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情緒勒索這件事
輕微的情緒勒索還是情緒勒索啊...
難道毆打伴侶是家暴,賞伴侶巴掌就不是家暴嗎?
如果你覺得「你不陪我就是不愛我啦」,
只是一句無傷大雅的撒嬌,
試試這樣造句「你不XXX就是不愛我啦」,
「你不跟我上床就是不愛我啦」、
「你不買名牌包給我就是不愛我啦」,
隨便套用幾個狀況,聽起來是不是感覺不同?
※ 引述《epilepcy (剁起來)》之銘言:
: 不知道大家對於情緒勒索這個字眼有什麼感受
: 我自己是覺得不太好聽
: 也覺得說出來蠻傷人的
: 普遍好像沒什麼特別的定義來明確指出那些行為算是情緒勒索那些不是
: 照字面上來看可以解讀成利用帶有情緒的言語或行動來限制他人的選擇應該就算吧
: 可是這樣的說法就很廣
: 而且很容易跟危險情人的行為有所聯想
: 舉兩個例子來看:
: 某A跟某B是情侶,因為假日要休息還是出去玩吵架
: 某A就說【你(妳)不陪我出去就是不愛我了啦,以前你(妳)最喜歡跟我出去晃晃】
: 這樣某A的行為算是情緒勒索嗎?
: 某A跟某B是情侶,但因為某些原因鬧不合要分手
: 某A就是【我沒有你(妳)活不下去,你(妳)執意要分開我一定會尋死】
: 這樣某A算是情緒勒索嗎?
: 當然這兩個例子的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別
: 其中一個感覺只是在鬧脾氣,一個感覺會發生社會案件
: 但本質上應該都算是勒索吧(?)
: 可是如果在第一個例子中某B說某A你(妳)這樣是情緒勒索
: 我想某A應該會爆氣吧,撒個嬌要被這樣貼標籤
: 所以想問問大家對於【情緒勒索】這個字眼的看法
: 我自己是覺得蠻難聽的,一般情侶小吵小鬧應該不必要說這個字眼
: 至於像是第二個例子那樣的狀況已經是危險情人了
: 說他是情緒勒索還太便宜那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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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 21:24,
4年前
, 1F
12/16 21:24,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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