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各位贊成制定男女交往相關法律嗎?

看板Boy-Girl作者 (嘻嘻)時間6年前 (2019/03/30 22:4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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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正是因為交往沒有法律管制, 所以問題比夫妻好處理很多嗎? 對方被你抓姦在床只要提分手即可, 這段關係立刻結束,沒有法律問題, 就算是恐怖情人也早有法律可以制服。 如果交往加了法律的枷鎖上去, 提分手還要去政府機關辦理分手手續, 鬧分手的情侶還得尷尬一起去辦分手, (總不可能讓某一方可以偷偷辦手續吧), 如果對方抵死不從還要打分手官司, 弄不好可能還要為了財產分配上法庭。 大家是成年人,受過基本的教育, 情侶之間的問題請自行處理, 政府不是來當保姆的,成年人不要像個巨嬰好嗎? ※ 引述《xxx80076 (xxx80076)》之銘言: : 理性討論 : 現在男女交往引發的社會案件太多 : 其實可以將男女交往立個法案 : 例如兩人要交往如經由政府特定機關認證 : 事後若有出軌情況 可以提告 : 法院視情況判定罰鍰或刑法 : 甚至為了防範另一方被吃死死 : 某些情況可以判定公訴罪 : 例如抓姦在床之類的 : 而傷害已認證過之情侶 : 罪刑加重 諸如此類的 : 大家覺得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1.202.44.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53956991.A.0E3.html

03/31 00:45, 6年前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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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1 09:03, 6年前 , 2F
推成年人不要像巨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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