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申訴star-clan版 finelly和xshinjung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要申訴
(1)被申訴板之英文板名:Star-clan
(2)被申訴板之中文板名:星光動態
(3)該板隸屬組區之簡稱:視聽劇場
(4)被申訴板之位置路徑:視聽劇場 →綜合人物討論區
(5)申訴人之帳號:usntin
(6)被申訴板主帳號:finelly、xshinjung
(7)簡述事發緣由:(限100字以內)
我於昨天中午在star-clan版發了一篇文(2355篇)發表我對歌手的想法
。miumiu8271一直污衊我偷修改文並一直重覆惡意噓文。
因他亂噓人,所以我回文也較不好聽但無討戰意思。
之後我去跟finelly版主反應,最後f和x版主認為我發的文是"討戰文"
因此水桶我一個月!
(8)申訴的訴求是:(限一行)
不服他們縱容miumiu8271惡意噓文且水桶我,我發文是表達想法並不是要討戰
(9)檢附證據:(請複製貼於此點之下)
Star-clan版版規
(2) 討戰、黑特、吐槽、廣告、政治文
違反本項者,文章劣退並水桶一個月
請勿挑釁板友,並請勿轉載(或以任何他板為媒介轉載)黑特板、吐槽
板之文章。
欲發表抱怨文請移駕黑特,政治文請洽政治群組,吐槽文請至吐槽板、
組務文請到組務板。(08/01/07)
Star-clan版並不是粉絲版,是個可以討論星光歌手的地方,
因此我發的那篇文並不是抱怨文或討戰文。所以沒有觸及版規。
再來這是版主處分我後所留下的話
引戰文之定義,蓋由多數板友以及板主之主觀認定之
usntin原文已引起多數人不認同及反感,
修文部分內容更甚於原文,並非因某句推文而引起戰意,
按板規水桶一個月,期滿之後請來信申請復權。
如有任何問題請向板主或組務反應。
版規上並無詳細明定"那些內容是討戰文"
不能因為引起大多數人不認同及反感就認為是討戰文。
以下是miumiu8271於推文惡意重覆噓文的證據
→ miumiu8271:文章有修改過吧 前面不是有責備她? 03/14 15:11
請不要污衊人好嗎?
我那裡改過了??
我都改錯字和回文
是責備還是不是責備見仁見智吧。
噓 miumiu8271:哪裡污衊你 你文章有修改過原本不是寫這樣吧 03/14 15:16
你是見鬼是嗎??
我敢做敢當,沒有就是沒有。
你要不要去掛一下眼科??
噓 miumiu8271:你要掛腦科 看有沒有健忘~之前文章沒有妮媽2字嗎? 03/14 15:19
你真的是番仔耶!
懶的跟你說了!
我本來就有打"阿妮媽"三個阿
是你自己沒注意看!!
我說我按E修改只會改錯字和回覆推文人。
那段也是我回覆推文的人所寫的,我第一次就有打"阿妮媽"三個字了!!
噓 miumiu8271:有人健忘卻說別人番仔 隨便啦 要入戲太深真好笑
噓 faulknerfury:你有什麼資格左右人家的生涯規劃 不理性的歌迷真煩 03/14 15:40
對阿,你也是不理性的歌迷,真煩!! │
噓 miumiu8271:你自己發這篇文章才討戰哩 誰可恥 知道說不下去才說不 03/14 15:55
→ miumiu8271:回文 好好笑捏 早點休息 做點有意義的事情 不要來討戰
@ │
││
**.﹡ **───────────────────┼┼
ψ 批踢踢實業坊.視聽劇場 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0.98
※ willyt: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3/15 21:34
※ 編輯: usntin 來自: 59.117.161.115 (03/16 11:04)
※ 編輯: usntin 來自: 59.117.163.166 (03/18 11:45)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