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世風日下,守邪淫戒變得迂腐守舊
: → cerwvk : 不知道,就我的觀念裡,個人不傷害他人.就不算錯. 05/13 10:17
: → cerwvk : 至於佛經,多次經歷人為修改,是真是假不知道. 05/13 10:17
: → cerwvk : 以本心判斷而已. 05/13 10:17
回cervek:
其實吧,姑且不說佛教(甚至早已設想了北俱盧洲這種性愛自由的可能),
就以此世這個地球上來說,
你要說沒有嫉妒那相當困難。
但不是沒有。
對。
就是某些左膠所想的,
只要不傷害別人,一杯水主義(性愛就像吃飯喝水只是生理需求),又何妨。
但很現實的就是,
地球上的靈長類智人這個物種,
就是會有獨佔式感情需求。
(其實也不只人類,好些動物也有。當然生物的矛盾往往是我可多但你得專。)
而且性需求也不只是動作,本質就與情感有關。
所以才會有男人喝茶喝到暈船或女人找牛郎搞到暈船。
最開始都以為只是交易,到頭來一方只視作生意另一方卻覺得想擁有。
至少這就是人這動物的現狀。
另一方面就算某些左膠真的很大度,
像沙特與西蒙波娃,雙方能保持開放式關係,
但同樣還會涉及社會權力問題:
你用教授之職去把學生到底算什麼?
更嚴重的就是中共的情況。
最初好些「新青年」還真是覺得理想人類社會性愛就像吃飯。
但到頭來在權力關係之下,
卻是老大哥獨有霸佔女人的權利!
而且倫理打破之後甚至連古代帝制都不如!
然後到頭來又走向極端禁慾的另一端,
結果是有權力的(甚至主要是男性)能亂吃而沒權力的活該無配或被搶。
不提宗教,
實踐上以史為鑑就看到這情形。
那麼最理想的狀況下,
假設人人不妒且又沒有性病干擾呢?
是的,那就是佛教傳說的北俱盧洲。
耽溺於感官欲樂,人人心性良好有大福報。
但至少以「佛教」來說(這個板是佛教板不是八卦板吧?),
這就背離了超脫感官欲望之結縛的發心。
所以僧戒驅擯第一條就是性行為:
甚至是與未再婚的前妻發生性行為也不行。
與同性也不行與動物也不行。
而且僧戒中連自己來也不行。(但比具體與他者交輕些,要悔懺。)
可是俗人戒則主要以俗人世界的規定為主。
你能與對方保持開放關係不妒不暈船又不違法那就算了。
但也要注意各種權力不對等之類的方向(沙特與西蒙波娃就疏忽這點)。
至於花錢買,暈船啦得病啦種種問題不多說了。
但反正世俗戒主要以世俗法律為主。
不信宗教不求解脫的,說再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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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er mit den einfachsten Beispielen anfangen.
David Hilber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03.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715576441.A.A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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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首先,世俗律我沒說哪個定指的世俗律。
注意到佛教傳說中的北俱盧洲的世俗(沒聽過請自行google查一下,我就不介紹了),
就跟我們這世界的世俗律很不同。
他們不管你幾夫幾妻,而是看對眼就來,完事離開,各自無牽掛,孩子有國家機器養。
物質上野無憂無慮。
夠爽吧?法律與這個地球上哪個民族都不同吧?
所以那是不是佛教嚮往的天堂?
很抱歉,不但不是,還被佛教列為無法理解佛法的八難之一。
我上面說的世俗律就不是「哪個唯一的世俗律」而是依時依地而定。
換言之在古印度就遷就古印度,
在現代北歐就依現代北歐,
你投對胎了有抗爭的權利就去爭取抗爭,投錯胎了自己知道誰拳頭大就好。
所謂身心愉悅?很抱歉不是這麼膚淺的東西。
佛教追求的是出離,是超脫感官的束縛。
當然啦這道理不能領會就算了。
反正世俗律看你生在哪一國算你倒楣或爽,以及你自己小心別得病就是。
※ 編輯: khara (1.161.47.168 臺灣), 05/13/2024 14: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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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完全誤解 karman 「業」了。(也確實一堆人誤解)
但確實這個觀念不易理解。
簡單說就是行為與結果。
不過印度教也有所謂「業瑜伽 karmayoga」:
生在世上不可能無行動,從而只是讓行動合宜。當然什麼是合宜又有爭議了。
但以耆那或佛教的立場(二者又有別),是以盡可能不傷害他者為理念。
許多業的觀念是環繞在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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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懶得多說了。
哲學上不要成為感官的奴隸這在希臘與古印度都有的。
