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他是基督徒.我在證實中...他說無法接受...

看板Boy-Girl作者 (隼人)時間15年前 (2009/04/24 09:04),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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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edDgas (雙重人格)》之銘言: : ※ 引述《estragon (無)》之銘言: : : 我不知道你對「偏激」一詞的定義 : : 不過假如你覺得大家說男主角「不尊重女友信仰」就是「偏激」的話 : : 那我倒是很好奇,你可以用什麼樣的方法來說服大家: : : 原PO男友的這種作法,有符合所謂的「尊重女友信仰」。 : : 說明的時候請不要忽略重點: : : (1) 男主角並不是在交往前就擺明了只考慮基督徒女友 : : 他是在兩人「已經交往了之後」才忽然"強烈希望"女友改變信仰 : : (從無神論 --> 信教,也是一種信仰的改變) : : (2) 男主角的"強烈希望"已經堅定到一個無可妥協的地步 : : 雖然口頭上說「我不強迫妳」但隨後就補上:「不信教的女友我無法接受」 : : 任何有邏輯能力的人都看得出來,此舉只給女主角留下兩個選項: : : a.) 信教 b.) 分手 : : 今天並不是說我做了一件屬於「個人自由」的事, : : 就表示這個行為就不能被任何人拿來檢視 : : 那就好像劈腿者縱使不犯法,也還是會被人質疑他的品格與價值觀。 : : 但就像我前篇說的,世上的事很少能讓你十全十美稱心如意 : : 做了自私的決定,就不可能被視為一個不自私的人 : : 我什麼都想要,我就承認我貪心 : : 我無法滿足於單一伴侶,我就承認我花心 : : 我要一毛不拔,我就承認我小氣。 : : 同樣地... : : 我要逼我女友在信教與分手之間抉擇,我就承認我不尊重她的信仰。 : : 至於背後的種種原因,那都是另外一回事 : : 可能是我的神不允許,可能是我的教會不允許,可能我背負著什麼十字架 : : 但這都不會改變「我就是無法尊重她的信仰」的這個事實。 : : 承認這個點,有這麼難嗎? : : 我是真的很期待你用一個合乎邏輯的方式,來說服大家: : : 男主角的行為絕對有符合「尊重女友信仰」 : : (注意:分手就不是女友了!) : : 可以嗎?勞駕你? : 換個例子來看看好了 : 要是今天版上有個女生來哭哭男友愛打電動,她跟他說要是他不停止打電動就分手 : 猜猜看板上會有什麼回應? : 其實也不用猜,這種話題也很常出現,回頭看看就知道 : 版上的意見可能會說 "沉迷電動的男生很糟糕" "分手吧" "你值得更好的" : 總之不管是什麼意見,幾乎都不可能看到 "你很不尊重他的嗜好欸!!" : 這算什麼跟什麼? : 男生希望女生一起信教,不然就分手 => 男生不尊重女生 : 女生希望男生別打電動,不然就分手 => 男生該改進 : 要講邏輯可以 : 如果A用分手威脅B一定要達成他的目的,這樣算A不尊重B的話 : 那上面兩個例子,一個是不信教就分手,一個是不戒電動就分手,兩個似乎都不尊重對方 : 問題版上的多數聲音,從來沒出現過後面那種會罵女生怎麼不尊重男生的 : 那到底是這個邏輯本身就有問題,才會出現這種前後矛盾的現象 : 還是其實很多人根本只是照著感覺走,自己爽最重要? : 先搞清楚這樣的行為到底算不算不尊重 : 先搞清楚多數人所謂尊重的標準會不會因為心情而改變 : 這些都弄清楚了,再來談尊重會好些 恩 日文有句話叫 這是這 那是那 基本上你舉的兩個例子 情境不同 癥結有異 信教的問題爭點在於男方在交往後才要求女方信教 不教而殺 隱藏資訊 這在經濟學上叫道德危機 確實是不夠尊重對方 男友打電動的例子可分兩種情況來論 情況一 如果女方在交往前就知道男生愛打電動 這沒話說 女生自己要交的 怨不得人 沒資格要求男友戒玩 情況二 如果男方是交往前刻意隱瞞沉迷電玩的事實 反倒是男方不尊重女方 女方當然有權利 離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29.138

04/24 09:09, , 1F
推,就是這樣沒錯!
04/24 09:09, 1F
※ 編輯: gohayato 來自: 163.29.29.138 (04/24 09:11)

04/24 09:14, , 2F
推, 抓不清楚問題重點在哪的人還真多......
04/24 09:14, 2F

04/24 09:19, , 3F
對啦! 同樓上
04/24 09:19, 3F

04/24 09:20, , 4F
言簡意賅
04/24 09:2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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