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看板Boy-Girl作者時間3年前 (2020/12/10 09:28), 編輯推噓9(9022)
留言31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3/22 (看更多)
我同意你說的部分論點 我國現今的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早就已經實質上沒有給墮胎限制 唯一有的就只有其中第二項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同意權 其他無論是畸形胎、傷害母體、非志願懷孕、甚至非婚生的情況女性都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墮胎 我也認為女性對於自己身體健康權 應該有完整的支配力 甚至可以大於婚姻配偶權 但是就如同現在通姦除罪化一樣 放棄用國家刑法處罰婚姻不忠 不代表民事上針對配偶就沒有義務 不賠償至少也可以據此離婚。 更何況我看有網友一直在說生子只有母親,好像台灣女人已經成功變異成可單性繁殖一樣 我認為既然要保障母親的身體健康權 也應該可以讓父親有據此選擇婚姻以及親權是否承認的權利 也就是: 1、母要子父不要:男性可以選擇離婚並放棄親權 2、母不要父要:價值觀重大歧異父親可以選擇離婚 這樣可能比較公平一點 ※ 引述《cloud72426 (數字只是輔助不是真理)》之銘言: : 其實要講這個東西 : 要先講 墮胎這件事情 : 禁止墮胎不管甚麼理由 : 就是被視為對女性的傷害 跟女權的迫害 : 可能養不起 可能是外遇的 可能被強暴OR亂倫 可能有嚴重先天疾病...etc : 反正墮胎可以有很多原因or理由 : 但據生殖權利中心(Center for Reproductive Rights)統計, : 全球仍有 26 個國家仍嚴格禁止女性墮胎,另有 39 個國家僅在符合嚴格情境 : (如強暴、亂倫、胎兒有致命異常) : 下允許女性墮胎;而全球僅有 67 個國家可應孕婦要求進行合法墮胎。 : 美國自 2017 年川普上任以來,許多州陸續增訂墮胎禁令,如 2019 年就有 16 州 : 通過「心跳法案」,這些法案中明文規定,一旦可以偵測到胎兒心跳,就不得墮胎 : ^^^^^^^^^^^^ : ,其中又以阿拉巴馬州的法案最為嚴峻,該法案將強暴或亂倫造成的懷孕全面排除, : 無論時間與理由,皆不得進行人工流產。 : 回到墮胎自主權 : 台灣其實已經是墮胎權力很大的國家了 : 24周內就可以墮 : 心跳法案的話基本上都是8周內 : 回到現在的女方墮胎需不需要男方同意 : 這當然很明顯是一個女方自主權的問題 : 身體是我的 為什麼要別人同意?? : 這其實跟通姦除罪化是類似的東西.. : 如果你支持通姦除罪化就應該支持墮胎自主權 : 只是配套也很簡單 : 通姦不犯法但是可以民事訴訟 看你要離婚還是怎樣 : 墮胎應該也是一樣的 男方應該也有訴訟的權利 看要離婚還是怎樣... : 這才是對等的 : 婚姻如果可以限制性交的選擇權 當然也可以限制小孩的出生決定權 : 再來未出生的生命活下來的權力?? : 這其實也是有很大的爭議 : 丈夫沒有權決定妻子是否要生 : 那妻子是否就有絕對的權力決定這個生命能不能延續??? : 所以心跳法案 是很有討論意義的 : 然後講一下這個 女生懷孕 是誰的責任的問題 : 男方是否有做安全措施 或是不想生不會去結紮?? : 這明顯是雙方共同約定的問題 : 如果男方故意不戴套不結紮 完全可以不給他幹 : 硬要就是強姦... : 女方如果願意吃避孕藥或是結紮 也是沒問題 : 那如果安全措施都做了 還是中獎了怎麼辦?? : 既然是雙方約定好的性交方式 : 當然是一起承擔啊... : 有爭議的應該是甚麼偷拔套 保險套刺洞的 騙說有吃藥的 騙說有結紮的...etc : 這種就比較麻煩了.... : 但這基本上是品德的問題 跟公平其實扯不上甚麼關係... : 拿爛咖出來講的 明顯邏輯很差...辯論是一定輸的.. : 最後 : 懷孕很辛苦 生小孩很痛 : 這種事情我認真覺得 : 沒甚麼好說嘴的 : 男人跟妳說 當兵很辛苦 沒有自由很痛苦 : 妳只會覺得 : 那本來就是男人該做的事 : 懷孕也是本來就是女人該做的事啊... : 在台灣 : 絕大部分的男人沒有選擇不去當兵的權利 : 但是女人有選擇不生的權利... : 怎麼看也是男人吃虧... : 還在那邊靠腰是在哈囉?? : 沒有男人去當兵 妳以為妳會有一個安全的國家讓妳居住生活嘛?? : 沒有男人去當警察 只有女警 : 妳自己會放心全部交給女生維持治安 打擊犯罪嘛?? : 每一個人住的房子 妳的家 : 絕大部分都是男人蓋的 : 這些髒活累活 : 女人願意去承擔嘛??? : 假設這個社會 警察 軍人 粗工 : 都換成女人去負責 : 但是不用生小孩 不用來月經 收入平均比男人高 : 妳們真的願意嘛??? : 我倒是蠻想看看自助餐自己去吵架...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63.22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07563702.A.A82.html