另外補充一下:
先不說左膠們的理想世界了,也不特定指哪個地方哪個時代的世俗律。
最現實的貼近「人這動物」的本質的,至少經驗上來看,
常發生的問題是A想讓感情自由奔放但B卻想壟斷感情,
或者A還愛B但B卻對A沒感覺了,
乃至單方面追求造成不快或傷害或者兩方面又愛又恨造成傷害等等。
當然如果你操縱得好,不出事,那算你本領高。
就像假如你能混到史達林毛澤東那地位,
你開張口就能動員幾個師的兵力,
人家都怕你,
那你也可以很「身心愉快」。
否則感情問題或性問題,不論哪種世俗法,最好還是多考慮好多協調。
事實是就連更自由的歐美也還是照樣會有情殺等情況發生。
※ 編輯: khara (1.161.47.168 臺灣), 05/13/2024 1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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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重點是修禪定。不過一般人不願接受的也不必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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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吧,有些事情能領會的就能領會,不能領會的現在多說也沒用。
這裡引用一下釋道安給《比丘大戒》寫的序言裡的偈:
一切生死過,求於度世道。
若精進持戒,同亦當歸死;
不精進持戒,同亦當歸死。
寧持戒而死,不犯戒而生。
譬如駃水流,日月不常住,
人命疾於彼,去者不復還。
這就是一種生命態度。
不管怎麼樣,放縱一生或算計一生,終歸會死。
但就是有人堅持有所不為,寧願持戒而死也不願犯戒苟活(到頭來照樣還是一個死)。
不必扯些什麼玄遠難徵的,
就好比我不吃狗牛羊雞鴨,不是因為怕他們報復
(雖說在設定輪迴的前提下是有可能在某個未來在我恰巧虛弱時被報復,
不過你不信這前提也沒關係,不強求。),
單純就是因為我覺得這些可愛的傢伙能與我在某種程度上溝通,
能表達善意,我就不願傷他們。
而耆那教在這方面要求更高,
佛教則體會到不是每種境況都能做到那麼嚴苛,
從而讚賞頭陀行但不強求每個信眾都做。
但對於完全不信這些的人來說你也大可不採這態度。
就像司馬遷說過的「亦各從其志也」。
(另外那體慧(Janice J. Nattier)的〈Mahāsāṃghika Origins〉
考證了許多俗說未必可信:大眾部在許多根本戒上其實與其他各部無別。
不過僧戒除了跟本戒以外,
後面許多瑣碎的小戒我真覺得那不過就是古印度一時一地的方便,
是為了當時印度人心中的威儀是為了不犯當時印度的王法,
易時易地並不是非得死板遵守。
但當然這只是「我覺得」。)
不過說回我前面說的,
杯水主義與社會主義(不知杯水主義請google),
不需要等到盧梭或大鬍子老馬,
早在古印度的佛教僧人就設想過了且辯證地否定這條路了。
也就是說,物質世界的最佳狀態,
良好公民社會且人民心善不妒男女自由交往(注意不是少數人壟斷是全民善良),
說起來很美好,
但佛教明白宣稱「我們走的不是這條路」。
(請注意我說的辯證一詞:佛教早就提出這種可能,並起提其好處,然後否決掉。)
至於列寧史達林毛澤東搞的那套,
至少在這世界上實踐起來並沒能走向北俱盧洲
(今天北歐有點這味兒,古代四處劫掠的維京海寇演變成這也很神奇),
反而更像是阿修羅王或鬼神來這穢土搗亂一番罷了。
不過注意史達林毛澤東這幾個天才破壞王也不是什麼好出生,
父母都是村夫蠢婦,中間當土匪也一度落魄困窘。
你要說他們投對胎如果不是馬後炮今天才講,是當年他們出生就看準,那可不容易。
(但他們的機緣都能讓他們上學校學到東西這也算某種意義的投對胎吧。)
最後說一下印度教的業瑜伽(karmayoga)。
這個在電影『奧本海默』中,
奧本海默引用《博伽梵歌》中的一句話「現在我成了死神,諸世界的毀滅者。」
是在印度大史詩《摩訶婆羅多》當中,
大神黑天與主角 Arjuna(「阿周那」這個音譯不甚佳,入聲與濁音皆未照顧到),
決定為了「正義之戰」而在戰場上大量殺人(至於什麼是正義之戰恕我不跟你擡摃了),
他們最終都受到了報應,就連大神黑天在世上的化現都不能免除惡報。
可即便大神黑天知道這結果,他還是慫恿主角發揮最大實力去戰鬥。
這,就是連「業」都看穿了的業瑜伽。
不過先不提什麼是正義的問題,「業瑜伽」勇於作為勇於承擔也是說來容易。
簡單舉個例:
重訓時你拿太大的重量,然後嘴砲說「我不怕一切後果我就是要硬練」,
結果槓鈴砸下來讓你終身殘廢還外加長期痛苦,
這時候你說「我才不想受這苦」也來不及了。
當然說這是建立在更遠的「業」存在的前提上,不信這的大可不管。
又,歷史上的奧本海默確實多才多藝(但也有點左膠),是會讀印故古典文學的。
但《博伽梵歌》那一段也未必要附會到去扯「古印度已經發明核彈」之類的難以徵信的話
。
人家真正聰明人奧本海默讀了文學是能學其精神,
是在知道他的發明很可怕的前提下卻為(他所相信的)正義而狠心發明,
也不必非得扯上偽科學。
同樣,古代佛教所說的北俱盧洲,不必具體實指。
取其精神則大抵就是物質世界上良好公民所能達到的極致。
而佛教早提出了這種可能但並不認可。就這樣。
※ 編輯: khara (114.37.213.56 臺灣), 05/13/2024 1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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