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star-clan版 finelly和xshinjung處 …
一、對於您申訴文及此篇答辯文內一再堅持
miumiu8271一直污衊您偷修改文並一直重覆惡意噓文,板主未依板規處分,嚴重不公
板主群在此做最後一次回應。
1. 您一再堅持miumiu8271污衊您偷修改文並一直重覆惡意噓文
但他的第一句推文:
→
03/14 15:11,
03/14 15:11
這是箭頭非噓文,後為問號表疑問,表示一開始僅為疑問假設句,並非惡意污衊。
2. miumiu8271無法提出確鑿證據說你改文,所以使用問號,
相對而言,您也無法提出"絕對沒有修文"的證據,
但一直用肯定句說對方污衊你,
如對方用"您污衊他污衊您"來反告,請求加重處罰,亦言之成理,
關於此申訴,希望您也能提出"百分之百證據確鑿沒有修改原文"的證據。
3. 關於"挑釁"問題,miumiu8271板友起初只是提出疑問和不同意之意見,
是您先修文用情緒性字詞攻擊對方該看眼科,才激怒眾多板友,
論先後次序,也是您挑釁在先,其他人反應在後。
二、您答辯文中所言"修文回應都是理性的分析回答"
在您原文的修文中,其實已自承為偏激,這點相信看得懂中文的人都可以在原文看到。
既然作者已自稱是偏激,板主自可判斷為不理性言論。
三、對於板友不同意見之接受度,及引戰文之判決
1. 對於板友不同意見之接受度,在您的原文中已明顯表現,
finelly板主本身與您意見不同,您無法接受,板主群亦無意勉強,
但板主群若真無法容納不同意見,
早在finelly板主第一次推文時,大可以馬上以戰文論並砍文
毋須在板友發表意見且您一再爭辯後,推文請板友冷靜,並進而鎖文
2. 關於引戰文之判決,如前答辯文所述之引戰文判決理由,此處不多贅述
以上回應。
因板規早已註明以板主群認定為判斷基準,板主是依照版規處理
若因價值觀不同,使您無法信服,不管怎樣解釋您也還是不會接受,
因您已經先入為主認定板主的觀點有徇私。
如您堅持認為您的觀點判斷才是合乎公眾都能接受的判斷,
或可直接提起罷免板主之連署,節省您我答辯時間,
直接交由投票表決,讓民主大眾來決定板主的處理是否公允。
以上為最後答辯,謝謝您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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