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看見印度女子以身體部位供養神祇有感而發
核心要旨是:
南傳僧人是否有正當性要嘛明顯破斥北傳攻擊南傳的部份
(這部份的積極主義者例如法上比丘、大乘比丘、觀淨比丘)要嘛用暗示的說法認為
北傳的某些法義(因為不正確,所以)別採納它、無須當作一回事還拿來詢問
(例如吉祥尊者、瑪欣德尊者)。
你以下的說法,沒有提出什麼宏論能取得毋庸置疑的正當性去取走上述五位比丘觀點、
去讓五位比丘「幡然改正」將南傳被「兼容」於如北傳既有的藏通別圓體系內。
你憑甚麼(憑你這篇文所述)有將你自圓其說的效力投射到五位尊者去「改掉」
他們不信北傳某些經論、甚至積極地反駁的正當性?
你沒有做到。我更下段就你所po的,將一一回覆你何以沒有做到說服我們的地方。
你自己認為的「應該足以說服喔」,只是「足以說服你們原本那幫認為北傳完全合理、
『三位積極主義者比丘竟敢批判』思維的護駕群體」。
你的自圓其說(如同真佛宗、如來宗對該宗的自圓其說),
跟五位比丘何干?跟呂凱文何干?跟我、amidha何干?足以取走這些僧俗或學人批判
北傳的正當性?
你的那套自圓其說論述,根本取不走上方僧俗批判北傳的正當性。
※ 引述《ilvepce (求真求圓融求和平)》之銘言:
: → CassSunstein: --當然 你會疑問為何北傳受測標準較高? 08/24 12:17
: → CassSunstein: 答:1.南傳(前者)佛理體系本來存在得好好的 08/24 12:17
: 請問南傳佛教是原始佛教嗎? 不過也只是一個部派佛教而已。憑什麼要以其為標準?
因為這些南傳大藏經的目錄內容也被北傳承認為真。「承認帶來拘束」,
這是你理工實驗室操作機器方法論沒學到的人文世界人們如何思維與討論的法理。
你這類思維理則不足,怪不得你那麼重的意識形態卻渾然不知自己短處在哪、反而說
法上比丘他們是(你所謂的)意識形態(因為這四個字本有其社會科學上的固有定義)。
更等而下之的情況,即為怪不得一堆理工博士信妙天、信妙禪。
: → CassSunstein: 這個前者甚至被後者也不敢說是假的 不然後者自打臉 08/24 12:18
: → CassSunstein: 2.但後來出現的後者 實質上改動部份前者教義 而另創 08/24 12:19
: → CassSunstein: 其他教義(ex.楞嚴經楞伽經說佛禁吃一切肉~管你淨否) 08/24 12:20
: → CassSunstein: --關鍵就是:後者改前者就是改了 這個改的動作 自然 08/24 12:21
: → CassSunstein: 其改的說詞要受高度檢驗 08/24 12:22
: 第一個: 一部經典的真偽,不是只看少數一兩點所謂明顯的錯誤,就可以判定。
: 它有可能被竄改過。如果因為這樣就全盤抹殺其它部份的價值,實在是
: 不明智。
我舉楞嚴經楞伽經為例是因為如同你所說的「明顯」到以致於你也終於不得不承認有
「明顯的『錯誤』」。你看看你自己講的。
因此楞嚴經楞伽經的北傳主流「不去懷疑這些經」的「完全相信」的立場,就該更改。
至於「全盤抹煞」(整部經全部法義)云云,我可沒用這種思維,那是你腦補的。你用的
是混合不同層次(形式與實質)的歧義謬誤。
我的立場是:當先不盲目相信例如這兩部經為100%正確,即可「case by case」一一
檢視其哪裡應被我接受、應被amidha這個主題所述一樣的被amdha接受。以及你一月初
那些拉雜文有無被當時跟你一再對話的Uguar接受。不接受你觀點的網友又不只我。
amidha有接受你的論證嗎?沒有。Uguar呢?也沒有。
依照你的邏輯,你也反照一下你的自心「認為amidha有意識形態」的意識形態好了。
所以,你這一點不成立。
: 第二點: 一部經典的價值是在於其內容是否真的能使相應的眾生有精神層次的進
: 步,就算內內容並不完全符合史實,故事是編造又何妨? 即使是阿含經
: ,尼柯耶,也被考証出有所謂添加的部分,甚至有人認為只有部分雜阿
: 含經及相應部才是佛親說,請問我們能因此全盤否認全經的價值嗎?
