為在你的前提下 : 兩篇、三篇「一律」都要受處罰,我不知道你舉這樣的例有什麼意義 : : 一次六篇很少見嗎~ : : 那請妳去問一下個版主好嗎?? : 你沒有美國時間好好查出誰OP,我就有美國時間問每個版主嗎? : 處理版務不是你的權力,而是你的義務喔 : : 大多以劣文處理,確實~有時候不會以劣文處理 : : 通常是情節很輕微的OP一篇 : : 我都會直接整理砍掉,違反版規處裡的方式本來就是版主的權限 : : 請妳搞清楚好嗎??? : 你好像一直搞不清楚... : 你要是給我「一篇劣文」,那我自認倒楣 : 但是你是一次給「六篇劣文」喔 : : 我覺得跟你在這裡辯論很無趣~ : : 壹個版主必須為自己因有人違反版規處理辯解 : : 而且是在違反版規者已經知道自己是違規之下被懲罰 : : 然後要求解除懲罰 : : 那妳不就是在說妳沒有違反版規嗎 : 上面這段話看不懂 : : 妳自己不也知道OP是違反版規的 : : 我不想再為這件事情跟你吵下去了 : : 因為一點意義都沒有 : : 請小組長決定吧 : : 我不會再PO任何的辯解文了~ : : 謝謝~~ : 覺得無趣的不只是你啊,我問的問題你不回答/答不出來我也覺得很無趣/無奈啊 : 我什麼時候說我「沒有違反版規」?我是不是也有說我願意接受處罰(還說了好幾次) : 然後你也很聰明,把我條列式的問題砍掉,那你是到底答不答的出來阿: : 1.我違規的文章你砍就算了,沒違規的文章為什麼也砍? : 2.如果我的違規情節如此嚴重,為什麼你遲遲沒有發現? : 3.以下是你說的: : 「 : 版規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 : 如有違規一律劣退 : 沒有日期先後的時間問題」 : 請告訴我,寫得很清楚的這條版規在哪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7.158
文章代碼(AID): #19ti2YrN (Buzz_Servic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1 篇):
文章代碼(AID): #19ti2YrN (Buzz_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