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各位贊成制定男女交往相關法律嗎?已刪文

看板Boy-Girl作者 (心是重的)時間5年前 (2019/04/01 15:14), 5年前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xxx80076 (xxx80076)》之銘言: : 理性討論 : 現在男女交往引發的社會案件太多 需先論證社會案件是源於劈腿居多, 而不是糾纏不給分手或幻想自己交往中。 不然,定了這個法卻一半的問題未解決。 : 其實可以將男女交往立個法案 : 例如兩人要交往如經由政府特定機關認證 請先定義交往。 : 事後若有出軌情況 可以提告 就算有婚約也要抓姦在床的。 所以交往下的出軌很難提比這更高的標準。 你如果要這條,可以直接相親結婚。 只要有人願意跟你簽約, 你們就可以依法辦理婚約。 : 法院視情況判定罰鍰或刑法 你分不清刑事跟民事, 雖然我也不太分得清, 但是通姦罪顯然不是刑事案件。 因為懷疑對方多跟異性通了電話而砍人的, 才是刑法。 : 甚至為了防範另一方被吃死死 : 某些情況可以判定公訴罪 : 例如抓姦在床之類的 就連通姦罪都遊走被廢除的位置了。 : 而傷害已認證過之情侶 : 罪刑加重 諸如此類的 罪?背信的罪如果要判刑的話, 何止愛情會發生。 : 大家覺得如何? 覺得你可以找諮商師討論怎麼保護自己。 或者,不要交往,直接結婚, 讓婚約的通姦罪能夠保護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5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54102864.A.F8E.html ※ 編輯: opaque (180.217.151.74), 04/01/2019 15:19:48
文章代碼(AID): #1SeRfG-E (Boy-Gir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eRfG-E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