如上所述,你紮了「全盤否認」(某些北傳經的「全經」)這個形式要求的稻草人到我頭
上,而且你還犯了歧義的謬誤。
就算要全盤否認,也是經過實質認定的結果。
至於實質認定上,amidha對楞嚴經已經指涉過,你對北傳的自圓其說,無法說服我們
僧俗不去批判北傳某些批判聲聞、顛覆聲聞之處。
你的思維,我早就掌握了。你的自圓其說只能正當化你自己有po北傳的自由,但沒有
成為放諸四海的真理、你自圓其說的部份無法取走其他網友與比丘指出「北傳主張
『楞嚴經是真經』」這句引號裡,北傳的主張為謬、因此po文提醒初學者留意北傳相關
既有說法為謬的吾人po文正當性。
所以,你第二點不成立。而你也只會喳呼說「這叫意識形態」。
: 第三點: 您所提到的淨肉部分,我當然也認為楞嚴經,楞伽經所說太嚴格,也不
: 符合佛世的情形。但是,因為這兩部都是大乘經典,自然首重菩薩道,
: 強調的必是不與眾生結惡緣的慈悲善行。要知道所謂的三淨肉,是為了
: 規範出家眾的,根本與在家眾一點關係都沒有。換句話說,佛並無規定
: 在家眾不能吃肉。但是如果考慮到菩薩道是廣及一切四眾弟子,而且又
: 不是一世成辦,那麼鼓勵眾生不食肉自然就有其合理性。一切是因緣所
: 生法。
我方要講幾次啊?你要不要問問yogi?南傳沒有菩薩道嗎?
菩薩道三個字只有北傳能定義嗎?定義到去東拉西扯違背十誦律?
南傳菩薩道,同樣是為了發願修得一切知智、修得十力的佛教徒而設。
佛「為了『不同於聲聞乘』而提供的菩薩乘」,在南傳菩薩道裡怎麼跟聲聞才真的是
互相和諧的體系、南傳菩薩道沒有違背十誦律、沒有喳呼亂扯迴小向大、沒有說一切肉不
得食?更不會去貶損聲聞是魔境、是焦芽敗種。
什麼叫互相尊重?南傳菩薩道才跟聲聞之間叫互相尊重。你瞭了嗎?
所以,你第三點不成立。
: 第四點: 佛早就在經上說不可因為權威,因為別人說如何如何就相信,即使是四
: 雙八輩,只要不是佛,就會有見解上的分岐,就連大迦葉尊者因為阿難
: 建議讓女眾出家都很明顯表達斥責,而富樓那尊者也因為大迦葉尊者所
: 集結的法與他所聽到的有明顯的短少而表示他要集結他所聽到而未集結
: 的法。所以究竟所謂原始佛教是真正的原始呢? 還是根本就叫做迦葉佛
: 教。至於後來部派的分裂就更別提了。戒律,阿毗達摩與禪修系統的差
: 異就更是明顯了。因此,是不是只有一個部派的見解與修行的方式才是
: 唯一道路? 這可能性應該是不高。是不是只有所謂的阿含尼柯耶,才是
: 唯一的道路? 我想學術不能告訴你答案。你的回答只能是你認為如何如
: 何。但那就只是你的信念。甚至是意識形態。如果又僅認為一部論典或
: 某位比丘的觀點為真的話,如此的排它性則又更等而下之了。
我早就說了,不同的觀點也要彼此不衝突。
就菩薩道而言,南傳菩薩道才做到了在不否定聲聞法義,而同時跟聲聞有多元豐富並存
的空間。
號稱多元,但用來嘴巴說尊重、實質否定佛陀基本教理(不只是聲聞適用而已--老實說,
修菩薩道,怎麼南傳菩薩道就不否定淨肉,北傳要編謊言栽到世尊頭上--世尊的十誦律
原來只適用聲聞?聲聞一律吃素是癡人、菩薩一律強制吃素就不是癡人?南傳菩薩道
怎麼就不會像北傳菩薩道這麼鬼扯、南傳菩薩怎麼沒有一律吃素,以致替顛覆十誦律教誨
去護航?),這就是北傳依舊不乏被三比丘等人批判之處。
世尊已經被授記當菩薩後修行的各世(當王子、居士..等等)哪裡有「全素」了
你給我好好回答上方這句!
所以,你第四點不成立(你講的漂亮大原則,卻跟北傳缺失所在處無關)。
: 第五點: 大乘佛經的來源,因為宗教的特殊性,是學術考証有其極可能誤判或失
: 真之處,如果只是因為學術理由排斥非難,那恐會有其冒險之處,在批
: 判前應該謹慎些較適當。
對「非北傳信徒」而言,北傳佛經並未因為你上方說的,就justify了北傳佛經「應該被
「北傳信徒以外」的人們接受且不得批判的正當性。
至於南傳佛經為何就不受這麼高的檢驗?因為「承認帶來拘束」。北傳畢竟承認南傳
佛經是佛說、是正法。
你若要說南傳非正法,我對你的po文「精益求精」「檢討南傳」的追求真理的正當性沒意
見,你po你的啊。你不po是你家的事、你自己的怠惰不po,你的怠惰哪足以連結到你有正
當性指摘法上比丘他們po文批判北傳?
