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 引述《qetu1130 (夜是有福的,因夜裡有星)》之銘言:
: 神除了公義的屬性 是不是祂也有恩典的屬性?
: 什麼時候施恩典 什麼時候又該行公義?
: 我只想再一次強調
: 神恨惡罪惡 但祂愛罪人 (除非我對神的認識錯了)
: 你覺得 神會不給人多次機會 就消滅人 判斷人沒救了嗎?
: 難道 神喜歡祂的子民互相傷害嗎?
: 又 八福之ㄧ 不是使人和睦的人承受的嗎?
: 究竟 和睦相處 不對嗎? 就是偽善嗎?
: 為什麼一定要怒目相視惡言相向?
: 為什麼都是別人錯了別人要道歉?
: 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 唯有耶和華衡量人心
: 我們不致消滅 都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 是因為祂的憐憫不致斷絕...
容我說句自以為懂的愚頑話
我相信,若主耶穌親自來斷定,
他會說火流星兄是對的,或至少是相對正確的
上帝有無盡的恩典,他愛世人~當然也包括罪人
但是他絕不會以有罪的為無罪
如今火流星兄沒有"懲罰"任何人
只不過是指責人,要人道歉悔改,這扯到恩典作什麼呢?
主耶穌傳道不也是四處說"你們應當悔改"嗎?這與恩典並不衝突
恩典從來也不是以有罪的為無罪~或任憑罪發生
容我自以為的說,
我認為很多人的問題在於他們沒有搞清楚事情的次序
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行
什麼是神所喜悅的主體,什麼是神所喜悅的主體所表現出來的末節
何為輕何為重,不應搞混的
愛主在前,愛人在後...求天國與神的義在前,求世間繁榮享福在後
傳神的真道~行神的意思在前,討人的喜悅~關心人的感受在後
彼此互助不讓弟兄走離真道在前,表面上的相處和睦在後
所以我認為~不能用"使人不和睦"的說法讓人"不傳真道"
不能用"論斷他人"的理由讓人"不講真話"
放著主的道理不提的"彼此和睦"會為主所喜悅嗎?
不講真話~眼見錯誤之事卻不顧~這種"不論斷"又真是主說的不論斷嗎?
說到底~人們只能說火流星兄太嚴苛了~卻不能說他不對
但別忘了主耶穌也是非常嚴的
想一想~海裡的暴風使浪都掩蓋船,門徒不過怕了,就被主責是"小信的人"
彼得愛主心切,不願主自己送死,竟然被斥為撒旦~~這是何等嚴厲呢
所以我建議你們聽聽火流星兄的話~不要刻意排斥
你們明明也都知道他是個非常敬畏主,有知識的人
又為什麼不聽他說的話,只是執著在他說話的表象上呢?
眾弟兄們啊~拜託你們,要聽
凡有耳的~豈不應當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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