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人間蒸發的前男友.忽然出現

看板Boy-Girl作者 (Je t'aime)時間10年前 (2014/01/20 13:44),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 引述《ALYNN925 (散場的擁抱)》之銘言: : 原po拍拍,前文恕刪 原文長,恕刪 先給你個拍拍 一個人獨自面對這些苦難的確很不好受 不過,我覺得你只是將這些苦痛全部加注在他的身上,難以看出他是做了什麼多 重大可惡的事情。 從你的描述來看,只是因為他載你不小心出了車禍(還不知道誰是誰非 怎麼發生的) 然後應該要載你去看醫生卻落跑,把你一個人丟在路邊,然後銷聲匿跡不聞不問 對感情很不負責任這樣。 但是折磨你腳傷十幾年的禍首,因該是那場車禍以及後面國術館的不當治療所造成的 除非他是造成你受傷的直接元兇,不然我覺得你將這些年的所有負面情感全部發洩在 他身上是不妥的。 雖然我理解這些苦痛一般人很難以承受,也會將責任歸咎在當時事件的直接或間接當事人 身上,但是即使他事後消失,人間蒸發,也不能代表你的難過他就一定要過得不幸福 ,就一定要受到報應,即使這種復仇心態是人性的表現之一。 如果真要追究責任,我覺得他只是因為把你遺棄在車禍現場,沒即時送你去治療 要為這部份負責而已。 但並不能強加所有責任在他身上,充其量這只是情緒的宣洩表現罷了,並不一定代表 他一定要為你的痛苦付全部責任。 不過從推文的留言來看,似乎還不少人沒發現這樣奇怪的地方,不過想想這裡是BG版 就算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254.93

01/20 14:53,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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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 還真的是 又沒讓她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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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是2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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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車禍誰是誰非,目前法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傷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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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都屬"肇事逃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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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應"音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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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9:19, , 7F
逃逸不聞不問很不負責,或許當初18歲而已吧
01/21 09:19,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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