你若要po文指出南傳法義哪裡不如法,你就po,看你怎麼論述,大迦葉的戒律部份你想
多申論就去申論。你申論的有理還是無理,大家可以看(也「可能」你批判得對啊),
這就是公開的價值。而不是你們那幫人主張的「不要寫不要談」。
: → CassSunstein: 3.OK 北傳菩薩乘說詞是 根性不同 南傳聲聞 北傳菩薩 08/24 12:23
: → CassSunstein: --但南傳也有菩薩道 南傳菩薩道怎麼沒有北傳搞那麼 08/24 12:23
: → CassSunstein: 多吃淨肉 有西方 還詆毀聲聞說是魔事 的"佛經"觀點! 08/24 12:24
: 南傳的特點在解脫道,所有論典,註釋幾乎都針對解脫道。其菩薩道是隱的,
: 是比丘撰述修法。自然簡約。
: 而大乘的特點在菩薩道,所以自然所有的經論都會特別深入於圓滿佛道的實現
: ,而佛道因為是究竟實相,自然會出現帶出整體宇宙重重法界觀出來,也會帶
: 出種種菩薩的修法與淨土法門出來。
: 至於念佛,本來就不可思議。連南傳經典都這樣說: 比如:
這裡的念佛是「憶念」佛。
禪修的步驟中本來就有。
但跟淨土宗定義的念佛進而建構的版本,不一樣。
你再次犯了歧義的謬誤。
: 南傳彌蘭王問經第七品: 第二 船與石頭
: "國王說:「尊者龍軍,你們說:『雖百年作不善,死時獲取
: 一念皈依佛,彼即往生天界。』──我不信此事。你們又說:
: 『一次殺生將往生地獄。』──我也不信此事。」
: 「大王,意以為何?若無船載,即令一小石能否浮水面
: 上?」
: 「尊者,不能。」
: 「但大王,即使百輛車之石頭,若載船上,能否浮於水
: 面?」
: 「尊者,能。」
: 「大王,船即應以視作善行。」
: 「尊者龍軍,你甚敏捷。」"
: 這不是與龍樹菩薩所言相同嗎?
: 更何況又不是只有西方可去,有十方無量淨土可以往生。
: 再來,關於吃素,我寫了三大篇,反正你也無力反駁。再請你看看這位南傳
: 比丘寫的文章。
: 吃肉還是不吃肉:佛教的反思。
: http://reading.buddhistdoor.com/cht/item/d/1509
看過此文了,奇怪,比丘主張吃素比較好,「建議」其他人「選擇吃素」<--這個命題,
邏輯上跟我向來「隨喜『你們自己愛吃素就去吃但別鬼扯說這是菩薩道的通例」的立場,
有不同嗎?
這位比丘有像楞嚴楞伽一樣說任何肉都不能吃、吃淨肉的是魔子魔孫云云嗎?
「建議吃素」的這位比丘,立論有像北傳經典這樣攻擊吃淨肉者嗎?沒有。
那你是在舉例舉個oo啊?搞不懂你耶。
況且,舉實際內容,這位比丘的論述依然有漏洞。茲述如下
這位提倡吃素的比丘說,南傳比丘們可以事先對村里宣佈「本比丘只吃素」、「本比丘
連淨肉也不吃」。
「『I want』 to eat vegetables」「I 『do not want』 eat clean meat」,
信徒就不會供奉淨肉、只會供奉蔬菜了。
「I want」.......I、I、I、 ....want、want、want.........
「I do not want」....I、I、I、...do not want...do not want...do not want...
各位自己想想這種起心動念。
: 至於定性聲聞是魔事,這是因為標準不同而相對較嚴苛的定義。因為大乘重在
: 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積極追求眾生整體生命價值的昇華。如果只是因為極度
: 懼怕受苦,不願在歷鍊中提升自己的菩提資糧。只想一直待在涅槃裏。那是顯
: 然不會被讚歎的。
南傳菩薩道也在上求佛道,卻沒有北傳似法這樣攻擊聲聞。
請你留意,菩薩道不是只有北傳這種攻擊聲聞的菩薩道版本。
: 再者,不用說定性聲聞,所有不想成佛的,修成天神的,懶得修行的,不守心
: 戒的,在這部經通通叫魔。包括天人,人.....。都一樣。華嚴經不是也說嗎?