12/10 09:31, 3年前 , 1F
據此離婚,你還是小孩生父,應該仍有撫養義務吧
12/10 09:31, 1F

12/10 09:33, 3年前 , 2F
簽婚前協議有用嗎
12/10 09:33, 2F

12/10 09:35, 3年前 , 3F
我覺得沒用 這樣頂客族大家都搞協議免得被挖坑跳
12/10 09:35, 3F

12/10 09:36, 3年前 , 4F
不想要小孩本來就不要結婚 都結婚了沒機會落跑了
12/10 09:36, 4F

12/10 09:37, 3年前 , 5F
這一條新制 其實就是在防這些不負責任的魯蛇男 有些人結
12/10 09:37, 5F

12/10 09:38, 3年前 , 6F
了婚也不一定會負責的 吃死媽媽跟小孩 媽媽再沒有決定權
12/10 09:38, 6F

12/10 09:39, 3年前 , 7F
保護不了自己 小孩人生很可能也毀了
12/10 09:39, 7F

12/10 09:40, 3年前 , 8F
離婚協議你能強迫對方答應嗎
12/10 09:40, 8F

12/10 09:49, 3年前 , 9F
問題根本就不在這個法有沒有保障到男性要求另一半墮胎的權
12/10 09:49, 9F

12/10 09:49, 3年前 , 10F
利不是嗎,修法前後都沒有,一堆人討論的東西是在後續撫養
12/10 09:49, 10F

12/10 09:49, 3年前 , 11F
的延伸問題,這跟這個法有什麼關係啊(越討論越困惑)?
12/10 09:49, 11F

12/10 09:53, 3年前 , 12F
V大,因為這篇跟原原原po都認同男性沒有要求另一半墮胎
12/10 09:53, 12F

12/10 09:53, 3年前 , 13F
的權力
12/10 09:53, 13F

12/10 09:55, 3年前 , 14F
所以的確是在討論配套,只是很多人都以為在討論身體自
12/10 09:55, 14F

12/10 09:55, 3年前 , 15F
主權
12/10 09:55, 15F

12/10 09:58, 3年前 , 16F
放棄親權還是要繳保護費逃不掉
12/10 09:58, 16F

12/10 10:01, 3年前 , 17F
因為那個法本身出發點的確是身體自主權沒錯,只能說原原po
12/10 10:01, 17F

12/10 10:01, 3年前 , 18F
以這個修法作為議題討論起點,可是整篇的論述又不夠清楚到
12/10 10:01, 18F

12/10 10:01, 3年前 , 19F
讓大家懂他到底想討論的是哪個部分,因為修法目的本身就不
12/10 10:01, 19F

12/10 10:01, 3年前 , 20F
是平權,但開頭卻說這個修法沒辦法平權,從那邊開始注定這
12/10 10:01, 20F

12/10 10:01, 3年前 , 21F
個討論一定歪XD
12/10 10:01, 21F

12/10 10:02, 3年前 , 22F
生下來以前是身體自主權,生下來就是多一條生命的人權,
12/10 10:02, 22F

12/10 10:02, 3年前 , 23F
放棄撫養說的這麼輕鬆,要法律因為父母的問題去處罰小孩
12/10 10:02, 23F

12/10 10:02, 3年前 , 24F
?要討論立法問題就要考慮可行性
12/10 10:02, 24F

12/10 11:12, 3年前 , 25F
問題就是現行法律不能放棄撫養義務 小孩生下就得養 但是詭
12/10 11:12, 25F

12/10 11:12, 3年前 , 26F
異的是這點其實是平權的男女都負擔相同義務
12/10 11:12, 26F

12/10 11:12, 3年前 , 27F
所以從頭到尾 都沒有不平權啊
12/10 11:12, 27F

12/10 14:01, 3年前 , 28F
但決定要不要生(負擔義務)卻是由單方面來決定(?)
12/10 14:01, 28F

12/10 14:10, 3年前 , 29F
現在可以開始推單方面要離就能離婚的法案,這樣男生就
12/10 14:10, 29F

12/10 14:10, 3年前 , 30F
不用怕養小孩了
12/10 14:10, 30F

12/10 14:16, 3年前 , 31F
上面單純只是想吐槽"平權",沒其他意思XD
12/10 14:16, 31F
文章代碼(AID): #1VqNcsg2 (Boy-Gir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VqNcsg2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