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舊聞]公車司機對火燒車事件的感想
※ 引述《Beijingman ( )》之銘言:
前言殺光光!!
就以工時來說好了~~
不知道大家是以上班八小時的限定是在那邊?
是以握方向盤的時間? 還是以出車到收班的時間?
跳脫勞資問題一下~~
我倒是覺得既然要以駕駛員為職業~~就要有入這行的覺悟
(就跟寫程式的一樣,寫了一套,就要修到死一樣)
以上班握方向盤時間的來看,可能會發生早上七點出車跑到十點(三小時)
然後再從十二點出車跑到十五點(三小時),最後是十九點跑到二十一點收班(二小時)
這樣下來,一共開了八小時的車,但是離家到回家有十四小時 (通常就是這樣超過12hrs)
(雖然中間有六小時沒開車,通常這六小時就是爭議的地方,到底算不算工時?)
依我個人的意見(不一定正確),我是覺得僱主有限制的話就算(像護士的on call)
如果無限制就不算(像有些餐廳10-14上班 16-20上班 中間休2小時,不限制去那)
當然有一些狀況我也提出來一下,有些駕駛員會利用這六小時作什麼:
(1)跑計程車
(2)兼差開小貨車送貨
(3)喝飲料(啥飲料,就是有泡泡的)
(4)搬貨
(5)打牌
以上我是寫比較嚴重的@@
會不會影響到接班出車的狀況~~就自己想了
所以是否是工時的影響,或許還跟駕駛員自己對時間上利用也有很大的關係
相較下 責任制的工程師,對案件有相當大的完成時間點,所以賣命作
而 責任制的駕駛員,對開行的車班準點及乘客安全,也要全面顧到
相對的假如是出車到收班8小時的話
那有一件事絕對要考慮的,就是停等發車問題了,起站至訖站,然後再返程
中間就不能停等發車時間,影響發車時間,再來就是駕駛員是否每個人
都能一下子操8小時囉!(應該是有些人可以,有些就不行了!)
再來就是最現實的問題了
如果正常上班8小時那樣的話,大概真正開車的時間4-6小時而以,
所以薪資方面應該是會少大概1/3 up,畢竟在計算的時候會算人頭跟公里數的津貼
大概就這樣了,我只是想要表達一下,工時是怎樣的一個認定?
駕駛員認定的這樣工時,我想還比那些血汗護士,還來的好吧!
至少卡住的6小時,這些時間還是free的,怎麼去利用,就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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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aing 來自: 114.40.187.54 (06/20 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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