: 忘失菩提心修一切善法是名魔業。
amidha先前回覆你的文已經解答你上述觀點了(只是你不接受)。
: 但是你會聽到我們會對神明說: 你是魔喔~~~會嗎? 不會嘛~
: 所以你要考慮到一部經典的理念與語言表達方式,不要以自己的主觀的想法作
: 不必要的議論。
: → CassSunstein: --因此 北傳某些經作者所做攻擊南傳的行為 根本沒有 08/24 12:25
: → CassSunstein: 被你東拉西扯的那些文章漂白-- 08/24 12:25
: → CassSunstein: 坊間北傳人士要放寬標準 不認為南傳被攻擊算被攻擊 08/24 12:26
: → CassSunstein: 那也同樣是你ilv的"意識形態"~~~對啦南傳活該是魔事 08/24 12:27
: → CassSunstein: 你以為南傳那些"不說話"的阿姜查馬哈希..意謂 08/24 12:29
: → CassSunstein: 他們默認同意北傳也是佛理-同意北傳說聲聞是魔事的 08/24 12:30
: → CassSunstein: 佛理!!?? 你可千萬別誇張成這樣喔 08/24 12:31
: → CassSunstein: 所以 這才是你嚴重的意識形態 根本不顧邏輯 08/24 12:32
: → CassSunstein: 若你反問怎麼南傳就不受高度檢驗? 08/24 12:32
: → CassSunstein: 答:因為北傳承認南傳大藏經內容皆為真--依此邏輯: 08/24 12:32
: → CassSunstein: 甚至基督教 回教 可跟南傳爭論南傳三藏非真理--唯有 08/24 12:33
: → CassSunstein: 承認南傳三藏皆真的北傳沒資格質疑南傳經論內容為真 08/24 12:34
: 南傳也是部派,為何不能質疑? 印順法師以及很多學者不是也做這事嗎? 其它宗教可
: 以爭,只有北傳不能爭。真是不可思議的想法啊!
我是指出「北傳承認南傳大藏經為正法」的「教界事實」,而在邏輯上告訴你:
你若「自認是北傳信徒」,你就迴避不了這個教界事實罩在你頭上。
跳脫教界事實,你當然可以批判南傳,然後順便告訴北傳教界說北傳上述教界事實
是錯誤的觀點,來邏輯一致。
瞭嗎?搞懂我說的各個層次。
: 更何況我早就提醒過你,不可以拿學術觀點為真理。學術不負責是不是真理的部分,尤
: 其是宗教。
: 而要討論是否真理,還得從包括自然科學,心理學,超心理學,信徒宗教經驗,以及生
: 命的意義等等
所以新世紀(New Age)跟你很對味。
新世紀從自然科學、心理學、超心理學、信徒宗教經驗、以及生命的意義等等,
幫宇宙意識大愛中,居於第幾宇宙叭啦叭啦的諸佛諸菩薩做了定位。佛是某個位階的
宇宙高靈。
佛依照上述「綜合學科」的地位,跟耶和華一樣。甚至有位階更高於佛的宇宙高靈體存在
。這就是你上述危險觀念將導致的危險後果,佛法將因似法而滅。
: 各方面來看。說實話,很多理工的朋友是因為科學與佛法的驚人相似才進入大乘佛教的。
: 而且,以生命價值的追求來說,講求自利利他以圓滿無限生命意義的實踐,不斷超越自
: 我的的大乘佛教完全不輸講求諸受皆苦,尋求出離的聲聞佛法。
: 另外,南傳的尼柯耶其實也不是真的都比阿含原始,互有價值。
: 是故你已經認為南傳比較真的觀點就是意識形態無誤。
你上方犯了含混籠統的謬誤。
就學術角度,我不會認為南傳「一定、全面、永遠」比較真。
但從要跟北傳佛教徒的你對話的層次,你沒有先解決「北傳承認南傳為真」這個教界事實
的前提,你邏輯上就根本缺乏論述正當性去問我你上方那段自彈自唱。
: → CassSunstein: --至於你寫那些拉雜文章要"證明"北傳"也是佛理"-- 08/24 12:34
: → CassSunstein: 抱歉 你講了半天 南傳僧俗依舊不承認北傳那些牴觸 08/24 12:35
: → CassSunstein: 南傳 然後北傳叭啦一聲說這因根性不同 就解套~笑話! 08/24 12:36
: 南傳沒護衛咒嗎? 沒祈福嗎? 我也沒要他們承認,只是要說明一些誤解之處。不要不懂
: 而恣意批評。
所以你犯了紮稻草人的謬誤。
我有說北傳的似法在於有咒無咒嗎?南傳不崇尚咒,但確實有少數咒的存在。
你對此點有什麼問題?再者,你這一段與我何干?
: → CassSunstein: 阿姜查馬哈希也沒說過盧勝彥不對-真佛宗受南傳承認? 08/24 12:38
: → CassSunstein: 所以 你"以為"你文章"已經證明了東 反駁了西"也只是 08/24 12:40
: 人家沒有出來罵,你就要出來罵嗎? 你是唯恐天下不亂是嗎?
你又犯了紮稻草人的謬誤。
不是罵,是撥亂反正。
華人比丘裡面,法上比丘、大乘比丘,觀淨比丘接二連三撥亂反正。
都變成了你邏輯上所謂的這三位比丘唯恐天下不亂。
瞧瞧你這種邏輯。
簡言之:你才是為護駕而護駕。
: → CassSunstein: 你"意識形態"上的自以為是罷了~~~ 08/24 12:40
: 誰是意識形態,不是你說了算。當局者迷,我自己也免不了,可是自己要觀照,不要讓
: 它一直主宰自己的心啊! 要想辦法讓它消失,這個就是修行。
送回給你自己深思自己。
: → CassSunstein: 我也直接講 你文史哲程度非常弱 這種人在課堂上看多 08/24 12:42
: → CassSunstein: 了 某些碩一新生 考榜首近來 大學四年看很多書喔 08/24 12:42
: → CassSunstein: 跟你一樣 確實"看了不少資料" 但文史哲"方法論"沒建 08/24 12:43
: → CassSunstein: 立 一上seminar輪到他報告 哇 講東講西報告寫很厚 08/24 12:44
: → CassSunstein: 但邏輯推論不綿密 甚且抓不到問題"角度 脈絡" 08/24 12:44
: → CassSunstein: 你就像這種人~~ 08/24 12:44
: 從你出現到現在你都沒發現你的口水PH值非常低嗎? 鹼性口水有益健康。
送回給你自己深思自己。
: → CassSunstein: 印光 淨空的解釋 敬安 廣德的實踐 都真燒非譬喻燒 08/25 09:30
: 沒有錯! 是真燒,可是請看清楚整段經文的狀況。
: (1)以自發神通力燒。
: (2)燒了1200劫。
: (3)修一切色身三昧。恆在定中。
: (4)無量舍利供養佛。
: 請問有哪一個凡夫有此本事?所以根本就不是初發心菩薩能辦得到的。
: 一般人想這麼做,只是勇氣可嘉的愚癡者,不可取。
ask網友有附文章指出歷來漢傳佛教對此種漢傳法義原先的讚嘆--結果到了現代,
赫然發現太過殘忍,「於是」開始找藉口--祖師的發心才叫發心,一般北傳佛教徒的
發心還不夠。
這叫後見之明。藉口都讓你說就飽了。
以下反諷:如同看得到妙天、妙禪佛光的人才是有發真正的菩提心。
沒看見妙天、妙禪佛光的人就是沒有發真正的菩提心。
怪不得有發菩提心的諸多理工博士皈依了妙天、妙禪。
沒有發菩提心的你只在本版講東講西。
: → CassSunstein: ps.但其實可深思的 道教的思想難道不偉大嗎?偉大呀! 08/25 09:36
: 還好吧~~我講的偉大,是指一切眾生都必將追求自我成長,突破,朝向自利利他圓滿
: 眾生的生命境界: 成佛,前進。道教有這個嗎? 南傳有這個嗎?
沒有。
不過,理想的高是一回事,必須證明其為可行。
「一切眾生」都應成佛--所以成佛之路的菩薩乘行者依照菩薩戒要吃素,前後過於跳躍。
況且「『一切眾生』都應成佛」是否是佛陀發現的真理,大有疑義,並沒有被證明。
吉祥尊者被我轉貼於版上的法語說,一切眾生都成佛都當天人師,誰當學生?
設定一個大家都應成為天人師的「理想」,毋寧牛皮吹太大了,要跟聲聞區別,也別
玩得這麼過份--南傳菩薩道就沒有說「一切眾生」都應成佛。
: → CassSunstein: 但道教內涵畢竟與佛陀所言有區別 08/25 09:37
: → CassSunstein: 婆羅門教色彩重的法華經類似 坊間切勿只想到"偉大"~ 08/25 09:38
: → CassSunstein: 正因此種思維角度 致使原po倒數兩段之論點 坊間若干 08/25 09:39
: → CassSunstein: 擁北傳大乘的網友對先前版上類似"非全盤否定"的一體 08/25 09:41
: → CassSunstein: 兩面"非全盤肯定"論點時 某些人哎喲不得了看不順眼~ 08/25 09:42
: → CassSunstein: 殊不知 該些人所採"對非全盤肯定論點"的反對 邏輯上 08/25 09:45
: → CassSunstein: 等於:全盤肯定<-此可藉上方其他網友之觀點知此為繆y 08/25 09:47
: 推 CassSunstein: 依照原po竟敢跟法上比丘大乘比丘一樣不信奉法華經 08/25 09:56
: → CassSunstein: 依某人先前抬槓邏輯:Ug網友基於意識形態而反對法華 08/25 09:59
: 是啊! 我認為他的確是意識形態沒錯。當人有主觀意見的時候,都會用有色眼光來看
: 事情,只要自己不愛的,稍為有點跡象,就會放大。比如他舉的這個例子。
就算文獻閱讀有主觀的成份(這個方法論常識不用你講,我也知道),
也不能超脫文字明顯的意思(這個方法論常識你就一知半解)。不然就是硬拗。
目的解釋法的適用上,不應超脫文字明顯的意義。這是詮釋/解釋的理則。
還有更多理則內容,不贅述。
此外,你舉例的下方佛經內容,依上方所述,即有我方解答在其中。
: 你看一下梵網經戒條:
: 【第十六為利倒說戒】
: "若佛子,應好心先學大乘威儀經律,廣開解義味。見後新學菩薩,有從百里千里來求
: 大乘經律,應如法為說一切苦行,若燒身、燒臂、燒指。若不燒身臂指供養諸佛,非
: 出家菩薩。
: 乃至餓虎、狼、獅子、一切餓鬼,悉應捨身肉手足而供養之。然後一一次第為說正法
: ,使心開意解。而菩薩為利養故,應答不答;倒說經律文字,無前無後,謗三寶說者
: ,犯輕垢罪。"
: 【第三十七冒難遊行戒】
: "若佛子,常應二時頭陀,冬夏坐禪,結夏安居。常用楊枝、澡豆、三衣、缾、缽、坐
: 具、錫杖、香爐奩、漉水囊、手巾、刀子、火燧、鑷子、繩床、經、律、佛像、菩薩
: 形像。而菩薩行頭陀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頭陀者
: ,從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至十月十五日。是二時中,此十八種物,
: 常隨其身,如鳥二翼。
: 若布薩日,新學菩薩半月半月常布薩,誦十重四十八輕戒。若誦戒時,當於諸佛菩薩
: 形像前誦。一人布薩,即一人誦。若二人、三人至百千人,亦一人誦。誦者高座,聽
: 者下座。各各披九條、七條、五條袈裟。若結夏安居時,亦應一一如法。
: 若行頭陀時,莫入難處。若若惡國界、若惡國王、土地高下、草木深邃、師子虎狼、
: 水火風難,及以劫賊、道路毒蛇,一切難處悉不得入。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
: 諸難處皆不得入。若故入者,犯輕垢罪。"
: 由以上可得知: 第十六戒不能只有看前半段,你還要看後半段。換句話說, 兩段都做
: 到,才叫出家菩薩。
所以,Bona一直說是譬喻燒。你否定了Bona。你只要承認這點就好。
你的邏輯是:「達到這個前提那個前提以後」,具有真正的菩提心以後,就可真的燒了。
再者,這也只是你自圓其說的想法。Uguar依舊有正當性批判你這種北傳觀點。
Evolutionwin網友也一樣。我也跟他們一樣。
瞭嗎?
: 可是凡夫做的到嗎? 做不到嘛~~所以這個戒條顯然是能得三昧的久修菩薩守的。 只取
: 非出家菩薩那一句,根本就是斷章取義。
: 再來,怪怪,怎麼第三十八戒叫菩薩不可靠近"難處"。也就是有危險的地方。 這不是
: 與十六戒相矛盾嗎? 因此,這條就是凡夫菩薩應該遵守的。
: 因此,要批評可以,請先搞清楚原來的完整經文再來批評。不然就只是突顯個人的價值
: 取向,立埸並不公正。
: 還有,如果這些經叫偽經,那佛陀教人修不淨觀導至那麼多人厭世自裁,還有阿羅漢最
~~~~~~~~~~~~~~~~~~~~~~~~~~~~~~~~~~~~~~~~~~~~~~~~~
: 後選擇自殺。這算什麼呢?
~~~~~~~~~
你在紮稻草人。到底有什麼難以理解的好被你詢問「算什麼」云云的?
其實hvariables或yogi都可以指出你上方兩個「例子」根本不是你怪罪的那樣。
: 至於苦行,能有甚深三昧禪定者,進入三昧,再來進行供養,佈施。就不會太苦。而且
: 成佛需要佈施波羅蜜,那也是無我的一種表現。
(你說的發了大菩提心以後的)實際燒手指頭,沒有實際意義。北傳這麼亂搞
(北傳這方面違背佛理之處即為Evolutionwin文章所分析),
南傳菩薩道的佈施波羅蜜可沒搞這個「自己摧殘自己身體、還毫無濟世效益--
世尊以前當菩薩時佈施眼球給盲人,至少有效益多了」的婆羅門教苦行--
其他還有睡釘床等等,北傳佛經作者倒是沒有一併編入「佛經」。
--
所以,如我所說,你拉雜一堆,依然不知你自己語言論述層面的邏輯短處在哪:
要嘛你犯含混籠統謬誤、要嘛你犯歧義謬誤、要嘛你犯了紮稻草人謬誤,渾然不知
你自己成見之重,還對其他人(僧、俗、學界、網友--不只我--等等)據實指出北傳漏洞
而你想否定其他人這麼po文的正當性。這就是你的公民素質。
至於你要po南傳有哪些短處、有哪些不如法--你若找得到你就po啊。看你能講出什麼
好棒棒的道理(例如若你以為的大迦葉尊者對戒律的態度算漏洞的話)。
我可沒主張你不能p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02.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472174668.A.71F.html
→
08/26 09:34, , 1F
08/26 09:34, 1F
→
08/26 09:35, , 2F
08/26 09:35, 2F
→
08/26 09:36, , 3F
08/26 09:36, 3F
→
08/26 09:37, , 4F
08/26 09:37, 4F
→
08/26 09:38, , 5F
08/26 09:38, 5F
→
08/26 09:38, , 6F
08/26 09:38, 6F
你這種邏輯程度,回你的實驗室去自爽就好了,你那篇文章邏輯錯誤一堆,又臭又長。
(所以當初我不就說我預測到你自談自唱自圓其說但說服不了跟你那幫子不同利場的其他
人、但你的心態卻要阻止其他人--的情況)
為了讓版上看看你的可笑邏輯,我此文也是一次敘明你諸多邏輯謬誤,
你以為我就時間不寶貴、打字不累?
你文史哲方法論程度差,導致你讀了很多文獻但解讀上七零八落,把「阿羅漢最後選擇
自殺」拿來腦補哎喲一番。
至少,你終於露出你上方句子呈現的這副德性真面目。你再裝嘛,裝不下去囉。
→
08/26 09:39, , 7F
08/26 09:39, 7F
→
08/26 09:39, , 8F
08/26 09:39, 8F
→
08/26 09:40, , 9F
08/26 09:40, 9F
→
08/26 09:41, , 10F
08/26 09:41, 10F
→
08/26 09:42, , 11F
08/26 09:42, 11F
→
08/26 09:43, , 12F
08/26 09:43, 12F
→
08/26 09:47, , 13F
08/26 09:47, 13F
→
08/26 09:51, , 14F
08/26 09:51, 14F
→
08/26 09:51, , 15F
08/26 09:51, 15F
你屁話一堆。amidha質疑北傳的所述觀點,我非常接受,比我論述得更廣。
因此同樣質疑北傳的觀點,我就不必跟amidha重複了,不然只是複製貼上而已。
而你去反駁amidha就如同若我po同樣的內容而你反駁一樣--我看了你反駁amidha的文了。
所以咧?你自己說,amidha接受你的觀點了沒?
回到你對我的「對話/對辯」部份:就此,你po那篇「長文」,我也就一一回應。如今,
反倒是你屁不出你邏輯謬誤的辯護,就高掛對本文的免戰牌(可笑你前天講得一副
你若po出「對我各點一一反駁文,一文既出而為天下法」的自信,好棒棒。現在咧?
「沒有時間與必要性」回應 XD)。
這就是你的公民素質。不意外。早就看穿你了。再裝再假嘛。裝不下去了。
→
08/26 10:05, , 16F
08/26 10:05, 16F
→
08/26 10:05, , 17F
08/26 10:05, 17F
→
08/26 10:07, , 18F
08/26 10:07, 18F
→
08/26 10:07, , 19F
08/26 10:07, 19F
我此文已經一一講出你前一篇「自信滿滿文」的漏洞所在。你當初好個
「我今晚一一回覆」的氣魄,結果是一一顯露你的邏輯謬誤。
「ilvepce有諸多邏輯謬誤」這個事實,我上方已經寫明了,而你沒膽回應了。
因為那恰恰是「你ilv」的邏輯謬誤,而不是Bona的。所以跟我回不回你以前文章無關。
我質疑北傳部份的論點,就是採取amidha質疑北傳部份的論點,我乾脆授權你去複製貼上
amidha「佛教前途」系列文章作為我回應你一月文章的回應文,然後你來好好反駁「這個
『Cass』」吧。我願承認你如果擊破看哪些amidha質疑北傳的立論,都可算是擊破我質疑
北傳的立論、我都一併承認接受。這我可以公開在這邊授權。我不會牽拖說amidha被擊破
不是我被擊破。
若amidha質疑北傳的部份被你擊破,我在此公開說:也就是我質疑北傳的部份被你擊破。
所以,你要擊就「繼續」去擊一下amidha,看他會不會因此醒悟「啊,ilv講的真有道理
,我誤會北傳了」。
但你ilv的邏輯謬誤,則是你自己犯的,你「道友」的文章代替不了你。你若要辯護你自己
那些邏輯謬誤,你必須自己來,而不是在箭頭中耍姿態講東講西講一月份。
不過你的腦袋無法理解這個邏輯罷了。這就是你的公民素質。
→
08/26 11:37, , 20F
08/26 11:37, 20F
→
08/26 11:37, , 21F
08/26 11:37, 21F
yes.
※ 編輯: CassSunstein (223.141.162.160), 08/26/2016 11:58:44
→
08/26 12:13, , 22F
08/26 12:13, 22F
→
08/26 12:13, , 23F
08/26 12:13, 23F
→
08/26 13:02, , 24F
08/26 13:02, 24F
指回應你一月份那些拉雜文講了又講但邏輯亂七八糟要用來否定南傳指出北傳漏洞的護航
論述而言。
你說什麼當時你主張吃素多有力Cass不回應云云--我在這篇不就順便回了:
一葉知秋,看你一月份啥拉雜文?
這次你找了南傳比丘又怎樣?你要不要看看文內我如何指正你這個「證據」去?
可笑的你的論證。一葉知秋。
→
08/26 13:02, , 25F
08/26 13:02, 25F
→
08/26 13:03, , 26F
08/26 13:03, 26F
→
08/26 13:04, , 27F
08/26 13:04, 27F
※ 編輯: CassSunstein (223.141.162.160), 08/26/2016 13:11:19
→
08/26 13:55, , 28F
08/26 13:55, 28F
→
08/26 13:56, , 29F
08/26 13:56, 29F
→
08/26 13:59, , 30F
08/26 13:59, 30F
→
08/26 16:37, , 31F
08/26 16:37, 31F
→
08/26 16:38, , 32F
08/26 16:38, 32F
→
08/26 16:39, , 33F
08/26 16:39, 33F
箭頭好難用。我修增補的。脈絡:
一、為了反駁我,ilv提出一個用以反駁我的陳述句:「念佛不可思議」。
(其實我看到後心想,so? 你ilv到底想表達啥?)
二、然後ilv附上彌蘭王問經。經上提到,臨終憶念佛可往生天界。
(我看到後心想,對啊,沒錯啊,南傳這麼講啊--所以你ilv到底想表達啥?)
於是我寫說禪修的步驟就有提到可意念啊-->意謂平常多練練,養成習慣很有益,例如臨終
前就很容易上手憶念佛、法、僧等等--邏輯上:這跟彌蘭王問經提到的臨終時皈依意念佛
,兩者哪有互斥?對啊,能做到的話,往生天界(這是南傳的常識)--
但可並不是往生彌陀淨土或藥師淨土這種超脫三界的北傳作者創造的淨土,不是嗎?
請問:彌蘭王經說念佛往生西方還是東方淨土?
結論:所以ilv異想天開用這種南傳經典例子想「反駁了Cass」,是在搞笑嗎?
再來,更好笑、也顯示ilv程度的是,看到我舉禪修有在憶念佛的句子,ilv很興奮地嘴砲
自己腦補了一個稻草人然後塞到我嘴裡說「(你Cass的邏輯是)臨終一念皈依佛 叫禪修」
我的相關句子真不知什麼時節在邏輯上應被推導出ilv上述引號的腦補歪句?
你ilv繼續給我搞笑沒關係,你上一段的稻草人你自用就好,干我屁事。
→
08/26 16:40, , 34F
08/26 16:40, 34F
→
08/26 16:42, , 35F
08/26 16:42, 35F
→
08/26 16:43, , 36F
08/26 16:43, 36F
→
08/26 16:46, , 37F
08/26 16:46, 37F
→
08/26 16:46, , 38F
08/26 16:46, 38F
→
08/26 16:48, , 39F
08/26 16:48, 39F
→
08/26 16:48, , 40F
08/26 16:48, 40F
→
08/26 16:49, , 41F
08/26 16:49, 41F
→
08/26 16:50, , 42F
08/26 16:50, 42F
→
08/26 16:50, , 43F
08/26 16:50, 43F
→
08/26 16:51, , 44F
08/26 16:51, 44F
推
08/26 17:41, , 45F
08/26 17:41, 45F
→
08/26 17:41, , 46F
08/26 17:41, 46F
→
08/26 17:41, , 47F
08/26 17:41, 47F
→
08/26 17:41, , 48F
08/26 17:41, 48F
恐需恭請hvriables與yogi哪位網友開示......
※ 編輯: CassSunstein (223.141.162.160), 08/26/2016 22:55:32
→
08/27 17:50, , 49F
08/27 17:50, 49F
推
08/28 17:14, , 50F
08/28 17:14, 50F
→
08/28 17:16, , 51F
08/28 17:16, 51F
→
08/28 17:17, , 52F
08/28 17:17, 52F
→
08/28 17:18, , 53F
08/28 17:18, 5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8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